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房东坑人记
事情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
事情梗概:合同背景,本合同完美诠释了农夫和蛇的故事!我结识孙润波以来,他一直诉苦说自己没钱如何的困难,我凭借着十几年在香河家具城做管理的经验自己可以把市场经营的有生有色,所以签定了这个不平等条约所谓的合同,如果正常来说这么大体量的商场,前期免租期至少一年以上,交了一部分定金就可以正常运作,但原告一直说这个地方没有任何问题,他也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可以帮助我轻松做好。他一直说一定没问题,拿出了土地证(此证只两页,只能知道面积52.5亩,没有四至,也就是说我当时不知道此证是孙润波和大杨树建材城张铁山共同租赁),还拿出与李家让的判决书证明租赁物的合法性。2019年5月7日我与孙润波签定了本合同,我加盟了月星家居,月星是全国连锁卖场,与红星美凯龙和居然之家齐名的家居卖场。同年6月15日(与孙润波儿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他同意我的第一笔租金延迟)我就给原告转账150万元。同时我们外立面改造工程和招商工作顺利进行,凭借品牌效应和总经理的多年招商管理工作经验,意向商户络绎不绝,很多意向落位多达80%,我们期待12月可以正常试营业。本合同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善未竣工事项(如电梯、空调、消防、强弱电、水、中控等)但竣工基础在于乙方按时支付第一笔租赁费开始计算,无监管部门影响下乙方具备可以装修开业条件移交之后所有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与养护。同年9月我又给原告转账65万元,其间工程部一直催促他完善设施(在工程推进表上孙润波于2019年8月26日亲笔写下于2019年9月20日前一切设备全部完成)而未竣工设备至今未完善。这期间我们物业人员一直以电话或直接对面或以连络函的方式进行催促,虽然给我们招商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但我们仍然在全力以赴准备12月试营业。10月22日我们就接到了泃阳镇政府下发的违建通知,并让遣散现有商户说这里一定要被拆除,孙润波也让我们停止招商工作,招商被迫停止!孙润波一直说他上面有人,他花钱了在找领导协调不会被拆除。至2020年4月3泃阳镇才正式下发给我回复这块地暂不拆除。4月13日租赁的最A+的位置二层小黄楼被拆除,此建筑我早已出租给了商户做永和豆浆并且收取了200万元费用!至此月星团队因违建问题早已撤出,我们又组建团队从新招商,但困难可想而知!2020年5月之后因租赁物最重要的一部分被拆除了,我找孙润波要求从新写合同并完善未竣工设施,他一直说可以但却以各种理由推拖,我当时还是相信他,所以我依然在全力以赴的做招商工作,但收效甚微!2021年3月底我收到信息,孙润波竟然起诉了我!我外甥在北京是律师,(2019年政府下发违法建筑通知时我把他推荐给了原告的儿子)他听到这消息很气愤,便把之前的证据交给了我,我才恍然大悟才知道他的土地证是有问题的和审批表不一致,并在远在2015年就被定义成了违建!原告存在严重的合同欺诈行为!孙润波骗了我,让我倾家荡产,三河法院还支持他让我给骗子四百多万?请问“法”就是给骗子做嫁衣吗?维护骗子吗?三河法院杨澜涛是让我去配合骗子吗?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和第157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孙润波必须返还已经取得的租金215万元,并对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事情发生在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
事情梗概:合同背景,本合同完美诠释了农夫和蛇的故事!我结识孙润波以来,他一直诉苦说自己没钱如何的困难,我凭借着十几年在香河家具城做管理的经验自己可以把市场经营的有生有色,所以签定了这个不平等条约所谓的合同,如果正常来说这么大体量的商场,前期免租期至少一年以上,交了一部分定金就可以正常运作,但原告一直说这个地方没有任何问题,他也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可以帮助我轻松做好。他一直说一定没问题,拿出了土地证(此证只两页,只能知道面积52.5亩,没有四至,也就是说我当时不知道此证是孙润波和大杨树建材城张铁山共同租赁),还拿出与李家让的判决书证明租赁物的合法性。2019年5月7日我与孙润波签定了本合同,我加盟了月星家居,月星是全国连锁卖场,与红星美凯龙和居然之家齐名的家居卖场。同年6月15日(与孙润波儿子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他同意我的第一笔租金延迟)我就给原告转账150万元。同时我们外立面改造工程和招商工作顺利进行,凭借品牌效应和总经理的多年招商管理工作经验,意向商户络绎不绝,很多意向落位多达80%,我们期待12月可以正常试营业。本合同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善未竣工事项(如电梯、空调、消防、强弱电、水、中控等)但竣工基础在于乙方按时支付第一笔租赁费开始计算,无监管部门影响下乙方具备可以装修开业条件移交之后所有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与养护。同年9月我又给原告转账65万元,其间工程部一直催促他完善设施(在工程推进表上孙润波于2019年8月26日亲笔写下于2019年9月20日前一切设备全部完成)而未竣工设备至今未完善。这期间我们物业人员一直以电话或直接对面或以连络函的方式进行催促,虽然给我们招商工作带来一定的阻力但我们仍然在全力以赴准备12月试营业。10月22日我们就接到了泃阳镇政府下发的违建通知,并让遣散现有商户说这里一定要被拆除,孙润波也让我们停止招商工作,招商被迫停止!孙润波一直说他上面有人,他花钱了在找领导协调不会被拆除。至2020年4月3泃阳镇才正式下发给我回复这块地暂不拆除。4月13日租赁的最A+的位置二层小黄楼被拆除,此建筑我早已出租给了商户做永和豆浆并且收取了200万元费用!至此月星团队因违建问题早已撤出,我们又组建团队从新招商,但困难可想而知!2020年5月之后因租赁物最重要的一部分被拆除了,我找孙润波要求从新写合同并完善未竣工设施,他一直说可以但却以各种理由推拖,我当时还是相信他,所以我依然在全力以赴的做招商工作,但收效甚微!2021年3月底我收到信息,孙润波竟然起诉了我!我外甥在北京是律师,(2019年政府下发违法建筑通知时我把他推荐给了原告的儿子)他听到这消息很气愤,便把之前的证据交给了我,我才恍然大悟才知道他的土地证是有问题的和审批表不一致,并在远在2015年就被定义成了违建!原告存在严重的合同欺诈行为!孙润波骗了我,让我倾家荡产,三河法院还支持他让我给骗子四百多万?请问“法”就是给骗子做嫁衣吗?维护骗子吗?三河法院杨澜涛是让我去配合骗子吗?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和第157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孙润波必须返还已经取得的租金215万元,并对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