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看如何定义特殊关注了。从公平和正义的角度上看,所谓的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对先天社会地位低下、先天天赋不足(这当然包括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和后天遭遇不幸的人进行补偿。在保证对这些不幸的人有完善的保障的前提下,我们才可以谈论如何对后天努力进行奖励的问题。事实上,对于一些不幸的人来说,哪怕物质上给予了足够多的保障,他们的人生也很可能不如他人幸福,因为他们的困境很可能是在当前的科技水平下无法解决和跨越的。因此,使用物质上的出于公平和正义的保障,甚至都可能是不够的。关于公平正义的问题,我想lz可以找一本概述性的政治哲学教材看一下,也许你会对这个问题有更深的认识。当然了,如果你说的特殊关注是出于非公平正义的因素考量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