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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M-5分析:谁告诉你“余光强迫症”有回避行为就是“社交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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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不专业的人和机构气炸
我今天简直被气炸了,有些机构,对于来访者诊断之草率,超出了我的想象。来访者是高一学期末开始陷入余光强迫症的。找了一家医院,描述过程中说了不敢去学校,回避同学的场景场景描述,直接下结论诊断为社交恐惧症。今天我就很学术地帮助某些人,某些机构科普下:为什么余光强迫症不是社交恐惧症,而是强迫症。


IP属地:上海1楼2021-10-07 01:48回复
    2. 社交恐惧症诊断标准:
    我们来看下DSM-5, 对社交焦虑障碍的诊断标准描述[1]:
    PS:说下DSM-5,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简称为DSM)由美国精神医学学会(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为APA)出版,是一本在美国与其他国家中最常使用来诊断精神疾病的指导手册。目前是第五版。
    第1条:个体由于面对可能被他人审视的一种或多种社交情况时而产生显著的害怕或焦虑。例如:社交互动(如对话、会见陌生人)、被观看(如吃、喝的时候)和在他人面前表演(如演讲时)。注:儿童的这种焦虑必须出现在与同伴交往时,而不仅仅是与成年人互动时。
    第2条:个体害怕自己的言行或呈现的焦虑症状会导致负性的评价(即被羞辱或尴尬;导致被拒绝或冒犯他人)。
    第3条:社交情况几乎总是能够激发患者的害怕或焦虑。
    第4条:主动回避社交情况,或是带着强烈的害怕或焦虑去忍受。
    第5条:这种害怕或焦虑与社交情况和社会文化环境所造成的实际威胁不相称。
    第6条: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通常持续至少6个月。
    第7条: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第8条: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第9条: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地解释,例如,惊恐障碍、躯体变形障碍或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
    第10条:如果其他躯体疾病(例如,帕金森氏病、肥胖症、烧伤或外伤造成的畸形)存在,则这种害怕、焦虑或回避则是明确与其不相关或过度。


    IP属地:上海2楼2021-10-0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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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余光强迫症不属于社交恐惧症的分析
      第1条,直接就不符合。余光强迫症患者恐惧的是社交吗?你可以问每一个余光强迫症患者,请问,你的目光如果不会不受控制地盯着别人看,你敢不敢去社交,99.99%的余光强迫症患者都可以告诉你,他可以。余光强迫症患者是恐惧自己的目光会不受控制地盯着人,只是盯着人的行为刚好发生在社交场景,社交活动过程中。而不是恐惧社交场景,也不是恐惧社交活动。说实话,我对很多家长逼着自己的余光强迫症孩子故意去一些社交场合,觉得他们这样会好一点,这样的神操作,我也是无语了。小陆老师,当前的亲妈也是,看我也是各种躲着,没事就带我去超市逛逛,觉得这样我就开朗了,我的亲妈,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啊。其次,不在社交场景,社交活动中,他就不担心了吗?根本不是,因为他的目光还没有正常,而社交恐惧症患者,脱离了社交场合,社交活动就一点都不害怕了。(这里主要是余人,或者隐私余。余物就根本算不到社交恐惧了)
      第2条,也不符合。余光强迫症患者,担心的是自己的言行或者焦虑症状,余光强迫症患者担心的重点不是自己能力不够搞砸了社交。担心的是自己的目光影响别人好嘛。(这里主要是余人,或者隐私余。余物就根本算不到社交恐惧了)。
      第3,4条,其实是最容易混淆的。主动回避社交情况,或是带着强烈的害怕或焦虑去忍受。社交恐惧症最大的特点是回避社交情况,或者忍受这种社交活动。余光强迫症的行为可不仅仅是回避,余光强迫症有观察别人的反应,控制自己的目光,低头扭头的回避行为,然后实在不行了,再逃避社交场景。余光强迫症和社交恐惧症的区别就好比,人和黑猩猩,虽然有99%的基因相似,但是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事物。


      IP属地:上海3楼2021-10-07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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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强迫症的诊断标准
        余光强迫症就是属于强迫症啊。还是再次请出我们的DSM-5对于强迫症的诊断标准[2]
        第1条:具有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或两者皆有。
        强迫思维被定义为如下,
        1) 在该障碍的某些时间段内,感受到反复的、持续性的、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冲动或意向,大多数个体会引起的焦虑或痛苦。
        2)个体试图忽略或压抑此类想法、冲动或意向,或用其他些想法或行为来中和它们(例如,通过某种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被定义为如下:
        1)重复行为(例如,洗手、排序、核对)或精神活动(例如,祈祷、反复默诵字词)。个体感到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是作为应对强迫思维或根据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则而被迫执行的。
        2)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件或情况;然而,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与所设计的中和或预防的事件或情况缺乏现实的连接,或者明显是过度的。
        注:幼儿可能不能明确地表达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
        第2条: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是耗时的(例如,每天消耗1小时以上)或者写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第3条:此强迫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第4条:该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地解释。


        IP属地:上海4楼2021-10-07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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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余光强迫症属于强迫症的分析
          第1条符合: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都有,分析如下。
          强迫思维:基本就是下面四大类反复出现。小陆老师自己治疗自己,还有帮助学员过程,统计过各种强迫思维,基本涉及强迫场景的强迫思维可以按照下面四个大类去框定


          IP属地:上海5楼2021-10-07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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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注意指向问题】 你感觉到目光被吸引或固着到注意对象身上,觉得注意力被吸引或固着的状态,有焦虑情绪,固着和情绪导致做事情效率也不高,不正常。


            IP属地:上海6楼2021-10-07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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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注意指向正常标准】 你觉得自己目光正常的样子,就是注意力不被吸引或固着的状态,没想法,没情绪,做事情效率高,原来没有得病前的状态就是正常的。


              IP属地:上海7楼2021-10-07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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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注意对象问题】 因为觉得自己目光被吸引或固着的状态不正常,如果别人反应好,担心自己的目光固着的人也会变得不正常。此外,如果别人反应不正常,因为觉得自己的目光不正常,担心别人的反应是自己导致的。


                IP属地:上海8楼2021-10-07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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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注意对象正常标准】 如果别人反应好你希望能够主动看清楚目光里的人的反应。你希望主动看清别人的样子。如果别人反应不好你觉得自己目光正常的标准,就是别人反应正常。你希望目光里出现的人的反应是你认为的正常的样子。


                  IP属地:上海9楼2021-10-07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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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迫行为:余光强迫症有观察别人的反应,控制自己的目光,低头扭头的回避行为,然后实在不行了,再逃避离开场景。


                    IP属地:上海10楼2021-10-07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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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条符合:强迫思维和强迫行为是耗时的,这个就不用说了,只要开始跟自己的余光战斗,每天1个小时肯定都不止。对于职业社交的影响那就更加不用说了,退学,休学,辍学的学员,我都不知道接了多少个人了,小陆老师当前也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工作中被影响的也是比比皆是。甚至出现被整个部门孤立,排挤的现象。


                      IP属地:上海11楼2021-10-07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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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条符合:余光强迫症是心理问题,没有任何器质性问题。


                        IP属地:上海12楼2021-10-07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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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条符合:不是其他精神疾病引起的。余光强迫症患者大部分得余光强迫症之前都是100%的正常人。


                          IP属地:上海13楼2021-10-07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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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解释了强迫症的症状表现,第2条其实说的是严重程度。第3,第4条是鉴别标准,是在说是不是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如果因为其他方面的原因出现强迫症症状,我们就不能将之诊断为强迫症了[3]。


                            IP属地:上海14楼2021-10-07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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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结论:余光强迫症属于强迫症
                              余光强迫症属于强迫症。


                              IP属地:上海15楼2021-10-07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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