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同错吧 关注:25,413贴子:215,907
  • 25回复贴,共1

没看懂这符咋到黄粱身后的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如果丢出去的时候其实是发动符了,出现在黄粱身后是一念一掌能力办到的,但一个大神通没看见神通进入手,感觉很奇怪。
但如果皓光从未来丢进去的,所以黄粱才对是否发动了产生疑问,而且符先在黄粱身后发动了,黄粱才发现,现在能让黄粱毫无察觉的应该只有皓光的因果神通吧。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9-06 21:13回复
    那时候黄粱还专心控制他的攻击,皓光把符扔过去的时候也是很快的,在那一瞬间,可能是没察觉,察觉的时候也已经迟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2-09-06 22:38
    收起回复
      奇怪,怎么直接四楼开始了,我肯定没删楼。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2-09-06 23:13
      回复
        应该是第二种,从未来发动的所以没察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2-09-07 00:01
        回复
          也没看懂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2-09-07 00:15
          回复
            我觉得玄机在于这一念上,之所以叫做一念一掌符就是因为符发动后可以一念之间瞬间在使用者神识范围内的任何地方打出一掌,这一念是形容快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2-09-07 00:17
            回复
              同没看懂,皓光说黄梁将出现的位置,但符却直接打发动在黄梁旁边。而黄梁的攻击却在皓光身后。看下一话解说了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2-09-07 08:11
              收起回复
                跨越空间的一掌
                同月令跨越时间
                因果律束缚因果
                那么跨越空间有什么好奇怪的
                毕竟千机馆的召唤傀儡就有一丝跨越空间的感觉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2-09-07 09:52
                回复
                  之前皓光和赵炎打的时候,小绿把通玄再化符瞬移到大头伞上了,我一直认为小绿团就是皓光本命的另一种形态,所以皓光本命可能有通过什么方法达到瞬移法符的效果,再或者就是一念一掌符本身的效果了


                  IP属地:澳大利亚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2-09-07 13:34
                  收起回复
                    猜测是这样,通过神通发现远近之手的位置,通过手的位置可以看到黄梁,一念一掌符估计是形容念到哪里就可以在哪里发动这一掌,不是说符通过远近之手飞过去的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2-09-07 19:42
                    回复
                      出结果了,是前者,此贴完结。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2-09-13 00:58
                      回复
                        这漫画越画越显得姜🐢强无敌他能做这么多符就说明这些他全都会,而且更强,真就万法皆通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2-09-13 01:20
                        收起回复
                          这小绿团之前不是高皓光无法察觉吗,还自己使用了三真同月令,好像还有自己的意识,它算是他的本命神通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2-09-13 04:52
                          收起回复
                            没想到吧,👴🏻的符会瞬移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2-09-13 08:4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