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我是一个失败者,我想把自己的故事说出来,请你帮我分析一下。我虽然不是一个法盲,但确实仅有的法律知识不足以支撑我分析出来怎么妥善处理此事。
事情是这样的:我之前和自己一位亲戚创办了一个工厂,但是因为市场环境变差加之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的不同,导致工厂濒临倒闭。后我退出工厂(时间在2018年),退出工厂时我亲戚答应给我20万元做为退股费用,并且签署了协议,分三次给,第一次是6万块,第一次的6万我拿到了。但是我心里很清楚工厂的状态,后面的钱我亲戚根本无力支付,正如我所料后面的钱一分没拿到,而且他又把我们签订的协议要走了。(协议里面规定公司以前的货款或者营收均与我无关)两人合伙时,材料都是我签的字约有8万多货款应付。
大概半年左右,材料公司找到我要货款,我给材料商解释了具体情况。并和材料商回工厂催要货款,结果得知亲戚要搬厂。然后就天天去找他要款,他躲着不见人。材料商催急了,我就和材料商把亲戚的价值2W的设备给搬了。事后亲戚很生气但是他没钱也没办法。
之后材料商经常问我要货款,我自己还欠着不少亏钱的外债。当时精神非常奔溃,最终我决定去读书,让自己不要去想这些事情,然后找了一个培训学校读了1年多的书(结果材料商到法院把我告了,我也搞忘了去法院)。并且在2018年我那个亲戚因为抢劫杀人被抓了,看不到人,我也没办法知道他有没有给材料商付款,如果付了具体付了多少一概不知呀。直到最近我想去处理一下这个事情,法院通知书上显示57000余货款按照日息0.05%计算。问那边之前负责人告诉我是35250元货款按0.05%计算,还有什么加倍债务利息。给我的东西我没看懂,现在有71000多。我不知道怎么办!特咨询!(材料商还威胁人)
望回信息,以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