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职于江苏省会议中心(钟山宾馆)已近五年。2021年12月2日检测出怀孕,12月4日晚十点左右,我向当班领导当面申请用加班调休五天回老家处理私事,并提交书面补休单。因为时间关系,书面流程未走完,当班领导口头同意我休假,12月5日一早便乘车赶回淮安老家。
我12月9日返回南京向领导销假,被要求隔离14天方可到岗。12月24日到期解除隔离后,因家庭原因又微信电话向领班请假至12月30日,领班在电话中口头同意了我的事假申请。2022年1月1日领班又回复电话,未说明具体事项,只以电话中说不清楚为由要求我1月2日正常到岗。
1月2日我按时上班,到岗后领班直接带我到人事部,人事经理找我谈话,给我两个选择。一是以12月隔离14天算旷工为由,不交12月保险,并且开除。但在此之前我从未接到单位以任何形式通知我有旷工行为。二是让我自己离职,单位交12月份保险后劳动关系解除。但是当时也没有沟通剩余30多个小时的加班工资和12月份工资如何结算,截至目前也未收到相关费用。
由于我社会经验不足,与人事谈话也比较紧张,个人感觉旷工开除的影响恶劣,所以当时无知的选择了人事给的第二个选项,无奈的写了一份辞职报告交给人事部。回家后告知家人,才知道事情的影响和重要性,但此时已经联系不上公司人事,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此事对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焦虑,而且我现在是怀孕初期,1月3日经医院检查已经有了流产先兆。
现在只能在家安心养胎,但是保险被停后个人交不了生育险,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12月9日返回南京向领导销假,被要求隔离14天方可到岗。12月24日到期解除隔离后,因家庭原因又微信电话向领班请假至12月30日,领班在电话中口头同意了我的事假申请。2022年1月1日领班又回复电话,未说明具体事项,只以电话中说不清楚为由要求我1月2日正常到岗。
1月2日我按时上班,到岗后领班直接带我到人事部,人事经理找我谈话,给我两个选择。一是以12月隔离14天算旷工为由,不交12月保险,并且开除。但在此之前我从未接到单位以任何形式通知我有旷工行为。二是让我自己离职,单位交12月份保险后劳动关系解除。但是当时也没有沟通剩余30多个小时的加班工资和12月份工资如何结算,截至目前也未收到相关费用。
由于我社会经验不足,与人事谈话也比较紧张,个人感觉旷工开除的影响恶劣,所以当时无知的选择了人事给的第二个选项,无奈的写了一份辞职报告交给人事部。回家后告知家人,才知道事情的影响和重要性,但此时已经联系不上公司人事,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此事对我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焦虑,而且我现在是怀孕初期,1月3日经医院检查已经有了流产先兆。
现在只能在家安心养胎,但是保险被停后个人交不了生育险,真不知道怎么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