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互联网公益平台,“水滴筹”被爆出来,中介抽成高达70%,消息一出,水滴筹立刻发布声明称:这是第三方机构所为,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而去年发生的一起诈捐事件,水滴筹的处理方式就大不相同了,在发现病例系伪造之后,水滴筹既没有对外公布诈捐事件,也没有将善款退还给捐款人,而是在时隔8个月之久,才向警方报警,处理方式之诡异、匪夷所思。
事实上水滴筹本身就是一个怪胎。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水滴筹却把我们的善心当做"无",无之以为用,再有之以为利,像水滴筹这样的互联网+平台,都是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自己没有实体的根,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之下,做一个虚拟的东西给我们用。用着用着有了用户,再通过用户去谋利。
而+互联网不一样,实体企业+互联网因为实体有根,先有之以为利,再搭建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无之以为用,有了更多的用户,在创造更大的价值,形成良性的循环。
数字化又更进了一步,不仅共享信息还共享价值。比如说元宇宙,品牌方可以在元宇宙内发nft币,参与者购买了nft,他就相当于一起来共创品牌,然后再通过品牌溢价当中,来分享价值,价值共创和价值共享。它就像种子和果实,一粒种子,生出果实,果实呢然后又会产生更多的种子,种子又会产生更多的果实。这样一个生生不息渊远流长,现在在商业当中,中通过数字化得以实现。
事实上我们古人,不仅有生生不息的理想,也有生生不息的办法,办法就是"义中取利",我们古人说"义"是长远的"利","利"是义之和,古人说的"利"就是价值创造,古人说的"义"就是价值共享。比如说姜太公,他有一句名言叫“绝利一源,用师十倍”,就是他本来应该赚的一部分钱,我不赚了,我把他共享出去,获得的好处就是有10倍之师来相助。就好比在元宇宙当中品牌方把一部分的价值让渡出去,通过nft的方式让渡给消费者,和消费者一起来参与共创品牌,再来共享品牌的收益,其实思路是一模一样,区别只是在于一个有技术支撑,一个没有技术支撑而已。
再比如说,盐大利藏于咸鱼中,这里的鱼是用来创造价值的,这里的盐就是用来共享价值。那么同样作为引流工具,这个盐和互联网+平台做的那些工具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个盐,一方面它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更重要的是这其中透着一股精神。因为范蠡要把金价的盐,干成米价的盐,他的目的不仅仅是均衡盐价,还要让天下再无不公,其中有一种精神在当中。那么秀商时代做的事就好比范蠡贩盐大利藏于咸鱼中,系统是"鱼",设计的内容和玩法是"盐",鱼用来创造价值,盐用来共享价值。比如说每日公惠是通过价值共享来实现引流,每日说系统是用来支撑数字化的新商业创造价值,说的再简单一点,秀商时代,"秀"是盐 ,"商"是鱼。
事实上水滴筹本身就是一个怪胎。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水滴筹却把我们的善心当做"无",无之以为用,再有之以为利,像水滴筹这样的互联网+平台,都是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自己没有实体的根,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之下,做一个虚拟的东西给我们用。用着用着有了用户,再通过用户去谋利。
而+互联网不一样,实体企业+互联网因为实体有根,先有之以为利,再搭建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无之以为用,有了更多的用户,在创造更大的价值,形成良性的循环。
数字化又更进了一步,不仅共享信息还共享价值。比如说元宇宙,品牌方可以在元宇宙内发nft币,参与者购买了nft,他就相当于一起来共创品牌,然后再通过品牌溢价当中,来分享价值,价值共创和价值共享。它就像种子和果实,一粒种子,生出果实,果实呢然后又会产生更多的种子,种子又会产生更多的果实。这样一个生生不息渊远流长,现在在商业当中,中通过数字化得以实现。
事实上我们古人,不仅有生生不息的理想,也有生生不息的办法,办法就是"义中取利",我们古人说"义"是长远的"利","利"是义之和,古人说的"利"就是价值创造,古人说的"义"就是价值共享。比如说姜太公,他有一句名言叫“绝利一源,用师十倍”,就是他本来应该赚的一部分钱,我不赚了,我把他共享出去,获得的好处就是有10倍之师来相助。就好比在元宇宙当中品牌方把一部分的价值让渡出去,通过nft的方式让渡给消费者,和消费者一起来参与共创品牌,再来共享品牌的收益,其实思路是一模一样,区别只是在于一个有技术支撑,一个没有技术支撑而已。
再比如说,盐大利藏于咸鱼中,这里的鱼是用来创造价值的,这里的盐就是用来共享价值。那么同样作为引流工具,这个盐和互联网+平台做的那些工具是不一样的,因为这个盐,一方面它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更重要的是这其中透着一股精神。因为范蠡要把金价的盐,干成米价的盐,他的目的不仅仅是均衡盐价,还要让天下再无不公,其中有一种精神在当中。那么秀商时代做的事就好比范蠡贩盐大利藏于咸鱼中,系统是"鱼",设计的内容和玩法是"盐",鱼用来创造价值,盐用来共享价值。比如说每日公惠是通过价值共享来实现引流,每日说系统是用来支撑数字化的新商业创造价值,说的再简单一点,秀商时代,"秀"是盐 ,"商"是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