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儿童是不能判定在法庭上的,因为其法律意识和理解能力还不及格。若6岁以下的儿童被控以犯罪,按照我国《民法总则》中的规定,对于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凡是达到犯罪行为责任能力年龄,也就是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其犯罪应当依法责任,但是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其尚未发展到具有犯罪责任能力的阶段,所以一般不会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当6岁儿童构成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刑法》中的依赖性量刑原则,以较轻刑责办之。但是鉴于其身体及心理发展尚未完全,也要给以合理的安全保障,加强管教管理,从社会角度来促进其发展,避免其早日走入犯罪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