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上有没有规定,自愿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据我所知是没有的。这是劳监部门的有意曲解才有了这种说法。从立法精神上来说,通过加班获得加班费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设立条件排除了这个权利,这是明显违法行为!另外的根据是,法释条文明显有规定,只要有加班的事实,即必须支付费,难道自愿加班不是事实上的加班?劳监部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为什么支持自愿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说法?这个问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在广东佛山顺德劳动监察部门,发生的真实事件:他们说打卡时间不代表上班时间,我问他们,劳动法规定每天上班不超过8小时,他们是以哪个时间来计算的?他们答不出来。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没去监督落实劳动法。
据我所知是没有的。这是劳监部门的有意曲解才有了这种说法。从立法精神上来说,通过加班获得加班费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通过设立条件排除了这个权利,这是明显违法行为!另外的根据是,法释条文明显有规定,只要有加班的事实,即必须支付费,难道自愿加班不是事实上的加班?劳监部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为什么支持自愿加班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说法?这个问非常值得我们深思!
在广东佛山顺德劳动监察部门,发生的真实事件:他们说打卡时间不代表上班时间,我问他们,劳动法规定每天上班不超过8小时,他们是以哪个时间来计算的?他们答不出来。也就是说他们根本没去监督落实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