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9月签的合同,签了一年,跟的是副店长签的,到10月主店长回来并且安排我去做其他的工作,到今年4月份,我跟他起了纠纷,主店长给我辞职了但是工资不发,去劳动局举报劳动局让我去法院起诉他,后面就是我爸去说了,说干到6月25就离职,然后20号主店长找我讲话,说谁同意我25号离职的,然后告诉我起诉他没有用,说我年轻想想做事的后果什么什么的,我不想鸟他,到21号那天晚上他违反了合同我以书面形式解除了劳动合同,副店长叫我回去跟他好好讲话,说了挺久最后跟我说找主店长,22号早上我跟我爸去劳动局,劳动局说我学籍还在劳动合同是不做数的,只能去劳动纠纷局跟他们和解或者起诉他们,但是他们那边说可以打电话帮我们问一下,但是我们没有主店长手机号(他去年9月从监狱里放出来),我们就打给了副店长,副店长告诉我们说不关他事,找主店长,但是我们又没有主店长电话打给了另一个负责人也就是店里的阿姨,阿姨愿意跟我们和解但是主店长不愿意,我们就回去了,后面因为我爸工作忙一直持续到24号,我们又去劳动纠纷那边,他们那边没有电话只能让我们打印出合同先去叫我们想办法联系他们,如果对方不愿意那就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