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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多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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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史记之类的史书夹带私货,那就看看原始的史料吧:在秦国、秦朝,老百姓被严格按照比监狱还严酷的规矩连坐成什伍,为官府服更戍徭役还得自费,没钱就借官府的,债务多了还不上就成为居赀,给官府劳役抵债,最后很容易沦为奴隶。里耶秦简7-304记载秦始皇二十八年,一个总编户人口才两千人左右的小小迁陵县,奴隶、居赀就有一百八十九人,一百五十一个隶臣妾当年就死了二十八人。死亡率如此之高,可以想见其酷烈。里耶秦简9-1322记载,有的徒隶“白粲”在押运路上就死掉了,9-1497+9-2236记载女奴婢“红”自杀后,她仅有的两件衣服也被少内官没收。岳麓秦简1003+0998+C10-4-13记载,秦国的徒隶城旦舂中甚至有很多还在蹒跚学步的婴幼儿,这些婴幼儿也全部要“衣傅城旦舂具”,穿奴隶衣服和佩戴刑具。在秦始皇陵旁的赵背户刑徒墓地,埋葬了大量非正常死亡的徒隶和居赀,其中还有妇女和儿童。M35出土的儿童骨架,下肢残断;M41遗骨头上有刀伤,腰部被斩断;M34出土五具骨架,全部是被肢解的;M33的骨架有刀伤,俯身做挣扎状(《文物》1982年3期)。所以,在秦国统治下,不是六国民逃往秦国,而是秦民逃往六国。岳麓秦简记载了一个叫“学”的秦国少年伪造将军冯毋择的私信,想从胡阳少内官那借钱、买衣服和兵器,然后“去邦亡荆”,即逃亡到楚国去。这位少年的父亲因为居赀服劳役,受到了秦吏的鞭笞,回家打儿子泻火,所以“学”很痛苦,决定逃到楚国去。在另一件文书中记载,一个秦国老百姓叫“多”,在他十二岁的时候,就和自己的母亲“儿”一起“亡荆”,即母子一起冒险逃亡去楚国(《文物》2013年5期)。除了逃往楚国,也有秦人逃往魏国的,岳麓秦简《魏盗杀安、宜等案》简164记载,一个在官寺劳作的隶臣逃亡,买了大刀,打算杀人抢钱作为路费,要“亡之魏”,逃到魏国去。他被秦国抓住后,判处了“磔”刑,即割裂肢体处死。从这些材料看,秦人逃楚国的比较多,也有逃魏国的,逃亡过程中往往还伴随一些犯罪活动,也可见秦统治下人们的精神面貌。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4-13 14:2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