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写了到期时间5月份,并备注有节假日顺延服务,在我们理解的应该是有顺延时间的,所以在6月份叫改产品,该公司也没有说什么直接帮忙改了,在最后沟通是否达到合同权益的时候居然以多服务一个月为由绕圈子;
首先群里没有一个人通知到期了(为什么不敢在群里通知到期了大家心里应该有数),其次在6月份叫帮忙上产品的时候也没有告知已经到期,依然上了产品,最终该公司居然搞笑的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说我们为什么没有针对多久到期的事情提出疑问,可是在我们正常理解中就是时间顺延,有什么疑问可提?你方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如果真的心里没鬼,不是应该由你方来提前告知?
重点他会因为这个事情跟协商人员一直绕圈,一直不提承诺单量的问题。
首先群里没有一个人通知到期了(为什么不敢在群里通知到期了大家心里应该有数),其次在6月份叫帮忙上产品的时候也没有告知已经到期,依然上了产品,最终该公司居然搞笑的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说我们为什么没有针对多久到期的事情提出疑问,可是在我们正常理解中就是时间顺延,有什么疑问可提?你方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如果真的心里没鬼,不是应该由你方来提前告知?
重点他会因为这个事情跟协商人员一直绕圈,一直不提承诺单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