一、申请到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主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资信良好,无违法行为记录;
(三)具备相应的人才、资金和技术,有一定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经区、县商务局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境内外投资主体介绍、境外开办企业(或机构)的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
![](http://tiebapic.baidu.com/forum/w%3D580/sign=8651b885958ba61edfeec827713597cc/e6906fc69f3df8dce66431deda11728b46102880.jpg?tbpicau=2025-02-22-05_c0593e27508743c73588e739e1687b42)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资信良好,无违法行为记录;
(三)具备相应的人才、资金和技术,有一定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经区、县商务局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境内外投资主体介绍、境外开办企业(或机构)的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
![](http://tiebapic.baidu.com/forum/w%3D580/sign=8651b885958ba61edfeec827713597cc/e6906fc69f3df8dce66431deda11728b46102880.jpg?tbpicau=2025-02-22-05_c0593e27508743c73588e739e1687b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