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胡波2013-2017年就职于武汉泛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职位是暖通助理主管,2015年工作中,扶梯子的员工李宏疏忽没有扶,从梯子上摔落,造成单腿髌骨腓骨粉碎性骨折,后经治疗,工伤评级8级,但已落的终生残疾,而李宏在当年确凭和时任物业部副总郑强(原名郑翔)是同学关系包庇纵容,免于处分,还于当年获得优秀员工,因为我的关系被风控撤下,工伤恢复后,回归工作岗位也没得到应有照顾,公司于2016年普加工资,工程部其他助理主管已加至6000元工资,,单单就没有工伤的我,我还是3200元工资,而把工资加在刚入职已暖通助理主管应聘,因为编织问题留下的员工,而他的岗位已不是暖通助理主管,而是一名普通员工。既然又要用我,又不给我应有的待遇,上班那里有好心情和状态,工程部经理高涛却在2017年7月7日因为工作未完成要求继续工作长达16小时,这些我都有当时的通话录音为证,过了几天我合同到期,续约的时候,郑强和高涛就已我工伤后的表现,做为不续约开除的先决条件,开除我后,因为我的腿伤,已经丧失了大部分工作机会,我找公司办理失业保险,偌大公司没有人配我办理,我一人前去办理,我对公司已毫无好感,基于总总,我提出来打官司,来解决我合法诉求,其实一开始,我就知,一个无背景的人去告公司的结果,但是好人不该蒙不白之冤,坏人也要昭示天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