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郑州市范围内,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各企业。
补贴发放单位:郑州市工信局
补贴金额:申报年度内产生的云服务费用。
(举例:申报2019年度,有一项服务的合同日期是2019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金额是6000元,那么申报金额是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的费用,即6000÷3÷2=1000元)
补贴比例:70%
资料初审单位:
①申报金额>10万且是规上企业,提交所在区工信委。
②申报金额≤10万的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提交各上云服务商。
资料提交:
1.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
2.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营业的证件复印件(“多证合一”,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4.申报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且是规模以上企业,企业自行申报, 提供如下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或防伪标识);
(2)规模以上企业自证材料(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年报截 图,带组织机构代码);
(3)企业与云服务商签订的合同、发票及资金支付凭证;
(4)上云业务名录及概要说明。
申报资金在 10 万元以下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由 企业上云服务商统一收集申报,相关资金由企业上云服务商代领 代补,申报主体为上云服务商,由服务商提供申报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2)入围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商文件复印件;
(3)联合体类别的企业上云服务商提供合作双方共同出具的 对于本次申报工作的委托文件;
(4)代为申报企业的上云业务及金额汇总表;
(5)各上云企业上云业务合同、发票及资金支付凭证;
(6)企业上云服务商上云业务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企业上云 服务商);
(7)代领代补承诺书(参照模板,企业上云服务商及上云企 业双方签字、盖章)
业务咨询: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0371-67886927
阿里云企业上云服务商: 中科九洲史翀光 0371-56982701
补贴发放单位:郑州市工信局
补贴金额:申报年度内产生的云服务费用。
(举例:申报2019年度,有一项服务的合同日期是2019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金额是6000元,那么申报金额是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的费用,即6000÷3÷2=1000元)
补贴比例:70%
资料初审单位:
①申报金额>10万且是规上企业,提交所在区工信委。
②申报金额≤10万的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提交各上云服务商。
资料提交:
1.奖补专项资金申报表 ;
2.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营业的证件复印件(“多证合一”,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4.申报资金在 10 万元以上且是规模以上企业,企业自行申报, 提供如下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或防伪标识);
(2)规模以上企业自证材料(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年报截 图,带组织机构代码);
(3)企业与云服务商签订的合同、发票及资金支付凭证;
(4)上云业务名录及概要说明。
申报资金在 10 万元以下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由 企业上云服务商统一收集申报,相关资金由企业上云服务商代领 代补,申报主体为上云服务商,由服务商提供申报材料: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2)入围河南省企业上云服务商文件复印件;
(3)联合体类别的企业上云服务商提供合作双方共同出具的 对于本次申报工作的委托文件;
(4)代为申报企业的上云业务及金额汇总表;
(5)各上云企业上云业务合同、发票及资金支付凭证;
(6)企业上云服务商上云业务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企业上云 服务商);
(7)代领代补承诺书(参照模板,企业上云服务商及上云企 业双方签字、盖章)
业务咨询:
市工信局两化融合处:0371-67886927
阿里云企业上云服务商: 中科九洲史翀光 0371-5698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