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合格线: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二、编导类:总分不低于180.0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0分。
三、表演类:总分不低于32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总分不低于240.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五、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
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二、编导类:总分不低于180.0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0分。
三、表演类:总分不低于32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总分不低于240.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五、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
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