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高洋被无故殴打的材料
在全国公安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2022年8月6日夜,华容县退役军人高洋看到有人殴打女人,站出来劝架,竞至于头部被猛击几拳,下肢被猛踢几脚。因事发突然,高洋被击倒在地,没有任何还击。在这种情况下,凶手不但没有停手,还在夜宵摊位上抢到菜刀,追赶20多米要砍死高洋。众人大叫,高洋爬起猛跑,才从死里逃生,躲过被刀砍杀的厄运。
凶手扬长而去,要其同伴“勇子”找高洋了难,高洋说那要看派出所怎么处理。勇子说“这事你报警的话,明天他就背刀来砍死你”。
高洋报警110,约20分钟,民警到达现场。
受害人高洋头痛头昏、呕吐难受,急诊收入华容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2天后,自己要求出院回家休养。凶手及家属至今无人看望高洋、无人向高洋当面道歉、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案发第二天,凶手打电话给高洋,威胁要私了。高洋回复请派出所依法依规处理。
多次找派出所,派出所也是劝说要私了,不立案。
8月20日再次联系派出所,告知已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已经拘留;他也不会赔钱了。派出所程序已走完,不再处理。要受害人找法院。
请求复制凶手、勇子的身份信息、问讯笔录、调查记录、案发地的监控录像,派出所也是不肯给,并说身份证号码、地址等属于个人隐私,只有律师来才能调取。
8月21日,高洋家属高纯到派出所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才知道凶手叫庞灿,身份证号430623199104196115,华容县新河乡南堤村益群一组043号。“勇子”的信息至今没有从派出所得到。
高纯说“这事还得依靠公安机关处理好,以免庞灿再次滋事,把事情搞大,影响社会安宁”。派出所民警说:高洋硬了我们,派出所不管了,去找法院。高纯问何谓“高洋硬了你们”?回复是“高洋沒接派出所的电话、没有私了……是不给我们面子,是把我们为难”。
高洋在住院吊水,手机处于静音状态,不知有来电所以接不到,不私了是怕凶手继续威胁恐吓、相信政府的公权力,既不是不给派出所面子,也不是硬派出所,再说报案人谁会去招惹得罪公安呀。
高纯说:高洋这是见义勇为,是个正义的行为,不能让他身体受伤痛、心灵受创伤。他至今还有伤痛、晚上做恶梦。派出所至今没有监督凶手向他道歉,更没有表张他,还站在凶手一边打压他,这样不好;希望派出所出面协调处理好。
派出所的警察说“我们已经处理完了,不管了。你如果不满意,可以去投诉、举报,我们欢迎...不懂法就去学法”。
我对华容县公安局出具的“华公(城中)决字【2022】第1092号”《处罚决定书》有异议:
一、在查明事实中,将凶手拿菜刀追赶20多米,写成10米;不记录已查明的凶手及其同伴的两次威胁恐吓。这是隐瞒、歪曲真相。
二、在查明事实中记载“2022年8月18日,庞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8月6日发生的无故殴打他人后、不但持刀追杀、报警后还两次威胁恐吓报案人的案件,派出所为何一直没有找到凶手,还要等到12天后的18号“庞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这是特意编造的谎言。
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庞灿行政拘留5日”。按决定书中记载的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就应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更何况庞灿不存在第十九条第四项“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从轻处罚的行为。
公安机关应该表彰受害人高洋的见义勇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三条,或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不能包庇纵容凶手,确保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不走过场、对犯罪分子产生强大的威慑力。
特此反应,期望得到公正处理。
华容县退役军人 高洋
2022年8月26日
电话:1897506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