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的玩X4,看过大部分B站视频和帖子,感觉对贸易系统的设置都是集中在“贸易规则”一栏。其实“黑名单”也该视作必要设置,作为二级命令和“贸易规则”组合使用。
“贸易规则”,应该理解成:空间站贸易规则;
而“黑名单”,应该理解成:船只贸易规则。
一个对象是空间站,一个对象是船只。通过在空间站的个体指令里设置黑名单,达到对下属船只的细分控制。
例如,一个电池工厂,我计划对外销售,同时下属船只仅辐射周边自家工厂。那么工厂的“贸易规则”就应该不做限制,同时“黑名单”设成自产自销。这样就达到了其他势力既能来采购,自己又有内部物流。
“贸易规则”,应该理解成:空间站贸易规则;
而“黑名单”,应该理解成:船只贸易规则。
一个对象是空间站,一个对象是船只。通过在空间站的个体指令里设置黑名单,达到对下属船只的细分控制。
例如,一个电池工厂,我计划对外销售,同时下属船只仅辐射周边自家工厂。那么工厂的“贸易规则”就应该不做限制,同时“黑名单”设成自产自销。这样就达到了其他势力既能来采购,自己又有内部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