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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判例:分析刘某某、平潭县公安局行政处罚拘留十日二审行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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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某、平潭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二审行政案
该案是在裁判文书网上进行公开的经典判例,嫖娼事实是在玉足轩足浴按摩店发生的。
该案上诉人刘某某从始至终未承认嫖娼事实,并坚持供述:“玉足轩足浴店有经营经批准的足浴、按摩保健项目,上诉人进店进行正常的保健项目消费,没有确实充分证据能够推翻或否定上诉人进店不是正常的保健消费”。
也就是说,上诉人刘某某坚持“我去就是正常按摩保健,没有发生嫖娼行为。”
而二审的最终判决是维持原判,终审判决认为刘某某发生了嫖娼行为,行政处罚没有问题,刘某败诉。
这意味着:拒不承认也会处罚。


IP属地:辽宁1楼2023-07-30 14:12回复


    IP属地:辽宁2楼2023-07-30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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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6 23: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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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为文书原文,我将对其关键点进行相应解析。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云,男,1974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平潭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乃朝,福建求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平潭县公安局,住所地福建省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许标旗,局长。】
      (上述为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刘云因诉被上诉人平潭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不服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闽0128行初1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刘某某对行政处罚不服,已经提起一审诉讼,败诉后,又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3月31日,平潭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对平潭县潭城镇玉足轩足浴按摩店的卖淫嫖娼案件立案受理。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刘云分别于2019年3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和3月27日晚上两次在该足浴店内嫖娼。2019年10月16日,平潭县公安局对刘云告知拟对其进行处罚。并于同日作出岚公(治安)行罚决字[2019]00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刘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刘云不服,遂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9年3月31日,治安大队查处了按摩店嫖娼行为,而经过六个月十六天之后对刘某某下达了 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备注:看似超过时效,其实没有超过时效)。


      IP属地:辽宁3楼2023-07-30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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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刘云提出平潭县公安局对其处罚已超过追诉时效,经查,平潭县公安局在查处平潭县潭城镇玉足轩足浴按摩店的卖淫嫖娼案件中,李廷玉、郑世芳分别于2019年4月13日、4月18日通过监控视频指认出刘云先后两次在玉足轩足浴按摩店嫖娼的事实,虽然李廷玉、郑世芳当时仅陈述该人是严世福带来的客人,但结合严世福于2019年4月27日的讯问笔录中提到其带的客人是刘云,足以证实刘云嫖娼的违法行为已被公安机关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平潭县公安局对刘云的处罚并未超过追诉时效。】
        (原审法院对刘某某所提出的追诉时效问题做出了解释,法院认为在19年4月13日小姐就已经供述了刘某某的嫖娼事实,此时违法行为已经被公安机关发现,虽然处罚下达时间超过六个月,但发现时间并未超过时效,所以行政处罚没有问题)。
        【关于刘云提出平潭县公安局对其处罚已超过办案期限,经查,平潭县公安局于2019年3月31日对平潭县潭城镇玉足轩足浴按摩店内卖淫嫖娼案件立案受理,到2019年10月16日才对刘云作出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因此,本案平潭县公安局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时已超过办案期限,程序轻微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应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故应确认被告平潭县公安局作出岚公(治安)行罚决字[2019]00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
        (刘某某抓住了公安机关超期办案的违法行为,法院也认同办案期间已经超过,但该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不影响案件的实体处罚结果,不能撤销处罚行为,行政处罚的下达依然没有问题,刘某依然需要承担处罚结果)。


        IP属地:辽宁5楼2023-07-3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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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判决确认被告平潭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岚公(治安)行罚决字[2019]00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
          (原审下达判决认为处罚决定超期轻微违法,但不能撤销处罚决定,刘某某依然需要承担行政处罚)
          【上诉人刘云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法院仅判决确认被诉《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但没有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事实部分认定错误,证据并不确实充分,且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
          (刘某上诉,认为实体有问题,现有证据不充分,希望二审改判)


          IP属地:辽宁6楼2023-07-3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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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被上诉人全部证据材料,均不能证实其在检查时依法出示了“工作证件和检查证明文件”。证人房东欧松生笔录也可证实其房屋是自建民房,故被上诉人在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和检查证明文件”,被上诉人没有出示,其所进行的现场检查不合法,所获取的证据均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包括当晚现场“违法扣押”的现场监控视频电子证据。
            二、被上诉人出示的“呈请延长办案期限报告书”,并未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故自2019年4月30日起,被上诉人无权再进行案件的证据调查与收集,超过办案期限所进行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所收集的证据均为违法程序下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上诉理由第一点、第二点认为程序上公安机关存在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被上诉人未依法出示工作证件和检查证明文件,因此进行的场检查不合法,所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包括现场监控视频电子证据。
            被上诉人出示的延长办案期限报告书未经上级机关批准,因此超过办案期限所进行的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所收集的证据为违法程序下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上述理由后续未被法院采纳)
            三、被上诉人原审出示的证据不能证实上诉人有两次嫖娼行为。1、上诉人始终均不承认存在嫖娼行为。而案涉卖淫嫖娼行为没有任何的抓获现场,指控明显缺乏依据。】
            (上诉人刘某某明确表示:自己从未承认嫖娼行为,案件属于事后倒查,没有现场抓获,处罚依据不够)。


            IP属地:辽宁7楼2023-07-3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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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于扣押的“现场监控视频”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现场监控视频”主机系被上诉人在现场未出示工作证和检查证明文件时获取,属于违法检查下进行的扣押。对于扣押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某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被扣物品持有人签名或盖章。而本案中的扣押清单并无任何见证人查某和签名,该扣押程序也不合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11条第四款:“对扣押的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应当封存,保证在不解除封存状态的情况下,无法增加、删除、修改电子数据,并在证据保存清单中记录封存状态。”扣押主机属于电子证据原始存储介质,并未进行封存,更没有在清单上记录封存状态,故对该主机(现场监控)扣押也是不合法的。据上诉人所知,监控保存的时间段应当在一个月即应当是2月30日到3月30日之间。但被上诉人出示的监控内的时间段仅剩3月24日到3月30日这一时段,3月24日之前的监控视频内容没有了。鉴定文书证实监控视频这一电子证据存在文件被删除。因作为指控上诉人嫖娼行为重要证据的“现场监控视频”出现被删除纂改,导致该份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包括被上诉人从该“现场监控视频”里截屏的上诉人头像和所谓李廷玉递交钱款等截屏和内容,均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应当视为自始没有。5、对手机提取及内容,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上诉人对手机没有依法履行任何扣押封存,并违法对手机内的内容进行提取,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上诉人指控上诉人存在嫖娼行为的证据并不确实充分,原审认定完全错误,导致判决严重错误。】
              (上诉人刘某某认为"现场监控视频"和手机提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为它们的获取和处理过程违法,并存在删除、纂改等问题。但后续未被法院采纳)。
              【四、原审判决确认被上诉人超过办案期限,程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4条第二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根据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最后一行:“对你提出的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但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陈述和申辩,没有进行复核,作出不予复核意见书,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超期办案问题和复核问题,后续未被法院采纳为撤销处罚的理由)


              IP属地:辽宁9楼2023-07-30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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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判决撤销被上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求: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并改判:“确认平潭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16日作出的岚公(治安)行罚决字[2019]00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的同时,依法撤销平潭县公安局作出的岚公(治安)行罚决字[2019]00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上诉费用。】
                (上诉人刘某某要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并且改判撤销处罚)
                【被上诉人平潭县公安局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县公安局甚至答辩意见都没提)


                IP属地:辽宁10楼2023-07-3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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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16 2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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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审中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均已随案移送本院。经审查,相关证据均经原审开庭质证,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刘云作出被诉行政处罚权力来源合法。关于上诉人是否实施了嫖娼行为,本案中,被上诉人在原审中提交的李廷玉、郑世芳、郑庆盛、严世福的询问笔录及辩认笔录,及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可以互相印证,形成证据链,证明上诉人嫖娼事实成立。上诉人关于被上诉人提交的证据并不确实充分,认定其嫖娼缺乏依据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本案被上诉人于2019年3月31日对平潭县潭城镇玉足轩按摩店内卖淫嫖娼案件予以立案,至2019年10月16日方对上诉人刘云作出岚公(治安)行罚决字[2019]00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超过办案期限,行政程序轻微违法,但对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应确认被诉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原审据此确认被上诉人作出的岚公(治安)行罚决字[2019]000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刘云负担。】
                  (二审法院认为:尽管刘某某没有承认嫖娼事实,但仅根据小姐的询问笔录和辨认笔录及现场监控视频,就可以相互印证,认为嫖娼事实成立。而超期办案属于轻微违法,不能因此撤销行政处罚。判决维持原判,认可公安机关的处罚行为成立,刘某败诉)。


                  IP属地:辽宁11楼2023-07-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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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判例无聊天记录,仅存转账记录与指认但依旧被认定发生嫖娼行为,该判例很好的证明了:拒不承认也会遭到行政处罚,甚至会失去从轻情节。这种嫖客自以为拒不承认就可以避免处罚或者在诉讼复议中翻盘的判例太多了,盲目的拒不承认就是在把警方当傻子,结果很可能是抗拒从严。


                    IP属地:辽宁12楼2023-07-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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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监控视频:
                      其实关于监控视频的提取在该类案件中十分普遍,公安民警基于转账或者聊天所留存的确定时间进行截取特定监控视频并不麻烦,许多足浴按摩店也被要求强制安装视频监控,很多老板也不会考虑被打击后嫖客的证据问题,监控留存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场所门口的监控更是可能留存。而在其他嫖娼形式里,小区物业的监控及公安机关自己的治安摄像头、交通摄像头也能成为视频证据的来源,不能忽视视频监控的证明能力。


                      IP属地:辽宁13楼2023-07-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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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面的关键部分又被和谐了,唉,需要了解可以找我私聊。


                        IP属地:辽宁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23-07-3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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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你都忽略了里面的第三证人指证的问题,如果忽略了第三方证人的证言,只有入门监控,xj口供,转账记录,当事人不承认的情况,你觉得能判定?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3-07-30 17:31
                          收起回复
                            此案能判不败诉主要不涉及刑事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23-07-30 21:57
                            收起回复
                              2026-01-16 23: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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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指认了,外加监控,小姐口供,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23-07-31 00:05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