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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王阁序》创作背景考(1)-14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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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人《古今类事》一书卷三《异兆门》“王勃不贵”条引用唐代《感定录》或是记录王勃写《滕王阁序》最早的版本。,而并非是《唐摭言》。所载如下:
唐王勃方十三,随舅游江左。尝独至一处,见一叟,容服纯古,异之,因就揖焉。叟曰:“非王勃乎?”勃曰:“与老丈昔非亲旧,何知勃之姓名?”叟曰:“知之。”勃知其异人,再拜问曰:“仙也?神也?以开未悟。”叟曰:“中源水府,吾所主也。来日滕王阁作记,子有清才,何不为之?子登舟,吾助汝清风一席,子回,幸复过此。”勃登舟,舟去如飞,乃弹冠诣府下。府帅阎公已召江左名贤毕集,命吏以笔砚授之,递相推逊。及勃,则留而不拒。公大怒曰:“吾新帝子之旧阁,乃洪都之絶景,悉集英俊,俾为记,以垂万古,何小子辄当之?”命吏得句即诵来。勃引纸,方书两句,一吏入报曰:“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老儒常谈。”一吏又报曰:“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曰:“故事也。”一吏又报曰:“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公即不语。自此往复,吏报,公但颔頥而已。至“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不觉引手鸣几曰:“此天才也!”文成,阎公閲之曰:“子落笔似有神助,令帝子声流千古,吾之名闻后世,洪都风月江山无价,子之力也。”乃厚赠之。勃旋再过向遇神地,登岸,叟已坐前石上。勃再拜,曰:“神既助以好风,又教以不敏,当修牢酒以报神赐。”勃因曰:“某之寿夭穷逹,可得而知否?”叟曰:“寿夭系隂司,言之是泄隂机,而有隂祸。子之穷通,言亦无患。子之躯,神强而骨弱,气清而体羸,脑骨亏䧟,目精不全,虽有不羁之才,髙世之俊,终不贵矣。况富贵自有神主之乎?请与子别。”勃闻之不悦,后果如言。(宋,佚名撰.古今类事,卷三,异兆门上,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此篇所记王勃年仅十三,是其年龄最小的一版。
此篇未出现阎公女婿这一人物。
此篇“老叟”的故事大抵为“传奇”,不可尽信,却也可作为一种暗示:
1.王勃是受邀赴宴——中源水府,吾所主也。来日滕王阁作记,子有清才,何不为之?
2.王勃实际是受邀作序——来日滕王阁作记,子有清才,何不为之?
可能只是作者以“老叟”为替身而对王勃的生平作出评价。
但其注存疑——
宋人曾慥编《类说》卷三四录《摭言》124则,后又补《摭遗》23则,其中第四则名《滕王阁记》,叙王勃赴江西,舟次马当水,一老叟以清风助王勃夜行六七百里,至江西作《滕王阁序》后,又承诺于长芦祠焚十万阴钱,才得以顺利前行。
可见“老叟”之说很可能是宋人之言,《古今类事》不过是改编,并假注唐书以证其实。
不过亦有可能实《古今类事》在前,《类说》后见之而补于《摭遗》。从此行为来看,《古今类事》所注应当为实。否则,曾慥不会无故补之。


IP属地:上海1楼2022-08-13 11:18回复
    唐末五代王定保的《唐摭言》亦是借用《古今类事》,不过把年龄改成了14岁,且删除了“传奇”情结。所载如下:
    王勃著《滕王阁序》,时年十四。都督阎公不之信,勃虽在座,而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已宿构矣。及以纸笔巡让宾客,勃不辞让。公大怒,拂衣而起;专令人伺其下笔。第一报云:“南昌故郡,洪都新府”,公曰:“亦是老先生常谈!”又报云:“星分翼轸,地接衡庐”,公闻之,沉吟不言。又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公矍然而起曰:“此真天才,当垂不朽矣!”遂亟请宴所,极欢而罢。
    《唐摭言》中第一次出现了阎公“意属子婿孟学士者为之”的记载,但并未明确提及阎公之名,且以为孟学士为阎公的女婿。而孟学士为谁?将再其他帖子作重点讨论。
    《新唐书》卷二○一《文艺》上《王勃传》则采摭小说家言。文字省净,颇有文采。所载如下:
    初,(勃)道出钟陵,九月九日都督大宴滕王阁,宿命其婿作序以夸客,因出纸笔遍请客,莫敢当,至勃,沆然不辞。都督怒,起更衣,遣吏伺其文辄报。一再报,语益奇,乃矍然曰:“天才也!”请遂成文,极欢罢。
    提醒:《新唐书》从未明确提及王勃于何年作《滕王阁序》,仅仅是记录了王勃作《滕王阁序》这一轶事。后29岁说或26岁说是元人辛文房的附会,而是否可信,亦将再另一帖《<滕王阁序>创作背景考(2)-上元二年说》中讨论。此贴先按下不表。
    此外,后代选录或改编《唐摭言》中故事者,搜罗如下:
    1.《太平广记》卷一七五《王勃》,注出《摭言》,文字比现存清乾隆间雅雨堂卢见曾刻本《唐摭言》要多,情节也更为丰富。
    2.宋人曾慥编《类说》卷三四录《摭言》124则,后又补《摭遗》23则,其中第四则名《滕王阁记》。(上文已有讨论)
    3.宋祝穆《古今事文类聚》前集卷一一《天时部》
    4.《醒世恒言》卷四○《马当神风送滕王阁》,作为全书压卷之作,篇幅已扩展近十倍。作为明代著名的拟话本小说,此篇在叙事上不但将王勃滕王阁作序事和马当山遇叟助行等事拼接,又加上民间所传的王勃作诗静海浪和最后落水为仙事,使得故事情节跌宕起伏,错落有致。再加上其中引用并自撰数首诗和陆鲁望《滕王阁铭》,也是明代文人于话本中逞词献技的小说章法,相当有可读性。
    5.明拟话本尚有周清源著《西湖二集》卷三《巧书生金銮失对》,这里,王勃作《滕王阁序》及马当山遇叟事,与张建封聘李藩幕僚事等几个小故事,都作为《巧书生金銮失对》入话来处理,所以情节相对简单,仅叙大意而已。
    6.清代郑瑜杂剧《滕王阁》,极力渲染王勃过人的才华,共二折。剧中,马当神之事,并非直接叙出,而是通过王勃之口说出,这是戏剧与话本不同的处理,对集中描写王勃的文采有一种峰回路转的艺术效果。
    7.元杂剧中尚有阙名《滕王阁》,已佚失。
    8.明传奇本阙名《滕王阁》,已佚失。
    9.傅惜华编《清代杂剧全目》录全名为《宴滕王子安检韵》作者为曹锡黼。
    10.清乾隆丙子年(二十一年,1756)刻《愿情阁五种曲》本,又名《无町词余》,总名《四色石》,其中第三种为《滕王阁》。
    11.程国赋《唐代小说嬗变研究》著录作者为曹锡黼,书名《四色石·滕王阁》。
    参考文献:
    陶绍清,阮璐.《唐摭言》本事嬗变考[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3(03):90-94.


    IP属地:上海2楼2022-08-1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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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14岁的说法是最不被”大众“接受的,笔者见网络中的讨论,总结其原因有二:
      一是《滕王阁序》中“时运不齐,命途多舛”的悲声与14岁少年本该有的意气风发并不相符。
      二是大众已经接受了《滕王阁序》是王勃作于看望被贬谪的父亲的途中的这一观点,这是因为中学教科采用了这一说法,导致接受过中学教育的大众很少对此提出质疑。

      (苏教版高中语文教科书必修五)
      但这一观点真的可以被完全否定吗?——其实不然。
      关于第一点,我们不能排除14岁的天才少年有极高的文学模仿的天赋,也就是说,哪怕他自己没有经历过“失路之人”的命运,但也有能力模范“失路之人”的口吻。可见其十三四岁所作的文章,他的文字中确能显露出这种“穷途”之感:
      是以陈平昔之智士也,俯同降卒;百里奚曩之达人也,亲为饿隶。当其背强敌,转康衢,雄虑耿于风霜,危途迫于朝夕,岂自期荣称相府,西藩开虎据之图;宠冠斋坛,东向举能飞之策?(《上刘右相书》)
      这篇中“穷途”之感确实不及《滕王阁序》要强烈。但却也足以说明十三四岁的王勃有能力在他的文章中模仿这种感情。《上刘右相书》中的政治性和思想性较《滕王阁序》更为深刻,这或是上书当朝丞相的缘故,故要显示出王勃个人严肃的政治态度。但从中显然可见,少年王勃完全有模仿仕途学者的语气进行文学创作的能力。
      关于第二点,事实并无明确记载《滕王阁序》作于何年,故有可商讨之处。如今大众公认的观点,也就是《滕王阁序》作于“王勃省父途中”的这一观点,最早应来源于元人辛文房,他主要是根据《新唐书》的资料作出了揣测。
      但此说并没有坚实的证明。
      且从此说的诞生来看,其附会之意特别明显。
      朱东润先生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在举例两种说法之后,亦认为“寻绎文义, 似以后说为是”。编者偏向于辛文房的说法,但仍难下定论。
      也有很多人取“等终军之弱冠”句来说明王勃作此文时已经二十,但笔者以为此证与取“童子何知”句证明王勃为少年一样不可靠。
      因此,王勃于14岁作《滕王阁序》并非是不可能的。
      且从目前可知的史料来看,而不以附会的话,14岁之说或是史实。


      IP属地:上海3楼2022-08-1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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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陈博作《王勃<滕王阁序 >写成时间考辨》便提出了这个观点,他认为从本序的文义来看,王勃作14岁并非不可靠,甚至可能是事实。
        陈博认为《滕王阁序》表现的少年意气,后文的“无路”之感不过是少年对最高理想的追求,不该莽撞的将其行文和其生平结合。尤其反驳了将“家君作宰”句看作是王勃”省父“的证据。其论如下:

        陈博同样举例了王勃在十三四岁的作品与《滕王阁序》用词的相似之处,以此反驳了以“三尺微命,一介书生”(见周亮《“三尺微命”与滕王阁序的写作时间》)和“舍簪笏于百龄,奉晨昏于万里”作证王勃已经为官的观点。其论如下:

        陈博举《上刘右相书》为例,证明王勃在十三四岁之时已经有创作如此名篇的能力,并指出前人对王勃作《滕王阁序》的时间的判断是缺乏依据的。其论如下:

        参考文献:
        陈博.王勃《滕王阁序》写成时间考辨[J].鄂西大学学报,1986(01):13-17.


        IP属地:上海4楼2022-08-1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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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文郁先生亦在《王勃诗解》中提出了十点论据来证明王勃于14岁作《滕王阁序》。
          本吧已有朋友将其贴出。
          鄙人将针对其每一观点再做辩解,以为讨论。

          这一观点的讨论点在于——以”童子“自称是完全可以被理解的,是说的通的。但从文学事实上来说,除了《滕王阁序》,其他文献中就没有类似的使用了,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古人是否有以”童子“自称的习惯,还是说此处以”童子“自称只是王勃的个人行为。

          这一点则完全是无稽之谈。唐代一尺约现今三十厘米,若是实质则无疑说明了王勃是个侏儒。且王勃曾作《上绛州上官司马书》,此文一说在王勃十三至于十五岁所作,一说在王勃二十三所作,但无论合适,其中有一句乃坚定的反例:“五尺微童,所以固穷而不为也。”三尺若指身高,难道王勃越长越矮了吗?这是不符合事实逻辑的。

          这一观点从文本出发,认为《滕王阁序》的书写不符合王勃26岁的心境。这并不能确凿地证明。因为在王勃短短的十余年的文学生命中,没有出现可以划分其创作时期的作品。也就是说,王勃作品的内蕴差别并不大,行文结构和逻辑的同质化其实是比较严重的,这其实也和骈文本身的弊端有关。王勃出狱仅仅两年时间不到,诗文并不多,若说此时已形成另一种成熟的风格,也是不符合事实逻辑的。此时,王勃的很多文章亦可能只是随感而作罢了。

          这一观点对王勃其他文章的引用,确实说明了姚大荣的论证存在”有意“将《滕王阁序》和26岁的王勃关联在一起的问题,也就是说,姚大荣的证明实际上存在主观附和的成分,而不是对文本本身进行客观的判断。这也是很多坚持26岁说的朋友会犯的错误。

          这一点是无懈可击的。因为王勃作《上刘右相书》的时间是确定的,其政治性和思想性都要远高于《滕王阁序》。因此,以王勃14岁的年纪作《滕王阁序》,在思想上的准备完全是足够的。

          王勃在南下途中留下的文字太少,若仅以其南下的文章作对照,《滕王阁序》中流露出的积极入仕的感情确实与之有矛盾。但纵观王勃的人生,以文进身是其人生最主要和最重要的文学活动。文人在低谷时,偶发几句不想当官的牢骚是正常的。但当官的机会真的到来的时候,又有几个人又会真拒绝呢?

          这是一个不是证据的证据。反问——若《滕王阁序》如此闻名,为何杨炯不愿意多花几笔来说明王勃十四岁作《滕王阁序》呢?也正是差不多的时候,王勃作《上刘右相书》,为何不是此文使其“时誉斯归”呢?

          这一观点其实是切中了关键,但没有讲到深处——那就是阎公和王勃到底分别处在哪一个位置上。到底是阎公求王勃赴宴作序,还是王勃狂傲不羁,非要当场打脸阎公?这个问题才是要解决王勃何时又为何作《滕王阁序》的重中之重。关于阎公的身份问题,亦将在另一帖子中作讨论。

          这亦是一大证明。虽唐初九江称江州,但唐人在文学中延用九江以指地名的案例数见不鲜,故不可将其看作与下文”五岭“相对的虚指。九江在江宁之南,王勃没有道理先路九江再抵江宁,只有从江宁南下的道理。故此处”为别“必然指其曾路九江。

          江宁之诗确实是一个疑点,但从上下文义来看,三秋对万古,一想一忆,亦不是不能将其解释为文学时间的假设,且王勃若八月作此诗,时间也可解释。但最重要的证据是罗振玉所辑王勃佚文附录中的《族翁承烈致书》:“乙亥年,中秋月廿有九日,寓言使至,得十一日信”,说明王勃的确在九月会抵达南昌。且唐代长江河运发达,江宁、九江、洪州要么临于长江要么在长江的支流上,都是河运交通的要道。若王勃八月中上旬作此文章,快船而行未必不能于九月九日前抵达洪州。
          聂文郁先生的“十论”虽然亦不能完全证明王勃于14岁作《滕王阁序》为史实,且有多处错误的理解。但也确实有力地反驳了“上元二年说”,为“14说”的证明提供了丰富的参考。
          参考文献:
          (唐)王勃著;聂文郁选注. 王勃诗解[M]. 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 1980.02.


          IP属地:上海5楼2022-08-1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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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天海先生的《〈滕王阁序〉写于何时》从排比史料入手以内证为主得出了王勃14岁写《滕王阁序》结论否定了省亲途经南昌而作的说法。其论如下:

            这段首先论及了曾经“王勃卒年”的讨论,或许当时有人既认为王勃卒于上元二年,又认为王勃作《滕王阁序》于上元二年吧。另外,交通地理问题确实难考,时间久远,山河变化,难以揣测唐代从江宁至洪州最快所需时间。但从王勃父子此前行路之久远来看,江宁到洪州近千里,确实难以在短时间内抵达。


            亦是对三尺是否实质的讨论。王天海并没有像聂文郁先生那样武断地认为“三尺”指的是王勃的身高,而是有虚指的成分,即王勃以此来表明自己还是少年的身份,与“童子”呼应。且取“等终军弱冠”句说明了王勃当时并未弱冠。又引宗悫之事,恰好是十三四岁之年纪。或是巧合,但与“终君”呼应,更可能是史实。

            此点亦是从文义进行分析。《滕王阁序》表露出的积极求仕的态度,确实与其那段时间所写文章的基本情感基调存在较大的出入。但时间太短,文章太少,不能就认定王勃的文风或人生态度就已经发生了转变。从其以文进身的人生旅程来看,王勃试图再次以文章引起阎公等高级官员注意,也是可以解释的。


            这是反驳了辛文房对《新唐书》误解。更具体的证明,我会贴在下一楼里。[

            从人物性格来分析,王勃作《滕王阁序》时候的态度确实并非像一个历经官场沉浮的将近中年的读书人。但亦有可反驳之处——那就是王勃希望凭借此文再次“咸鱼翻身”。滕王阁赴宴可能是他获罪又出狱后,唯一一次可以接近朝廷高级官员的机会。因为如罗振玉所辑王勃佚文附录中的记载,王勃应是随父迁往交趾。所以这对王勃来说可能是最后的一次机会,哪怕是要打脸阎公,他也不得不写作以展现自己的文学天才。

            这一点,如今看来也是老生常谈了。十三四岁的王勃完全有那个心理素质写作《滕王阁序》这样的作品,这是无可争议的。

            以史为鉴。说明《唐摭言》所录之事情的合理性。既然王勃作《滕王阁序》是当时的佳话且《滕王阁序》当真从创作之处并名扬天下的话,那么王定保等人没有理由篡改史实,也不该将其年龄记错,必然是根据当时流传的史料为基础进行创作或记录。
            王天海的论述较聂文郁来说更为详细且有据。
            我们会发现如果要反驳“14岁说”,我们几乎找不到除了辛文房所载事件之外的任何历史证据,哪怕是试图以文本来解释,都不可避免的会有几许附会的色彩。
            但这并非说“14岁说”这一观点就无懈可击了。
            14岁的王勃为何会前往滕王阁?
            王勃为何要写“家君作宰,路出名区”一句呢?
            王勃14岁的时候,其父应该还在京城附近为官,似乎好像也未有职位的调动一说。
            那王勃写这句话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不是因为受贬谪而南下,这句话很难解释的通。


            IP属地:上海7楼2022-08-1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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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修主修《新唐书》由宋祁撰《王勃传》中,记录王勃前往交趾省父是在“上元二年重阳”;后元代辛文房沿用此说,在《唐才子传》中有所记载:
              王勃前往省亲,过南昌而作。父福时坐是左迁交趾令。勃往省觐途过南昌,时都督阎公新修滕王阁成,九月九日,大会宾客,将令其婿作记,以夸盛事。勃至入谒,帅知其オ,因请为之。物欣然对客操觚,顷刻而就,文不加点,满座大惊。酒曲辞别,帅赠百,即举帆去,至炎方,舟入洋海溺死,时年二十九。”(这里所说的“二十九”是虚岁)
              宋人欧阳修主修的《新唐书》中也出现了阎公“将令其婿作记”的记载,但并未明确提及阎公及其女婿之名。如宋祁是引《唐摭言》语,那必会记录孟学士之名,除非宋祁亦是对阎公子婿为孟学士的说法有怀疑,或当时还有别的记载可以作证此事,不过亦未提及阎公女婿的名讳。
              辛文房的说法是根据《新唐书》的记载附会而成,从成因看,这种观点本不该被看成史实。
              清人蒋清翊在《王子安集注》中便已指出了辛文房的错误:

              蒋清翊认为“初”字之义并非是以解释前文的缘由,而只是单纯追溯往事。
              杨树达在《词诠》中便有举例:“追溯时则用‘初’字。往往居一节之首,以一字为读”。

              杨树达所举的例句(《词诠》,杨树达,新华书局,1954年)
              因此,此处的“初”字只是在追溯前事,也就是王勃写《滕王阁序》的事情,来说明王勃在文学上的天才。而本传中,也使用了“初”字来追溯王勃祖父王通的著述,等等。
              所以,辛文房的说法是难以站住脚跟的。


              IP属地:上海9楼2022-08-13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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