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的原则
(一)转专业是指学生入校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现所学专业转换到其它专业的行为。学生进校后,一般应当在所录取的专业学习,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热爱所学专业。同时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经相应程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转专业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 应有利于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
2.应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由学校统筹安排,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含学院内部专业方向的转换)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3.为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连续性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在册学生的规模适宜学院师资力量及教学资源,原则上每学年报名转出的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5%,实际转入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4. 原则上学生转专业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5. 除涉外专业实行“滚动竞争制”外,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三)涉外专业实行“滚动竞争制”
涉外专业(指国际学院的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及会计学院的CPA、ACCA专业方向)实行“滚动竞争制”,使不适合在涉外专业学习的学生,适时转入相应的非涉外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规定如下:
1.一年级下学期期末,累计有2门次英语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从第三学期始转入校内对应专业学习;
2. 二年级下学期期末累计有3门次英语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从第五学期始转入校内对应专业学习。
3.由于实行“滚动竞争制”而从涉外专业转入其它对应专业学习的学生,由学院提出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学工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办理时间与全校转专业时间同时进行。
4.从涉外专业转入其它涉外专业的学生(含学院内部专业方向的转换),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一)转专业是指学生入校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现所学专业转换到其它专业的行为。学生进校后,一般应当在所录取的专业学习,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热爱所学专业。同时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允许符合条件的学生经相应程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转专业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 应有利于人才培养及专业建设;
2.应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由学校统筹安排,所有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含学院内部专业方向的转换)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3.为保证学生所学知识的连续性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在册学生的规模适宜学院师资力量及教学资源,原则上每学年报名转出的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5%,实际转入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4. 原则上学生转专业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进行。
5. 除涉外专业实行“滚动竞争制”外,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三)涉外专业实行“滚动竞争制”
涉外专业(指国际学院的国际商务、国际金融、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及会计学院的CPA、ACCA专业方向)实行“滚动竞争制”,使不适合在涉外专业学习的学生,适时转入相应的非涉外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规定如下:
1.一年级下学期期末,累计有2门次英语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从第三学期始转入校内对应专业学习;
2. 二年级下学期期末累计有3门次英语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从第五学期始转入校内对应专业学习。
3.由于实行“滚动竞争制”而从涉外专业转入其它对应专业学习的学生,由学院提出转出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批,学工处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办理时间与全校转专业时间同时进行。
4.从涉外专业转入其它涉外专业的学生(含学院内部专业方向的转换),必须参加由教务处组织的转专业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