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喜欢晚上。晚上对我的意义,大概就像三明治之于乔伊,公主裙之于薇拉内尔,还有某个瞬间看见谁透明的指甲盖。我特别特别想证明,有一些东西确实是永远不会消弭的。所以我总是在某些人不知道的时刻,在某些人看不见的地方,罗里吧嗦地讲一大堆。如果我想让她看见的人看不见,不知道,我到底有没有必要讲这些无聊的话呢?我其实也很不明白,人的行为总是需要一个确切的目的。不然迄今为止的人生过分轻浮。可到底是为什么呢?我总觉得生活很痛苦的时候像在倒立着割喉,直到血涌到眼睛跟前的那个点,开始看不清周围的东西,听不清周围的声音,开始呼救,呼救的对象很不明确,四周都朦朦胧胧。当然我是坚硬的,不屈的,似乎死不悔改的,靡靡的。脑子里情不自禁地开始播放那个画面:纯红色的礼服,人的头小小的、轻轻的,而爱情是如此沉重的咒语,以至于各类声音都应该消沉下去,一根人站在一根人面前,她们像两株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