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在州医院做了无痛肠胃镜检查,事前签了好多单子,好像有一张检查时有息肉当场切除的同意书。后来做完给了我一张单子,上面写着哪个几个部位有多大的息肉,让我另约时间做切除。钱不钱的不说,请问,每次都全麻,换了你的家人去做,你赞同这种XX的行为吗?
后来听其他人说,其他医院都是检查时就切除,市医院、个旧人民医院都是检查时就切除。
请问,州医院,你们是不是中国的医院?是不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为什么和其他医院做法截然不同?
本来想在相关主管部位网站上发帖质问州医院的,可惜找不到,只有发在这里,借此提醒需要做肠胃镜的朋友们,不要去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