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暑假了,我想理一个清爽的发型。我的头发已经是N年保持同一样式了,总是乌黑光滑的长发垂在脸颊两边,像乌鸦收拢的两只翅膀,真有些厌倦了。
小区门口有两家发廊,一家叫“百诗瑞”,人来客往十分热闹,巨大的音箱里播放着《老鼠爱大米》,怪烦人的。于是我走进了冷冷清清的“轻舞飞扬”。店堂里黑乎乎的,地上零零落落地铺着一层碎发,没有背景音乐,没有欢声笑语。其实我早就听说了关于“轻舞飞扬”的故事。这家发廊是一对中年夫妇开的,他们原本有一个和我同年的女儿,但可悲的是那个小姑娘在半年前的一场车祸中丧生。从此黑暗笼罩了这个家庭,由于思女心切加上神思恍惚,发廊的生意一落千丈,目前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我扫放暑视了一下蒙着细尘的店堂。“有人吗?”我问道。
“咳,来了,欢迎光临。”一个沙哑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了无生气。我回头一看,是男主人。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死死地盯住了我的眼睛。
“菲儿……”他喃喃自语。
“我想理个发……”我有点怕他这种眼神,只好主动打破僵局。
“有客人来了?”脸色苍白的女主人从里屋出来。当她看到了男主人的神情后,也朝我望了过来。
“是我的菲儿吗?”她的双眸闪闪发光。
我害怕了。“我叫程雨露,不是什么菲儿。”
“真是菲儿,真是菲儿,连声音都一模一样!”他们对视了一眼,轻轻地惊呼。
“菲儿,你总算回来了!”女主人的眼泪在眼眶里滚动。
看这样子,不用猜也知道,他们一定把我当成了去世的女儿。
我不愿和他们多纠缠自己是不是菲儿的问题。我想理个发,我简要地说明了来意。
“好的好的,爸爸马上给你理,就是那个你最喜欢的发式。”男主人激动地说着,马上利索地拿来了理发工具。
“这半年你的头发长得好快啊!”女主人抚摸着我的长发,柔声说道。
我没有打破他们的梦,只是静静地坐在皮椅上任他们摆弄。男主人麻利地挑起我的发梢,剪子飞舞,没多久,我的头发就理好了。一头细碎的短发根根直竖,活脱脱就是一个“李宇春”。老天,我可从来没扮过这个造型啊,原本只想理一个童花头的。我哭丧着脸。
“瞧,这下菲儿精神多了,你以前一直是这样的!”女主人继续唠叨,“菲儿,你叫爸爸配的染发膏他已经配好了,我们现在就给你染上去吧?”
我吓了一跳:“什么,染发?不行不行,我爸妈知道了非晕过去不可!再说学校里也不许中学生染发的!”
“没关系的,爸爸控制好了染发剂褪色的时间,暑假一过,你的头发马上就会恢复黑色的。”女主人说。
“真的真的,就一个暑假!也许你不是我们的女儿,但我求求你,能不能做一个暑假的菲儿?你妈妈天天想你,身子都哭坏了,你帮帮我们吧!”男主人的眼角沁出了泪珠。
我实在无法拒绝这一对夫妇的恳求,如果真像他们说的,这种染发剂只能维持一个暑假,那我倒是可以试一试的。
我问他们:“染什么颜色?”
“当然是你最喜欢的向日葵的颜色啊!”男女主人异口同声地说。“刚染完的几天是青草的颜色,然后慢慢变成浅黄色,再是橘黄色,然后就是金黄的向日葵的颜色,接着是棕褐色、灰褐色、黑褐色,最后转变为黑色。”
乖乖,他们是在说梦话吧?我狐疑地看着他们。
“九月一日,你肯定能欢欢喜喜地去学校,爸爸妈妈绝不会骗你的!”
我犹犹豫豫地没作声,他们以为我默许了,便动手操作起来。染了头发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挺想知道的,于是也没有坚决地阻止他们。
两个小时以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惊讶得合不拢嘴。妈呀,我居然顶着一头翠绿的碎发,简直就像个草窝倒扣在自己脑袋上!
“菲儿,你一直就喜欢搞怪,这下满意了吧?”男女主人看着我笑逐颜开。
玻璃门响了一下,进来一个女生。
“菲儿!”她惊叫起来。
我看着她,不认识。
“菲儿,这是衷衷呀,你最要好的朋友。”菲儿妈妈向我介绍。
衷衷盯着我左看右看,前看后看。
“你和菲儿长得真像,简直就是两个一模一样的鸡蛋!”衷衷说。
我被她逗乐了。
“菲儿,带衷衷去你房间玩吧,你们也好久没见面了,去聊聊。”菲儿妈建议。
“好的,我们这就走。”衷衷拉起了我的手。
“这是怎么会事?”我抗议。
衷衷握紧了我的手,轻轻说:“别作声,难道你没看出他们已经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吗?”
我不响了。
衷衷带我走出店堂。菲儿家是老式的房子,木头楼梯看上一眼仿佛都会咯吱咯吱作响。衷衷灵巧地沿着楼梯边缘走,一脚前,一脚后。靠边的楼梯木板由于有墙壁的支撑,不容易发出刺耳的吱吱声。“这样走楼梯静悄悄的,不太会泄露机密,菲儿一直是如此的。”衷衷回头对我说。
衷衷摸出钥匙打开房门,我的眼前一亮。这是一间刷上粉红色涂料的房间,屋子里布置得井井有条,充满了少女的气息。房间中央有一张天蓝色的充气沙发,衷衷轻轻地坐下了。“以前我坐在这沙发上的时候,菲儿常偷偷地拔了气塞,然后我就慢慢地陷到沙发里去,直到最后沙发像一张海蛰皮似的包围了我。她就站在那里弯着腰笑,最后还要我替她揉肚子,因为肚皮笑痛了。”衷衷说。 临窗的书桌上放着一个玻璃盒子。那是菲儿留下的宝贝蚂蚁,衷衷告诉我。无数黑色的小怪物在玻璃盒里骚动着,工作着。盒底铺上了一层沙,他们在沙里掘下一条条坑道。当中有一只比较大的蚂蚁,差不多整天伏着不动。这一定是其余的蚂蚁敬畏并供养的蚁后。 “这些蚂蚁是丝毫不要人照顾的,只要每两周从玻璃洞口投下一滴蜜就够了,仅一滴,蚂蚁自己会将他运走并将它进行分派的。现在我每隔两周都要来一次。” 衷衷说着,用小棒沾了一滴蜜,探进洞口。蜂蜜落到了沙子上,蚂蚁立刻沸腾起来,欢天喜地地迎接这从天而降的宝贝。 为了防止蚂蚁逃脱,菲儿在玻璃洞口贴了一张即时贴,喂完食后,得把它贴上。嫩黄的即时贴上用隽秀的字写道: “ 什么时候我还牵着 风筝的手 躺倒在绿油油的球场 蚂蚁爬上我的鼻尖 跺着脚抱怨我”。 菲儿的单人床上铺着嫩绿的被褥,床头柜上有她的照片,我细细一看,眉眼和我确实挺像。菲儿怀里抱着一个白头发的娃娃,娃娃的睫毛又长又卷,就像钟里的发条。衷衷说,这是菲儿最喜欢的娃娃,因为她看上去既娇媚又沧桑。
在照片旁边有一张小卡,上面写道:“我仅仅是看上去死了。”衷衷说,之所以写这张卡,那是因为菲儿有一次看安徒生的传记。上面说安徒生为了防止有人把熟睡中的自己误以为是死人而埋掉,他每天在睡觉前,都要在床头放一张卡,上面写着这样一句话。他以此来提醒别人他只是睡着了。菲儿觉得安徒生特别可爱,所以她睡觉前也将这张卡竖在床头,感觉得自己就像睡在二十床被子和二十床褥子上娇嫩的豌豆公主。菲儿的玻璃处里摆满了各种小玩意儿。衷衷说菲儿收集过很多东西,有泰迪熊、kitty猫等等,乱七八糟的 。菲儿说也许单件东西并不好看,但类似的东西很壮观地摆在一起就有意思了。菲尔生前最花心思收集的是有500种颜色的铅笔,这是进口的,她一看到就迷上了,总跑到太平洋百货去买。这些铅笔将自然界所有的颜色汇集,名字都很优美,比如“银座的星星”、“森林之鱼”、“娃娃的蓝眼睛”之类。那时候这种铅笔是每个月推出两盒,所以整个收集历时两年。菲儿整整省了两年的零花钱才买齐这些彩色铅笔。 我们在菲儿房里消磨了不少时间,我开始喜欢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孩子了。好像在我的心底里一直住着两个截然相反的小女孩:一个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另一个是热情奔放自由不羁的。现在那个一直隐藏着的小女孩被菲儿唤醒了。也许我就是菲儿吧,我甚至这样想。 我的绿头发在家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爸爸狠狠地骂了我一晚上,妈妈甚至气出了眼泪。她赶紧去超市买了一盒黑色的染发剂,想把我的头发染回来,但很遗憾,我的头发依旧郁郁葱葱,像一蓬青草。 我在家里闷了一周,头发的颜色不再那么刺目了,它已由翠绿色转成了鹅黄色,这种颜色虽说也不常见,但还不至于引起路人侧目,可以出去走走了。 衷衷打来电话:“菲儿,我们去你房间玩玩吧。”我说:“搞什么搞,我是程雨露,不是菲儿。”衷衷说:“自从上次你去理了发以后,菲儿爸妈天天给我打电话,问我你去哪儿了。你反正没事闲着,不如我们回去一次吧,算是安慰安慰他们。” “好吧。”我叹了一口气。半小时后,我和衷衷在“轻舞飞扬”见了面,菲儿爸妈看见我,高兴得浑身都散发出异样的光彩。店堂重新用涂料刷了一遍,亮堂不少。地面和镜子干干净净,零零碎碎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他们两个正在招呼客人,让我和衷衷去楼上玩。
我和衷衷进了房间,衷衷打开窗子透气,又拿起扫帚扫地。我打开了菲儿的书架,跃入眼帘的是一本厚厚的《塞林格传》,书里夹了一张漂亮的书签,就在那一页,菲儿用粉红色的荧光笔划下了塞林格说的一段话: “我要用我挣的钱在某个地方为自己建造一间小屋,并将在那里度过余生。我要把它建在林边,而不是建在森林深处,因为我想让它永远阳光灿烂。我只吃自制的食品。以后,如果我想结婚或是恋爱什么的,我找一个是聋哑人的美丽姑娘并跟她结婚。她得到我的小屋来和我住在一起,如果她想跟我说话,她就得像其他人那样把它写在该死的纸上。”
塞林格也是我喜爱的作家,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看了不下五遍。没想到这个人竟然如此有意思,通过菲儿,我看见了他出人意表的一面。“我真的好喜欢菲儿,”我对衷衷说。
衷衷默默地拉开写字桌的抽屉,拿出一本精美的笔记本。这是菲儿的摘记本,她说着把本子递给我。
我打开扉页,上面摘抄了一首诗:
那拉堤草原
如果山脚下的草坪黄了
还有向日葵青着
如果向日葵低头了
还有山坡上的草绿着
如果山坡上的草收割了
还有雪岭云杉墨着
如果雪岭云杉被鸟声覆盖了
还有远峰的雪白着
如果远峰的雪出嫁了
还有忠实的云听你倾诉
在那拉堤
在空中草原
最先升起的是太阳
接着升起的是歌声
然后是马
最后是草
衷衷说:“菲儿摘抄了好多这样的本子,她最喜欢那些很‘灵’的东西,她自己就是一个‘灵’得要命的女孩,她的口头禅就是‘灵’。”衷衷说着声音低下去了。
“来,我们来喝杯‘落霞满天’吧,这是以前菲儿和我常喝的饮料。”衷衷打起精神说。
她取下台灯的灯罩,打开开关,灯亮了。然后她拿出两个杯子,一瓶水和一盒牛奶。把水倒进杯子里,在水里加了几滴牛奶。透过杯子看灯泡,灯泡居然是橙红色的,像一轮落日染红了天边。
好美啊,我看呆了。衷衷举起杯子和我干杯。喝下了一口太阳。再把杯子放到灯泡前,看看夕阳。再干杯……我喝下了一肚皮的太阳,眼前隐约还泛着弥天的彩霞。
衷衷抽抽搭搭地说:“我想念菲儿,离开了菲儿,我的心就空了,我不能忍受没有她的日子!”衷衷的肩膀一耸一耸的,几乎没有声音,但眼泪却滴到了地版上。
这时我身体里的另一个声音响了,我从背后抱住了衷衷。“衷衷别哭,你就把我当作菲儿,我就是菲儿成不成?”
衷衷回头看了看我:“菲儿!”她痛哭起来,眼泪鼻涕全流到了我胸前。我们这样静静地站了许久。
后来我和衷衷坐到电视机前,衷衷打开DVD。我们看《千与千寻》、《天空之城》。衷衷说:“菲儿最喜欢宫琦骏了。她说在他的作品中,一切充满了活力,生活充满着幸福,年龄暂时遗忘,童年就在昨天。”看碟片的时候,我们拉上窗帘,四周是漆黑一片。我们把Panasonic的迷你音箱抱在怀里,一人一个。剧中人们的声音就从里面流出来,我的手指感到或细微或激烈的震颤。我把音箱贴近耳朵,里面的声音像是陌生的来电,对方只想倾诉;我把音箱在手里转来转去,里面的声音时而高远时而低沉,随着情节的变化,舞动着。
菲儿有很多种类的精油,小小的一瓶一瓶放在书桌上。衷衷挑了一瓶薰衣草的,倒了几滴抹在台灯灯泡上。灯一开,香气氤氲而来,让我恍然不知身处何方。衷衷说:“菲儿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写日记,不同的精油芳香给她不同的灵感,她的心灵由此跳着不同的舞蹈。”
衷衷从抽屉里取出菲儿的日记交给我。我随意地翻到一页,上面用绿色的圆珠笔写道:
“我将来一定要去西班牙,在那里我很有可能会爱上斗牛士。我想坐在高高的看台上,接住他从下面扔上来的帽子。全场的人都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他像绅士一样地鞠一个躬,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牛杀死,得到象征荣誉的牛耳。杞子也许就是我的斗牛士。”
小区门口有两家发廊,一家叫“百诗瑞”,人来客往十分热闹,巨大的音箱里播放着《老鼠爱大米》,怪烦人的。于是我走进了冷冷清清的“轻舞飞扬”。店堂里黑乎乎的,地上零零落落地铺着一层碎发,没有背景音乐,没有欢声笑语。其实我早就听说了关于“轻舞飞扬”的故事。这家发廊是一对中年夫妇开的,他们原本有一个和我同年的女儿,但可悲的是那个小姑娘在半年前的一场车祸中丧生。从此黑暗笼罩了这个家庭,由于思女心切加上神思恍惚,发廊的生意一落千丈,目前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我扫放暑视了一下蒙着细尘的店堂。“有人吗?”我问道。
“咳,来了,欢迎光临。”一个沙哑的声音从身后响起,了无生气。我回头一看,是男主人。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死死地盯住了我的眼睛。
“菲儿……”他喃喃自语。
“我想理个发……”我有点怕他这种眼神,只好主动打破僵局。
“有客人来了?”脸色苍白的女主人从里屋出来。当她看到了男主人的神情后,也朝我望了过来。
“是我的菲儿吗?”她的双眸闪闪发光。
我害怕了。“我叫程雨露,不是什么菲儿。”
“真是菲儿,真是菲儿,连声音都一模一样!”他们对视了一眼,轻轻地惊呼。
“菲儿,你总算回来了!”女主人的眼泪在眼眶里滚动。
看这样子,不用猜也知道,他们一定把我当成了去世的女儿。
我不愿和他们多纠缠自己是不是菲儿的问题。我想理个发,我简要地说明了来意。
“好的好的,爸爸马上给你理,就是那个你最喜欢的发式。”男主人激动地说着,马上利索地拿来了理发工具。
“这半年你的头发长得好快啊!”女主人抚摸着我的长发,柔声说道。
我没有打破他们的梦,只是静静地坐在皮椅上任他们摆弄。男主人麻利地挑起我的发梢,剪子飞舞,没多久,我的头发就理好了。一头细碎的短发根根直竖,活脱脱就是一个“李宇春”。老天,我可从来没扮过这个造型啊,原本只想理一个童花头的。我哭丧着脸。
“瞧,这下菲儿精神多了,你以前一直是这样的!”女主人继续唠叨,“菲儿,你叫爸爸配的染发膏他已经配好了,我们现在就给你染上去吧?”
我吓了一跳:“什么,染发?不行不行,我爸妈知道了非晕过去不可!再说学校里也不许中学生染发的!”
“没关系的,爸爸控制好了染发剂褪色的时间,暑假一过,你的头发马上就会恢复黑色的。”女主人说。
“真的真的,就一个暑假!也许你不是我们的女儿,但我求求你,能不能做一个暑假的菲儿?你妈妈天天想你,身子都哭坏了,你帮帮我们吧!”男主人的眼角沁出了泪珠。
我实在无法拒绝这一对夫妇的恳求,如果真像他们说的,这种染发剂只能维持一个暑假,那我倒是可以试一试的。
我问他们:“染什么颜色?”
“当然是你最喜欢的向日葵的颜色啊!”男女主人异口同声地说。“刚染完的几天是青草的颜色,然后慢慢变成浅黄色,再是橘黄色,然后就是金黄的向日葵的颜色,接着是棕褐色、灰褐色、黑褐色,最后转变为黑色。”
乖乖,他们是在说梦话吧?我狐疑地看着他们。
“九月一日,你肯定能欢欢喜喜地去学校,爸爸妈妈绝不会骗你的!”
我犹犹豫豫地没作声,他们以为我默许了,便动手操作起来。染了头发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我挺想知道的,于是也没有坚决地阻止他们。
两个小时以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惊讶得合不拢嘴。妈呀,我居然顶着一头翠绿的碎发,简直就像个草窝倒扣在自己脑袋上!
“菲儿,你一直就喜欢搞怪,这下满意了吧?”男女主人看着我笑逐颜开。
玻璃门响了一下,进来一个女生。
“菲儿!”她惊叫起来。
我看着她,不认识。
“菲儿,这是衷衷呀,你最要好的朋友。”菲儿妈妈向我介绍。
衷衷盯着我左看右看,前看后看。
“你和菲儿长得真像,简直就是两个一模一样的鸡蛋!”衷衷说。
我被她逗乐了。
“菲儿,带衷衷去你房间玩吧,你们也好久没见面了,去聊聊。”菲儿妈建议。
“好的,我们这就走。”衷衷拉起了我的手。
“这是怎么会事?”我抗议。
衷衷握紧了我的手,轻轻说:“别作声,难道你没看出他们已经不能再受任何刺激了吗?”
我不响了。
衷衷带我走出店堂。菲儿家是老式的房子,木头楼梯看上一眼仿佛都会咯吱咯吱作响。衷衷灵巧地沿着楼梯边缘走,一脚前,一脚后。靠边的楼梯木板由于有墙壁的支撑,不容易发出刺耳的吱吱声。“这样走楼梯静悄悄的,不太会泄露机密,菲儿一直是如此的。”衷衷回头对我说。
衷衷摸出钥匙打开房门,我的眼前一亮。这是一间刷上粉红色涂料的房间,屋子里布置得井井有条,充满了少女的气息。房间中央有一张天蓝色的充气沙发,衷衷轻轻地坐下了。“以前我坐在这沙发上的时候,菲儿常偷偷地拔了气塞,然后我就慢慢地陷到沙发里去,直到最后沙发像一张海蛰皮似的包围了我。她就站在那里弯着腰笑,最后还要我替她揉肚子,因为肚皮笑痛了。”衷衷说。 临窗的书桌上放着一个玻璃盒子。那是菲儿留下的宝贝蚂蚁,衷衷告诉我。无数黑色的小怪物在玻璃盒里骚动着,工作着。盒底铺上了一层沙,他们在沙里掘下一条条坑道。当中有一只比较大的蚂蚁,差不多整天伏着不动。这一定是其余的蚂蚁敬畏并供养的蚁后。 “这些蚂蚁是丝毫不要人照顾的,只要每两周从玻璃洞口投下一滴蜜就够了,仅一滴,蚂蚁自己会将他运走并将它进行分派的。现在我每隔两周都要来一次。” 衷衷说着,用小棒沾了一滴蜜,探进洞口。蜂蜜落到了沙子上,蚂蚁立刻沸腾起来,欢天喜地地迎接这从天而降的宝贝。 为了防止蚂蚁逃脱,菲儿在玻璃洞口贴了一张即时贴,喂完食后,得把它贴上。嫩黄的即时贴上用隽秀的字写道: “ 什么时候我还牵着 风筝的手 躺倒在绿油油的球场 蚂蚁爬上我的鼻尖 跺着脚抱怨我”。 菲儿的单人床上铺着嫩绿的被褥,床头柜上有她的照片,我细细一看,眉眼和我确实挺像。菲儿怀里抱着一个白头发的娃娃,娃娃的睫毛又长又卷,就像钟里的发条。衷衷说,这是菲儿最喜欢的娃娃,因为她看上去既娇媚又沧桑。
在照片旁边有一张小卡,上面写道:“我仅仅是看上去死了。”衷衷说,之所以写这张卡,那是因为菲儿有一次看安徒生的传记。上面说安徒生为了防止有人把熟睡中的自己误以为是死人而埋掉,他每天在睡觉前,都要在床头放一张卡,上面写着这样一句话。他以此来提醒别人他只是睡着了。菲儿觉得安徒生特别可爱,所以她睡觉前也将这张卡竖在床头,感觉得自己就像睡在二十床被子和二十床褥子上娇嫩的豌豆公主。菲儿的玻璃处里摆满了各种小玩意儿。衷衷说菲儿收集过很多东西,有泰迪熊、kitty猫等等,乱七八糟的 。菲儿说也许单件东西并不好看,但类似的东西很壮观地摆在一起就有意思了。菲尔生前最花心思收集的是有500种颜色的铅笔,这是进口的,她一看到就迷上了,总跑到太平洋百货去买。这些铅笔将自然界所有的颜色汇集,名字都很优美,比如“银座的星星”、“森林之鱼”、“娃娃的蓝眼睛”之类。那时候这种铅笔是每个月推出两盒,所以整个收集历时两年。菲儿整整省了两年的零花钱才买齐这些彩色铅笔。 我们在菲儿房里消磨了不少时间,我开始喜欢这个从未谋面的女孩子了。好像在我的心底里一直住着两个截然相反的小女孩:一个是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另一个是热情奔放自由不羁的。现在那个一直隐藏着的小女孩被菲儿唤醒了。也许我就是菲儿吧,我甚至这样想。 我的绿头发在家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爸爸狠狠地骂了我一晚上,妈妈甚至气出了眼泪。她赶紧去超市买了一盒黑色的染发剂,想把我的头发染回来,但很遗憾,我的头发依旧郁郁葱葱,像一蓬青草。 我在家里闷了一周,头发的颜色不再那么刺目了,它已由翠绿色转成了鹅黄色,这种颜色虽说也不常见,但还不至于引起路人侧目,可以出去走走了。 衷衷打来电话:“菲儿,我们去你房间玩玩吧。”我说:“搞什么搞,我是程雨露,不是菲儿。”衷衷说:“自从上次你去理了发以后,菲儿爸妈天天给我打电话,问我你去哪儿了。你反正没事闲着,不如我们回去一次吧,算是安慰安慰他们。” “好吧。”我叹了一口气。半小时后,我和衷衷在“轻舞飞扬”见了面,菲儿爸妈看见我,高兴得浑身都散发出异样的光彩。店堂重新用涂料刷了一遍,亮堂不少。地面和镜子干干净净,零零碎碎的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他们两个正在招呼客人,让我和衷衷去楼上玩。
我和衷衷进了房间,衷衷打开窗子透气,又拿起扫帚扫地。我打开了菲儿的书架,跃入眼帘的是一本厚厚的《塞林格传》,书里夹了一张漂亮的书签,就在那一页,菲儿用粉红色的荧光笔划下了塞林格说的一段话: “我要用我挣的钱在某个地方为自己建造一间小屋,并将在那里度过余生。我要把它建在林边,而不是建在森林深处,因为我想让它永远阳光灿烂。我只吃自制的食品。以后,如果我想结婚或是恋爱什么的,我找一个是聋哑人的美丽姑娘并跟她结婚。她得到我的小屋来和我住在一起,如果她想跟我说话,她就得像其他人那样把它写在该死的纸上。”
塞林格也是我喜爱的作家,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看了不下五遍。没想到这个人竟然如此有意思,通过菲儿,我看见了他出人意表的一面。“我真的好喜欢菲儿,”我对衷衷说。
衷衷默默地拉开写字桌的抽屉,拿出一本精美的笔记本。这是菲儿的摘记本,她说着把本子递给我。
我打开扉页,上面摘抄了一首诗:
那拉堤草原
如果山脚下的草坪黄了
还有向日葵青着
如果向日葵低头了
还有山坡上的草绿着
如果山坡上的草收割了
还有雪岭云杉墨着
如果雪岭云杉被鸟声覆盖了
还有远峰的雪白着
如果远峰的雪出嫁了
还有忠实的云听你倾诉
在那拉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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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升起的是太阳
接着升起的是歌声
然后是马
最后是草
衷衷说:“菲儿摘抄了好多这样的本子,她最喜欢那些很‘灵’的东西,她自己就是一个‘灵’得要命的女孩,她的口头禅就是‘灵’。”衷衷说着声音低下去了。
“来,我们来喝杯‘落霞满天’吧,这是以前菲儿和我常喝的饮料。”衷衷打起精神说。
她取下台灯的灯罩,打开开关,灯亮了。然后她拿出两个杯子,一瓶水和一盒牛奶。把水倒进杯子里,在水里加了几滴牛奶。透过杯子看灯泡,灯泡居然是橙红色的,像一轮落日染红了天边。
好美啊,我看呆了。衷衷举起杯子和我干杯。喝下了一口太阳。再把杯子放到灯泡前,看看夕阳。再干杯……我喝下了一肚皮的太阳,眼前隐约还泛着弥天的彩霞。
衷衷抽抽搭搭地说:“我想念菲儿,离开了菲儿,我的心就空了,我不能忍受没有她的日子!”衷衷的肩膀一耸一耸的,几乎没有声音,但眼泪却滴到了地版上。
这时我身体里的另一个声音响了,我从背后抱住了衷衷。“衷衷别哭,你就把我当作菲儿,我就是菲儿成不成?”
衷衷回头看了看我:“菲儿!”她痛哭起来,眼泪鼻涕全流到了我胸前。我们这样静静地站了许久。
后来我和衷衷坐到电视机前,衷衷打开DVD。我们看《千与千寻》、《天空之城》。衷衷说:“菲儿最喜欢宫琦骏了。她说在他的作品中,一切充满了活力,生活充满着幸福,年龄暂时遗忘,童年就在昨天。”看碟片的时候,我们拉上窗帘,四周是漆黑一片。我们把Panasonic的迷你音箱抱在怀里,一人一个。剧中人们的声音就从里面流出来,我的手指感到或细微或激烈的震颤。我把音箱贴近耳朵,里面的声音像是陌生的来电,对方只想倾诉;我把音箱在手里转来转去,里面的声音时而高远时而低沉,随着情节的变化,舞动着。
菲儿有很多种类的精油,小小的一瓶一瓶放在书桌上。衷衷挑了一瓶薰衣草的,倒了几滴抹在台灯灯泡上。灯一开,香气氤氲而来,让我恍然不知身处何方。衷衷说:“菲儿喜欢在这样的环境里写日记,不同的精油芳香给她不同的灵感,她的心灵由此跳着不同的舞蹈。”
衷衷从抽屉里取出菲儿的日记交给我。我随意地翻到一页,上面用绿色的圆珠笔写道:
“我将来一定要去西班牙,在那里我很有可能会爱上斗牛士。我想坐在高高的看台上,接住他从下面扔上来的帽子。全场的人都会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他像绅士一样地鞠一个躬,然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牛杀死,得到象征荣誉的牛耳。杞子也许就是我的斗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