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效利用小时数是一种衡量设备、机器或工厂等在一定时间内实际生产能力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等效利用小时数 = 实际生产时间 × 可利用率其中,实际生产时间指的是设备或机器在一定时间内实际的生产时间,不包括停机、维修和故障等非生产时间;可利用率指的是设备或机器在实际生产时间内的利用率,即可用时间与实际生产时间的比值。例如,某工厂在一周内实际生产时间为120小时,其中由于停机和故障等原因造成的非生产时间为20小时,那么实际生产时间为100小时。假设该工厂的可利用率为90%,则其等效利用小时数为:等效利用小时数 = 100小时 × 90% = 90小时该工厂在一周内的等效利用小时数为9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