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过,老板叫史新。他爱喝啤酒,每次我去。他都给我十元钱让我跑腿给他买4瓶啤酒。那时候啤酒就2.5,现在真没怎么涨价
那啤酒叫巴特罕,他每次都说。那小孩,给你十块钱,去给我买4瓶啤酒,我也没说啥。就去了。买完给他拿回来的时候。他给我一大把币,告诉我随便玩
后来有心术不正的同学告诉我。你不会拿着10块钱跑路啊?
我说。我拿钱无非也就是再去游戏厅玩,也没其他别的花销,与其拿人家钱跑路。不如利用跑腿的付出光明正大的接受他给我的币呢,而且这次我跑了。以后大光明我还来不来了?拜泉县一共就这几个游戏厅。谁不认识谁啊?都得罪光了我以后去哪玩啊
于是乎,由于本人在那个年龄就有战略发展眼光,所以我去大光明经常不花钱,史新也不抠门。我替他跑腿之后。他每次都给我一大把币,可不是三个两个。一大把,我都装俩兜才能装下。跑一次腿能玩好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