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任何合同!上班第三天,三天都有指纹打卡记录,所有工作环境都有监控。因工作场地刚刚有同事用湿拖把拖过地湿滑,走路不小心摔伤,三位同事送至最近医院检查医治。结果导致后背脊柱两节受伤。第二天自己先垫付了手术费,住院费。公司现在不愿意走工伤,公司起草协议书,也是和解协议书。而且协议书不愿意提及是因工作导致,全文没提起工作二字。只写了因不小心摔倒字眼。我方认为不存在任何纠纷,不能用和解来说,正文标题,或者内容中应该有写到是因上班时间,在工作场地。具体也不太懂。关键才上班第三天。有没有知道的人帮忙解答!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