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有沒有“资金池”?玖富又是如何操控资金流向的?中国人民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在追加被告申请书中写道:“具体而言,在涉案的P2P模式下,出资人(即姚**)并非将资金直接交付给作为投保人的资金使用人,而是将款项注入作为平台方的玖富公司账户,即玖富公司“资金池”;资金使用人的还款以及申请人可能的理赔款(保单已明确约定理赔资金须支付至保障计划转款账户)等也均注入该“资金池”。而该“资金池”由玖富公司独家操控,其一方面将出资人的投资款以所谓借款或债权转让等名义投放给资金使用人或其他出资人;另一方面,又将从资金使用人处取得的还款以及申请人可能的理赔款等投放给各出资人。因此,对于出资人而言,玖富公司扮演着实际借款人的角色;对于资金使用人而言,玖富公司又扮演着实际出借人的角色;对于申请人而言,玖富公司还扮演着实际投保人及受益人的角色。在涉案纠纷中,玖富公司具有多重角色属性,其处于整个交易的核心地位。正因玖富公司的存在,直接割裂了出资人与资金使用人间的法律关系,也割裂了申请人与本案原告的法律关系。”玖富妄图转嫁风险的图谋不会得逞。玖富妄想通过债转甩锅,得了便宜卖乖,妄想继续蒙蔽ZF监管,甚至甩锅给GJ的阴谋不会得逞!请告知监管部门真相,尽快阻止玖富转移资产,尽快立案查明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