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他辩论,口口声声的社会规范,法律,隐私,但是处处透射出自己偷换概念和强词夺理。言辞间就是一个满嘴冒着时髦词汇的泼妇形象。
当对手的观点具有压制性的时候,就用质疑对方资格的方式来进行攻击“所谓法学教授你就不懂法”,那您这位咆哮的副研究员,就是社会公正的代言人吗?
说实话,看过东方卫视的“闭肛婴儿”那集以后,我感到非常的失望。
如果一个婴儿的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无视基本的生存权利,其危害还限于个别的案例和个体的生命。但是这种无私生命的观点,却被陆震这个垃圾用所谓的社会规范、法律范畴、父母隐私权的名义堂而皇之地以强势的话语而叫嚣。我发现,人类真正区别于动物的路还有很长。
不管你受过多少教育,不管你掌握了多少辩论和叫嚣的技巧,在人性道德层面上评价,陆震,你真的离动物没有多远。
顺便提示一下您在这一集节目中的几个问题:
1、质疑对方法学教授不懂法律——非常可笑。对方的错误和问题没有指出,同时不在法学范畴中讨论问题,本身就是您法学知识欠缺所表现出来的胆怯。虽然您使用的是质疑和攻击的方式。
2、父母放弃对先天残疾儿童的治疗,在行为上与不管你有什么病一直看到底,和所谓的病人有自己的看病和不看病的权利,根本不是一回事,如此明显的偷换感念,居然还振振有词,只是说明你本事就不是就问题来谈问题,纯粹就是为辩论而辩论,已经脱离了一个学者的社会良知。是谁炒作,是谁作秀,昭然若揭。
3、权利有无轻重之分?如果权利没有轻重之分。是不是为了所谓保护父母的隐私权,就可以无视婴儿的生存权。您听说过基本权利的说法吗?
4、每年一百多万新生残疾婴儿。按照您的说法,都可以放弃救治。这种观点和希特勒种族灭绝的观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您难道没有认识到吗?您真的很无知。
其他的我就不说了
希望您在这集节目中的危害,仅仅停留在您个人的言论上,如果能够成为公认的负面教材,那才是不幸中的万幸。如果您的观点居然在无良媒体的推波助澜下,居然获得更多无良的认同,继而转化一种行为参照,我真的不得不承认,您是一个罪人!
我真的希望我们人类社会不断进化,直到进化到某一天,每个人都四肢强壮,说话面部并不抽搐,而且用真正的良知和理性来思考和表达。到那时候,陆震,您这位在身体、思想和言论各方面都是一个“小希望”的个体,究竟需要一个怎样的“临终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