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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bear】请问“春天”指的是哪位呀?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自己喜欢自己的也没人会管你,可是不应该在其他地方发表类似抄袭品很好,抄袭无所谓等等的观点,这样完全是自己送上门找没趣。
在V吧曾看到春天也有与插插插插员类似的观点,尽管我认为这种喜欢是极其廉价,但我想还是认同这种观点的。
哎- -?希望多点人能够接受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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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zhuzhi04 同学的发言
看到这位叫“春天”的同学也抱着不应该剥夺抄粉们喜欢抄袭者的权利的观点
感到很好奇
过来求认识



1楼2010-08-10 20:55回复
    我是来围观的


    2楼2010-08-10 20:58
    回复
      2025-08-06 14: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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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楼
      不……不许围观……


      3楼2010-08-10 20:59
      回复
        一个人不够围观的水准
        春天不会是我理解的那个春天……我也不知道在说什么


        4楼2010-08-10 21:02
        回复
          怎……怎么会不够……
          你……你可以围着俺一直绕圈绕圈……
          只……只要速度够快……
          就……就能围了呀……
          嘿嘿


          5楼2010-08-10 21:05
          回复
            春天在哪里,春天在哪里?
            别问我,按指示来打酱油的~~


            6楼2010-08-10 21:13
            回复
              我发现我竟然想不起春天君的名字


              7楼2010-08-10 21:17
              回复
                回复:7楼
                是亚特兰大2009?
                呃,英文不好拼,和您的名字有点像诶~~


                8楼2010-08-10 21:18
                回复
                  2025-08-06 14: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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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天快要来了1
                  “不应该剥夺抄粉们喜欢抄袭者的权利的观点”←勉强了
                  他那个帖子的意思大概是,我不管你喜欢不喜欢,但请不要再宣传这个人。
                  类似的观点= =
                  还有就是,我发现“自己喜欢自己的不要四处宣扬”换了一种说法并阉掉一半就觉得囧囧的。我赞成“‘不应该剥夺抄粉们喜欢抄袭者的权利’,但是抄粉不可四处宣扬抄货或者是抄袭无谓等论点”这个观点。
                  


                  IP属地:广东9楼2010-08-10 21:22
                  回复
                    Ashitaka2009
                    抱歉,打错了,MS是这个啊


                    10楼2010-08-10 21:24
                    回复
                      抄粉不可四处宣扬抄货或者是抄袭无谓+1


                      11楼2010-08-10 21:25
                      回复
                        回复:8楼
                        不是那位……
                        回复:9楼
                        意思是喜欢是个人感情,不可能说抄袭了你就觉得文难看怎么样了,但是你自己看是你自己的事,推荐给别人就是帮助抄袭者
                        其实我认为应该自己都不爱看的= =以前看过的文你觉得好看是没办法改变的,但是之后就不能支持一个抄袭者


                        12楼2010-08-10 21:25
                        回复
                          回复:10楼
                          我们就一个"A"一样= =


                          13楼2010-08-10 21:26
                          回复
                            要知道自己在看的东西是否来路清白是一个读者应有的知情权吧。
                            当然,有些人不愿意享有这样的权利,咱也不多说了啊。


                            14楼2010-08-10 21:26
                            回复
                              2025-08-06 14: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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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2楼
                              是的,并不能阻止一个人喜欢某一篇文章,因为这是之前带来的感觉。但是在知道喜欢的这篇文章是抄袭的,其“作”者不但抄袭而且还做了一大堆JP事情过后,你就不应当再说什么“我就喜欢这文带来的感动,其他的我全不管”、“就是支持XX”之类的。
                              我承认有抄粉仍然有喜欢的权利,但我绝对不赞同抄粉把“喜欢”当做无视道德\法律的借口。


                              IP属地:广东15楼2010-08-10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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