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乙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具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17
石油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18
苯甲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19
对硝基苯酚
注意事项:
毒害品,对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致突变性。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0
吡啶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有强烈刺激性;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
21
四氢呋喃
注意事项:
吸入为微毒类,经口属低毒类。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2
N,N-二甲基甲酰胺
注意事项:
低毒类,燃,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能与浓硫酸、发烟硝酸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与卤化物(如四氯化碳)能发生剧烈反应。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3
哌啶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易燃,遇明火、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 对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24
环己烷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25
N-甲基吗啉
注意事项:
吸入本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刺激性,易燃液体。
26
乙酰氯
注意事项:
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后引起咳嗽、胸痛。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剂、砂土。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
27
乙腈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易燃。毒性强于甲醇,色谱实验室常用溶剂。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28
高锰酸钾
注意事项:
强氧化剂,浓溶液或结晶对皮肤有腐蚀作用。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
29
重铬酸钾
注意事项:
有毒且致癌的强氧化剂,第一类致癌物质。
腐蚀皮肤,并可以侵入皮肤。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0
金属钠
注意事项:
在空气中能自燃,化学反应活性很高,在氧、氯、氟、溴蒸气中会燃烧。遇水或潮气猛烈反应放出氢气,大量放热,引起燃烧或爆炸。金属钠暴露在空气或氧气中能自行燃烧并爆炸使熔融物飞溅。与卤素、磷、许多氧化物、氧化剂和酸类剧烈反应。使用时应戴上手套,口罩,防护镜,在石油醚或者煤油浸润下操作,切不可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事故处理:
不可用水、卤代烃(如1211灭火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钾作为灭火剂。而应使用干燥氯化钠粉末、干燥石墨粉、碳酸钠干粉、碳酸钙干粉、干砂等灭火。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1
次氯酸钠
注意事项:
强氧化剂,强腐蚀性,刺激皮肤。
事故处理:
火方法: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
32
乙酸酐
注意事项:
皮肤接触可引起灼伤。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
33
硼氢化钠
硼氢化钾
注意事项:
遇水、潮湿空气、酸类、氧化剂、高热及明火能引起燃烧。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就医。
灭火方法:干粉、砂土。禁止用水。禁止用泡沫。
34
双氧水
注意事项:
强氧化剂,腐蚀皮肤,强烈刺激呼吸道,眼睛接触可致失明,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遇明火、高热可燃。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清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35
液溴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酒精擦至无溴液为止,然后涂上甘油或烫伤膏,严重者就医。
乙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在空气中久置后能生成具有爆炸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17
石油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18
苯甲醚
注意事项:
属微毒类,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19
对硝基苯酚
注意事项:
毒害品,对皮肤有强烈刺激作用,致突变性。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20
吡啶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有强烈刺激性;能麻醉中枢神经系统。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雾状水。
21
四氢呋喃
注意事项:
吸入为微毒类,经口属低毒类。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2
N,N-二甲基甲酰胺
注意事项:
低毒类,燃,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能与浓硫酸、发烟硝酸猛烈反应,甚至发生爆炸。与卤化物(如四氯化碳)能发生剧烈反应。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3
哌啶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易燃,遇明火、燃烧时会放出有毒气体。 对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24
环己烷
注意事项:
属低毒类。有刺激和麻醉作用 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
事故处理: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25
N-甲基吗啉
注意事项:
吸入本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刺激性,易燃液体。
26
乙酰氯
注意事项:
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后引起咳嗽、胸痛。易燃。
事故处理:
灭火方法:二氧化碳、干粉、1211灭火剂、砂土。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
27
乙腈
注意事项:
属中等毒类,易燃。毒性强于甲醇,色谱实验室常用溶剂。
事故处理: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28
高锰酸钾
注意事项:
强氧化剂,浓溶液或结晶对皮肤有腐蚀作用。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
29
重铬酸钾
注意事项:
有毒且致癌的强氧化剂,第一类致癌物质。
腐蚀皮肤,并可以侵入皮肤。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0
金属钠
注意事项:
在空气中能自燃,化学反应活性很高,在氧、氯、氟、溴蒸气中会燃烧。遇水或潮气猛烈反应放出氢气,大量放热,引起燃烧或爆炸。金属钠暴露在空气或氧气中能自行燃烧并爆炸使熔融物飞溅。与卤素、磷、许多氧化物、氧化剂和酸类剧烈反应。使用时应戴上手套,口罩,防护镜,在石油醚或者煤油浸润下操作,切不可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事故处理:
不可用水、卤代烃(如1211灭火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钾作为灭火剂。而应使用干燥氯化钠粉末、干燥石墨粉、碳酸钠干粉、碳酸钙干粉、干砂等灭火。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1
次氯酸钠
注意事项:
强氧化剂,强腐蚀性,刺激皮肤。
事故处理:
火方法:本品不燃,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
32
乙酸酐
注意事项:
皮肤接触可引起灼伤。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
33
硼氢化钠
硼氢化钾
注意事项:
遇水、潮湿空气、酸类、氧化剂、高热及明火能引起燃烧。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就医。
灭火方法:干粉、砂土。禁止用水。禁止用泡沫。
34
双氧水
注意事项:
强氧化剂,腐蚀皮肤,强烈刺激呼吸道,眼睛接触可致失明,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遇明火、高热可燃。
事故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清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35
液溴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穿白大衣并戴手套,口罩,防护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事故处理: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酒精擦至无溴液为止,然后涂上甘油或烫伤膏,严重者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