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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带您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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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建议收藏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您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了吗?
新个人所得税法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起施行至今,已有不少纳税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接下来,小编将带您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那些秘密。
一、政策解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2018年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为促进社会公平,提高民众收入水平,激活经济活力发挥重大作用。
二、6大扣除标准
#1
子女教育
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阶段: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
✱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注意: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
继续教育
扣除范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
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技能、技术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父母或本人扣除;
✱技能、技术继续教育:本人扣除。
注意:(学历继续教育支出)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3
大病医疗
扣除范围:
✱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扣除标准:
✱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扣除主体:
✱本人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4
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范围: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扣除标准:
✱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主体:
✱未婚:本人扣除
✱已婚:双方选择一方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注意: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
住房租金
扣除范围: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扣除主体:
✱夫妻双方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分别扣除
✱夫妻双方在同一主要工作城市住房的:承租人扣除
✱未婚:本人扣除
注意: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6
赡养老人
扣除范围:
✱有赡养年满60周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
扣除标准: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扣除主体:
✱非独生子女:分别扣除
✱独生子女:本人扣除
注意: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9-24 16: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