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干了好几年执行的法官助理,我想问一下,法官和助理到底谁应该干啥,法官是不是领导,只要当上了法官就可以坐着把院领导分配给法官的任务再直接告诉助理就可以了,光凭一张嘴就可以所谓“使唤”助理和书记员干活就行了,是这样吗?我看诉讼法官还是有很多活的,审理案件,写判决,送达,而执行法官真的啥活也不用干吗?特别岁数大的,电脑都不会用。。。执行也不用再审理案件了,真的书记员就可以从头干到尾,冻结查封呗,执行法官真的没啥活,甚至都不如书记员助理会的多,完全处于每天动嘴,啥活不干的状态,那执行法官这个岗位设定的还有什么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