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大地测量
2.测绘航空摄影
3.摄影测量与遥感
4.工程测量
5.海洋测绘
6.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7.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8.地图编制
9.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10.互联网地图服务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兼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专业职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用于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但未超过65周岁的分别不得超过2人、1人;超过65周岁的,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2.测绘专业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测绘相关专业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保密、档案等专业。
3.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为最低要求。高级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低级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