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吧 关注:48贴子:152
  • 0回复贴,共1

202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预申报通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的项目建设、业务开展﹑重大间题研究等﹐聚焦服务业新赛道,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支持《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7号)和《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发改规划[201731116号)明确的重点领域中的服务业项目。
(二)支持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业示范园区和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
(三)支持促进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
(四)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服务业园区建设,对其核心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功能定位等规划论证给予资助。
(五)经市政府批准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第六条 (支持方式)
引导资金采用分类支持的方式。
(一)重大示范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对我市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二)重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由市、区两级引导资金给予支持。
项目总投资是指经评审小组委托的中介机构核定后的项目投资额。
市级引导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安排使用﹐主要用于设备购置安装﹑软件开发﹑技术转让、人员培训、系统集成﹑设计咨询﹑研发测试﹑资质认证等。
探索引导资金基金化运作和管理,结合风险投资等市场基金对企业或项目的投入情况,适当简化评审流程﹐研究跟投等支持方式,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支持对服务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第七条 (支持标准)
对重大示范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万元。其中,对需突破支持上限的我巿重大功能性服务业项目﹐由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支持金额。
对重点项目﹐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对重大战略研究和服务业园区规划,市级引导资金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第八条 (区级支持)
获得市级引导资金支持的重大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企业的所在区,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市级支持1:1的比例﹐安排资金予以支持;金山区、奉贤区、崇明区三个远郊区可按照不低于市级支持1:0.5的比例﹐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各区可根据需要制定区级引导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对本区域内的服务业项目给予支持。


IP属地:上海1楼2023-01-13 11: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