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租房子期间玻璃自裂 物业 来鉴定过属于自裂但是房东不解决问题 开始叫我联系物业 物业告知已经不在承保期内了 需要自己出钱处理 房东得知后又告诉我叫我自己处理 我也叫专业人士鉴定过属于自裂 之后房东一再推卸责任说是人为的 玻璃自裂是5月1号发生的 一直拖到六月份 在这期间我一直在跟她协商处理 她一直推卸责任 说交给我的时候是好的 但是合同里写着租赁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如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的,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我也鉴定过属于自裂。房东签了一年 我只住了半年到这个月15号到期 我想要回押金 要得回吗?房东属于违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