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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史的空间与制度:宋元闽南个案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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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基朗 
 
    【内容提要】本文从宋元闽南的研究案例出发,探讨中国经济史上空间与制度概念,说明两者在表述复杂的长期经济表现时,不仅具有相当的解释功能,而且可以带来不少启示。文章触及宋元闽南经济发展的模式和阶段,区域经济地理整合现象,国家政策与权力对经济的作用,正规的法律制度以及非正规的文化社会规范,对海外贸易交易成本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对长期经济表现可能构成的正面作用等。

【摘 要 题】古代经济史研究

【关 键 词】区域经济/制度变迁/宋元闽南/施坚雅/诺思


【 正 文】


  中国经济史研究在20世纪中国史学发展过程中,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专著力作,汗牛充栋。其中,体制变迁和区域经济发展都是中国历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探索研究中国经济史的两个概念:空间与制度。我希望透过对闽南案例的论述,引出一些研究方向的问题,就正于方家学者,期收抛砖引玉之效(注:本文讨论取材于我的近著《刺桐梦华录》(Billy K.L.So,Prosperity,Region,and Institutions in Maritime China:The South Fukien Pattern,946-1368.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2000)。)。

      一 分析的框架

  我对闽南经济发展的这项研究集中在宋元时期。在这段时期内,闽南成功超越了其他海洋中国的区域而真正脱颖而出。研究的框架由三个相关主题组合而成,即繁荣、区域及制度。繁荣是经济表现成功的象征;经济表现不能离开空间而存在;谈经济表现同样不能脱离了相关的制度。所以贯穿这三个主题的就是关乎一个特定时空范围内的经济现象。

  众所周知,宋元时代中国经济十分发达。重要的表现包括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力的提高(注:最近对宋代经济发展的质疑,参见李伯重《“选精”、“集粹”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对传统经济史研究方法的检讨》,《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币交易的普及化;广泛出现的城市化现象;人口剧增;地区生产专门化;交通运输的进步;国范围的贸易流通;日益复杂的商业手段等。上述的各种现象,不一定与海上贸易有直接关系,但海洋中国的繁荣,不特对促进宋元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并且代表了当时经济发展的前缘部分。

  作为宋元海洋中国佼佼者的闽南经济,包括泉州、漳州及兴化军三个州军。地区的政治经济核心集中在泉州。泉州当时在海洋中国的地位,相当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上海及八九十年代的香港。不论上海或香港,都不是具有普遍性的中国都市典型,而是代表某一时代海洋中国经济发展可能达到的巅峰特例。以泉州为核心的闽南经济也是一样。

  回到上述的三大主题。第一个主题,宋元闽南经济表现可视为一个演变过程,分作四个阶段,各具特征。在考虑这些特征时,也可以进一步探讨中国近代以前的繁荣到底具有什么意义。我提出了所谓“多元繁荣”的理念来说明这过程里最理想的表现。可想而知,这种有关繁荣性质的讨论,无从量化,基本上是定性分析而已,而且使用的史料不少属印象性描述。虽然如此,若能结合各种史料而建构出多元的面相,配合经济理论的诠释,或能作出新的观察和理解。另一方面,政治因素与经济表现息息相关,在讨论经济过程时,也必需引入政治层面的因素。

  第二个主题涉及空间理念。过去30年来学界受施坚雅(G.William Skinner)影响不少。他指出了空间结构对理解中国的重要性,并努力建构一套由中心地理论发展出来而应用于中国的宏观区域理论(注:G.William Skinner,Marketing and Social Structure in Rural China.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24∶1,1964, pp.3-34;24∶2,1964,pp.195-228;24∶3,1965,pp.363-399;The C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Presidential Speech:The Structure of Chinese History.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4∶2,1985,pp.271-292.施氏多年来进行一项庞大项目,将1990年人口统计的很多数据输入一套地理信息系统,以量化的方法说明各变项间的关系,也证实了他的宏观区域理论。希望他的成果很快面世。)。施氏理论目的固然包罗文化社会政治诸层次,但框架却建基于市场及城市系统之上,因此对理解宋元闽南地区经济作用甚大。我利用他的理念考察这个区域经济的空间结构,注意到许多前贤未发之义。此外,我提出“内部整合区域”的概念,用以表述闽南的空间情状,也深受施氏模式的启发。



1楼2006-01-16 14:16回复

          六 空间里的制度与制度的空间性

      最后是空间分析的制度层面以及新制度经济学的空间问题。上述已说明诺思的新制度经济学概念对讨论闽南地区经济的帮助,它们提供了一套重要的分析框架,整合了经济、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社会以至人口的各个领域,从而探究长期的经济表现演变。在区域理论视野里,我们也可以更有效地观察事先清楚界定好的地理空间分析单位。这种空间进路,可以有助于建构或阐释复杂历史现象。若将制度观点及空间进路结合,是否可以用两者互补不足之处而催生新的视野?

      在新制度经济学的讨论里,空间概念并不占有重要的位置。有关的实证研究,常专注某一制度、产业或机构,不然就是讨论以国家为单位的经济体。前者使我们深入了解微观层次的个别制度及其经济意义;只有后二类研究,才在宏观层次上针对整体制度进行分析,并提供对个别经济体系的理解。正是在这一层次上,理论出现了局限性。以国家为单位的经济体系,规模大小不一。比较前近代的法国、西班牙、荷兰以及英国,分析它们不同发展道路的制度涵义,可以很有启发性,原因是它们的地理空间都较小。诺思在这方面的研究,对西方经济史是很重要的推进。但假设12世纪的中国经济体系,亦如那类西方国别经济一般,内部大致齐一,可以作为单一的个别经济体来考虑,则可能没有像研究西方历史那般具有建设性。施坚雅等人早已指出,中国地大物博,不宜视作没有分化的单一经济整体。中国的历程也可视为各地区发展历程的总和。这些个别地区的发展本来就快慢不一,无法同步,并且不断互动。不少制度的因素都带有空间效应,如法律运作的执行性格,地方性的法律,地方民间宗教及教育机制,地方的社会网络等。这些变项都有地理空间意义的核心区或实施区。在此范围内,制度对行为的制约最大。由此范围外延,控制效力渐小。在宋元的海洋中国,广州与泉州的制度整体便有分别,盛衰轨迹亦不一致。换言之,研究幅员辽阔、各地千差万异的中国经济时,新制度经济学需要更多考虑空间的因素,并且发展更有效的地理空间分析单位。

      中心地理论是施坚雅模式的理论基石,以此用来说明中国的城市或市场结构,创获自然不少。但当这套模式被应用到非经济的层面去时,有很多争议。原因之一就是这套框架在建构经济与非经济元素的理论关联时,主要立足于人口的密度。资源密度虽然对社会各方面影响不少,却不足说明商业行为的许多选择问题。解决这类问题的途径是将经济及非经济的因素整合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内,从理论上把它们纳入一个制度整体来加以观察,并且从交易成本出发,分析它们在经济表现上所扮演的角色。这个新架构结合了施氏的市场体系和城市层级,也融入诺氏的制度整体分析,或许可以提示一个理解长期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方向。

          七 跨学科视野与多重标准的一点感想:兼回应克拉克(Hugh Clark)的评论

      上述讨论引申出的一个基本问题,即经济史研究的跨学科视野带来的多重标准问题。简言之,以历史上的经济现象为研究对象时,无可避免地需要运用到经济学的概念及其理论与框架,可是这些分析工具大部分是西方近代学术发展的结果,其实证基础也主要来自西方的
    经验。当应用在中国国情中时,大家都清楚不可以削足适履地硬套,必须作出适当的调整。但怎样才算是适当?尽管众说纷纭,但完全归于主观的见仁见智,未免失诸笼统,不符合历史学严格学术训练的要求。不同学科如实证的历史学与经济学,学术的标准绝不相同,前一领域常用的一些举证方法,对后者而言会觉得没有足够的阐释力或流于以偏概全;后一领域惯用的推理方法,对前者而言又会感到好像证据不足或见林不见树。不过,既然跨越了学科的藩篱而拓宽了视野,就应该融会相关学科的不同标准。要达到这目的,有两个可能的取径,一是要求同时满足全部学科的标准,而不管它们落差有多大。第二种方向是让读者各取所需,即写历史时要满足历史学的实证标准,论经济解释时要合乎经济学的要求。对我来说,第一种方向力有不逮,只能战战兢兢地走第二条路。但就算在这种自我约束的规范里,亦不免遇上读者错置的困境,即不懂历史学的无法欣赏历史的史料论辩,缺乏经济学素养的却混淆了史实论述与经济解释。对笔者而言,这可能是一个两难之局。但我相信历史学,尤其是经济史,在最近几十年学术领域统整过程里,必能面对并解决这类难题,从而开拓历史学在本领域以外的广阔人文空间。
    


    6楼2006-01-1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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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04 15: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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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拉克的评论刊登在美国的《哈佛亚洲学刊》上(注:见克拉克对拙作的书评(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62.1,June 2002,pp.188-194)。评者为研究闽南历史专家(Hugh R.Clark,Community,Trade,and Networks:Southern Fujian Province from the Third to the Thirteenth Centu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参考我对是书的书评(收Journal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History of the Orient 37.1,1994,pp.82-87)。)。他的看法有两点和上文的讨论有关,值得作一论辩,第一,他认为笔者勇于立论,但常超过了文献证据所能支持的限度。他觉得只需举一个例子便足以概括其余。第二,克拉克认为我在讨论闽南经济的正规及非正规制度因素时,缺乏直接的确凿证据,即他所谓“冒烟的枪”(smoking gun),很多推论因而变成揣测,非历史家所当为。以下分两点辨析。

        第一点,我的立论是否过当,由于宋元社会经济史料的局限性,是可以讨论的,但必须实事求是地逐项检讨。学术评论,不能笼统地凭空指责,必须提出具体的根据。克拉克为支持他这一论断,举出了一个例子。我的研究指出,不少前贤用赵汝适《诸蕃志》论证番商施那帏为大食国人一事可商榷(注:前贤包括桑原骘藏、罗香林、李东华等。),并据林之奇的《泉州东陂葬蕃商记》,证此商人实为三佛齐人(注:苏基朗:《刺桐梦华录》,第53-54页。)。克拉克不接受我这个看法(注:他的看法详见Hugh Clark,Muslims and Hindus in the Culture and Morphology of Quanzhou from the Tenth to the Thirteenth Century.Journal of World History 6.1(1995),pp.54—63。),认为赵谓大食国,林言三佛齐,各执一辞,无从取决。但前贤(包括他自己)皆采《诸蕃志》,我独好林之奇,可见是武断(注:克拉克书评,第193—194页。)。此事其实并不难辨,我在书中花了不少篇幅说明自己的论据,可惜评者先入为主,视若无睹,在书评中只字不提,否则连史料考证入门学生,都会一目了然,知道赵、林两份史料的主从轻重,是毋庸争议的。我的论据也只是一些前贤不注意而克拉克不肯接受的事实:(1)《诸蕃志》成书在宝庆元年(1225)。当时作者赵汝适权泉州市舶。(2)赵汝适对施那帏的记载如下:“有蕃商曰施那帏,大食人也。跷寓泉南,轻财乐施,有西土气习,作丛冢于城外之东南隅,以掩胡贾之遗骸。提舶林之奇记其实。”(注:《诸蕃志》卷上《大食国》条。)(3)林之奇也曾在泉州提舶,时间约在1155—1163年之间。他撰写的文章《泉州东阪葬蕃商汜》,收入《拙斋文集》(注:《拙斋文集》卷15《泉州东陂葬蕃商记》:“泉之征舶通互市于海外者,其国以十数,三佛齐其一也。三佛齐之海贾,以富豪宅生于泉者,其人以十数,施*[左舟右邑]围(《诸蕃志》作施那帏)其一也。施*[左舟右邑]围之在泉,轻财急义,有以服其畴者,其事以十数,族蕃商墓其一也。蕃商之墓建,发于其畴之蒲霞辛,而施*[左舟右邑]围之力能以成就封殖之。其地占泉之城东东陂。……经始于绍兴之壬午(1162)而卒成乎隆兴之癸未。施*[左舟右邑]围于是举也,……是将大有益乎互市而无一愧乎怀远者也。余固喜其能然,遂为之记,以信其传于海外之岛夷云。”)。文中清楚记载此胡商为泉州出生的三佛齐人,其捐建蕃冢的本末,及墓地竣工于隆兴元年(1163)。林之奇为此胡商在泉州修筑蕃冢的目击证人。作为泉州市舶主管,他甚至必定认识这位蕃商,亦相当了解其人其事。(4)赵汝适成书时代不特晚了60多年,而且自己说得清楚,他取材自林之奇的文章,并且承认林的记载是实录。(5)所以赵书的有关记载是百分之百的二手材料,所根据的原始材料,正是林之奇的文章。克拉克以二手材料挑战其信息来源的一手材料,然后根据这个孤例,证成笔者使用史料不够客观。这是他创新的客观史学方法?

        至于第二点,他举引我的导言如下:“要寻找实证的或可量化的证据,来表述这些历史上的制度,与海上贸易的交易成本出现了量的下降之间,有明确的关联.将是徒劳无功之事。故此本章及上章‘即讨论正规及非正规制度的部分’,毋宁旨在建构一种解释,而非记述闽南经济的具体内容。”又引了我的结语:“我认为理论上这些制度都会有助于降低海外贸易的交易成本,并因而有助于维持该地区世纪长的繁荣。”对我来说,有关制度的论述,基本上属于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并非历史考证功夫,解释的建构关键,则在交易成本变化的可能性。即在克拉克的引文内,也可以看到这种坦白的自制。这类讨论涉及历史上的心态、价值观、动机、信仰等因素对行为的制约作用,一般都难有直接证据。虽然如此,没有直接证据但有间接证据时,也可以基于已建立的经济理论作合理的推论,这不是任意揣测。作为经济学的解释,是说得过去的。我所讨论的各项因素,事实上也都有或多或少的间接证据,并非无的放矢。至于我的交易成本经济学解释是否恰当,当然可以辩论和修订,我期待着有关的严谨指正。不过,克拉克书评中,竟无只字论及交易成本,未知是因为他不能理解我的论旨,还是故意不提?至于一位经济史学者应否从事经济分析,见仁见智,可以回到前文所谓两难之局。

       
      【作者简介】苏基朗,教授。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
       
      


      7楼2006-01-1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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