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到底赔什么?
大家好我是胖嘟妈妈,抱歉这两天又断更了,因为我又进入到新的一轮内容荒中。731之后,新产品陆续上线,这个陆续指的是不会一下子全部上线,所以在研究完几款不错的重疾险之后,我又没有啥可写的了。但是保险行业内卷的现状不允许我懈怠,今天就不跟大家聊某一款产品,那聊点啥呢?聊聊为啥好多人觉得,重疾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吧。
每次刷各种社交媒体,小红书,知乎和微博,多少都会看到有人抱怨买的重疾险真到用的时候被拒赔了。拒赔这件事,似乎成为了一种大家印象中的常态,也印证了保险是骗人的这句“至理名言”。但归根究底,骗人的是白纸黑字的合同,还是销售的嘴呢?
重疾险理赔是有条件的,这个在投保的时候估计很少有销售会告诉你。我这里说的不是代理人不是经纪人,是保险销售,因为无论是代理人还是经纪人,都有一部分是销售,而一部分是专业人士。在销售那里你是听不到一句保险不好的话的,所以就更不要指望他们告诉你卖你的产品坑在哪里。这也是为什么我致力于输出真实的重疾险条款解析,只是希望更多的人通过看条款认识重疾险,它不万能,更不是什么都赔。
我们对一件事物的失望,来源于曾经对它寄予希望,当这个希望落空的时候,我们开始起了怨恨之心。起初的希望如果源于销售的夸大其词,那么很显然是不真实的,如果你在买重疾险的时候,认知就建立在不真实的假象上,很难真正去运用保险这个工具。对,保险是一个工具,它的存在是为了解决我们某一方面问题,但是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其实追溯到07年以前,重疾险的条款中的确有不少坑。每家公司定的条款都不同,对于同一种疾病的理赔定义也不同。06年有某家知名保险公司重疾险被集体投诉,一度把保险公司跟投保人的矛盾激化。具体是哪家我不说名字,感兴趣的可以上网去考古。但是07年之后的重疾险,高发重疾统一了理赔标准,再也不用担心被条款坑了。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重疾的理赔标准?为什么有了标准就不坑了?
1确立标准,理赔更顺畅
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你是阅卷老师,是喜欢判选择题还是喜欢判阅读理解和小作文?当然是选择题了对吧,因为有标准答案,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其实重疾险的疾病理赔也是一个道理。如果各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会出现一篇作文在老师A那里是满分,而在老师B那里可能是零分的尴尬情况。理赔全靠运气,你说里面没有猫腻,鬼才信呢!
那么现在黑匣子打开了,标准都摆在明面上了,也避免了部分鸡贼的保司在条款里玩文字游戏。重点是这个标准是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本身也是具有权威性的。
1理赔标准化有坑也是明坑
我总喜欢拉着客户讲条款,虽然说是为了彰显我的专业度,但其实也是为了客户自己清楚自己买了个什么。我不能说哪个产品就一点坑没有,我盘过这么多重疾险,至今没有见过一款一点瑕疵没有的产品。这也印证了那句话,保险公司是盈利机构,不是慈善机构。那么买重疾看条款,买的时候我会告诉客户这款产品的坑在哪里,首先拉平认知,然后让他们自己做出判断。
其实,最近几年的年度理赔报告显示,重疾高发疾病是很集中的,无外乎就是癌症、心梗和脑梗,除此之外还有终末期肾病,深度昏迷等28种高发重疾,保险行业通过《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理赔标准作出了统一要求。这就意味着,无论你买哪一家,这些疾病理赔标准都是一样的,所以保险公司在这点上玩不出什么花样来。
28种高发重疾理赔标准:
除了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化,大部分的重疾险,重症之外,对于符合条件的中症和轻症也可以得到赔付。像是轻度心梗、轻度癌症这些高发疾病,理赔标准也是完全一样的。
所以如果销售跟你说,他家的重疾险在疾病理赔上有什么优势,多宽松,不要信。因为高发大家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难道咱要为了一个不确定会不会得的疾病理赔宽松而买一款产品么?除非这个病是家族遗传,对某一个家庭大概率会得。
1有标准是双赢
其实这个标准不仅保护客户利益,同时也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因为如果一款重疾险理赔率太高,保险公司很可能赔的连底裤都不剩。但是保险公司要生存,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保费,但是这对于没有理赔过的客户显然是不公平的。于是这些客户就选择了逃避风险,干脆不买了,反正也买不起。这样就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买保险的都是非标体,健康的买觉得不值干脆不买了,然后理赔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就会进一步提高保费...久而久之就是保险公司歇菜了,咱们也买不到好重疾了。
之前其实我跟大家说过,重疾险理赔的钱不是为了看病用的。如果只要有钱看病,那么医疗险就足够了。但是百万医疗也不是什么病都赔付,首先是补充社保,其次是1万免赔额,就光这两点,绝大部分疾病在社保报销以后自费的部分都会在1万以内,除非是一年内多次大病累计自费才能超过免赔额,但到第二年续保之后,免赔额又重置了。所以百万医疗叫大病医疗,也是有理赔门槛的,不是得了病就赔。另外医疗险最多保证续保20年,内地医疗险没有写进合同保证续保终身的产品,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保费也会越来越贵,主要原因也是保险公司怕赔穿了。
如果说医疗险的钱只能看病用,那么重疾险的钱赔到手之后是不限制用途的。也就是说这笔钱即可以看病用,也可以用来补贴家用,甚至还房贷和车贷。所以,统一疾病理赔标准,即能让需要的人得到一份救命钱,同时对于保险公司运营也是一种保护,对于健康群体也不用因为保费太贵而买不起。
除了以上说的疾病理赔要求之外,不同保险公司重疾险最大的区别主要在于理赔次数和理赔额度上。看似简单的单次/多次赔付和额外赔付,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 多次赔付是否分组,分组重疾是一组疾病赔付一次,不分组重疾是一种疾病赔付一次。分组重疾也要看如何分组,如果同样组数,高发重疾是否单独一组。如果单看组数,当然组数越多越好,毕竟组数多了,疾病分到同组的概率就越小。不过并不是说分组就绝对不好,一般分组的重疾多次赔付间隔期是180天,而不分组则是1年。不过如果你选的分组重疾间隔期也是1年,那建议谨慎选择。
2 三同条款,多次赔付才会有三同条款,主要针对相同原因导致的重疾只赔付一次。有的产品三同条款会有时间限制,例如180天内因为同一原因导致的只赔付一次,超过180天的则赔付两次。而且三同条款的位置也会有所不同,有的会在重症中限制,有的则仅在中症和轻症中限制。不过三同条款存在的意义本身也是降低赔付比例,所以尽量选择没有三同条款限制的,如果一定要选个带三同的,也建议选择三同有时间限制的产品。
3 特疾多次赔付,鉴于上面所说的一种疾病赔付一次,特疾多次赔付是针对一种疾病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赔付多次,例如癌症的多次赔付,需要确认是否包含癌症的四种状态,新发。复发,持续和转移。好的重疾险对于癌症是不惜赔的,可以赔付两次甚至以上。除了癌症以外,部分产品对于心脑血管疾病也可以多次赔付,当然也是需要满足条款要求,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4 轻中重症额外赔付,这个多见于互联网产品,随着重疾险性价比越来越卷,很多线下产品也增加了额外赔付的责任。最常见的是指定年龄内额外赔付。当然还有再多次赔付的基础上增加额外赔付保额,主要也是为了展现产品本身的优势,看谁赔付的次数多,看谁赔的额度高。
5 特定疾病额外赔付,这个多见于少儿特疾,成人特疾或是罕见病。但是对于这种额外赔付的责任,需要特别关注疾病种类是否是高发重疾,毕竟无论额外赔多少,像是罕见病额外赔付200%,那是因为可能全世界就那几例。
除了以上所说的,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责任,比如近几年新出的复原金。但是这种责任依旧需要仔细推敲,有的表面上是多赔,实则是降低赔付概率。具体可以一事一例。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的重疾险除了一些可能多了各种津贴外,都是以上几种情况的组合,但是没有哪一款会在以上说的每一点都利好客户,也就是说多多少少都会有点缺点。当然我们在选择的时候也要结合具体的预算,毕竟买个重疾险累计保费都超过保额了,那估计还不如自己买个保险储蓄来的划算。不过还是那句话,追求品牌就要接受品牌溢价,毕竟都是一分钱一分货的。
大家好我是胖嘟妈妈,抱歉这两天又断更了,因为我又进入到新的一轮内容荒中。731之后,新产品陆续上线,这个陆续指的是不会一下子全部上线,所以在研究完几款不错的重疾险之后,我又没有啥可写的了。但是保险行业内卷的现状不允许我懈怠,今天就不跟大家聊某一款产品,那聊点啥呢?聊聊为啥好多人觉得,重疾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吧。
每次刷各种社交媒体,小红书,知乎和微博,多少都会看到有人抱怨买的重疾险真到用的时候被拒赔了。拒赔这件事,似乎成为了一种大家印象中的常态,也印证了保险是骗人的这句“至理名言”。但归根究底,骗人的是白纸黑字的合同,还是销售的嘴呢?
重疾险理赔是有条件的,这个在投保的时候估计很少有销售会告诉你。我这里说的不是代理人不是经纪人,是保险销售,因为无论是代理人还是经纪人,都有一部分是销售,而一部分是专业人士。在销售那里你是听不到一句保险不好的话的,所以就更不要指望他们告诉你卖你的产品坑在哪里。这也是为什么我致力于输出真实的重疾险条款解析,只是希望更多的人通过看条款认识重疾险,它不万能,更不是什么都赔。
我们对一件事物的失望,来源于曾经对它寄予希望,当这个希望落空的时候,我们开始起了怨恨之心。起初的希望如果源于销售的夸大其词,那么很显然是不真实的,如果你在买重疾险的时候,认知就建立在不真实的假象上,很难真正去运用保险这个工具。对,保险是一个工具,它的存在是为了解决我们某一方面问题,但是它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其实追溯到07年以前,重疾险的条款中的确有不少坑。每家公司定的条款都不同,对于同一种疾病的理赔定义也不同。06年有某家知名保险公司重疾险被集体投诉,一度把保险公司跟投保人的矛盾激化。具体是哪家我不说名字,感兴趣的可以上网去考古。但是07年之后的重疾险,高发重疾统一了理赔标准,再也不用担心被条款坑了。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重疾的理赔标准?为什么有了标准就不坑了?
1确立标准,理赔更顺畅
我们举个例子,如果你是阅卷老师,是喜欢判选择题还是喜欢判阅读理解和小作文?当然是选择题了对吧,因为有标准答案,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其实重疾险的疾病理赔也是一个道理。如果各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就会出现一篇作文在老师A那里是满分,而在老师B那里可能是零分的尴尬情况。理赔全靠运气,你说里面没有猫腻,鬼才信呢!
那么现在黑匣子打开了,标准都摆在明面上了,也避免了部分鸡贼的保司在条款里玩文字游戏。重点是这个标准是保险行业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本身也是具有权威性的。
1理赔标准化有坑也是明坑
我总喜欢拉着客户讲条款,虽然说是为了彰显我的专业度,但其实也是为了客户自己清楚自己买了个什么。我不能说哪个产品就一点坑没有,我盘过这么多重疾险,至今没有见过一款一点瑕疵没有的产品。这也印证了那句话,保险公司是盈利机构,不是慈善机构。那么买重疾看条款,买的时候我会告诉客户这款产品的坑在哪里,首先拉平认知,然后让他们自己做出判断。
其实,最近几年的年度理赔报告显示,重疾高发疾病是很集中的,无外乎就是癌症、心梗和脑梗,除此之外还有终末期肾病,深度昏迷等28种高发重疾,保险行业通过《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理赔标准作出了统一要求。这就意味着,无论你买哪一家,这些疾病理赔标准都是一样的,所以保险公司在这点上玩不出什么花样来。
28种高发重疾理赔标准:
除了将重疾险的理赔标准化,大部分的重疾险,重症之外,对于符合条件的中症和轻症也可以得到赔付。像是轻度心梗、轻度癌症这些高发疾病,理赔标准也是完全一样的。
所以如果销售跟你说,他家的重疾险在疾病理赔上有什么优势,多宽松,不要信。因为高发大家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难道咱要为了一个不确定会不会得的疾病理赔宽松而买一款产品么?除非这个病是家族遗传,对某一个家庭大概率会得。
1有标准是双赢
其实这个标准不仅保护客户利益,同时也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因为如果一款重疾险理赔率太高,保险公司很可能赔的连底裤都不剩。但是保险公司要生存,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就是提高保费,但是这对于没有理赔过的客户显然是不公平的。于是这些客户就选择了逃避风险,干脆不买了,反正也买不起。这样就引发了一系列的恶性循环,买保险的都是非标体,健康的买觉得不值干脆不买了,然后理赔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就会进一步提高保费...久而久之就是保险公司歇菜了,咱们也买不到好重疾了。
之前其实我跟大家说过,重疾险理赔的钱不是为了看病用的。如果只要有钱看病,那么医疗险就足够了。但是百万医疗也不是什么病都赔付,首先是补充社保,其次是1万免赔额,就光这两点,绝大部分疾病在社保报销以后自费的部分都会在1万以内,除非是一年内多次大病累计自费才能超过免赔额,但到第二年续保之后,免赔额又重置了。所以百万医疗叫大病医疗,也是有理赔门槛的,不是得了病就赔。另外医疗险最多保证续保20年,内地医疗险没有写进合同保证续保终身的产品,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保费也会越来越贵,主要原因也是保险公司怕赔穿了。
如果说医疗险的钱只能看病用,那么重疾险的钱赔到手之后是不限制用途的。也就是说这笔钱即可以看病用,也可以用来补贴家用,甚至还房贷和车贷。所以,统一疾病理赔标准,即能让需要的人得到一份救命钱,同时对于保险公司运营也是一种保护,对于健康群体也不用因为保费太贵而买不起。
除了以上说的疾病理赔要求之外,不同保险公司重疾险最大的区别主要在于理赔次数和理赔额度上。看似简单的单次/多次赔付和额外赔付,实际上却有很大区别。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1 多次赔付是否分组,分组重疾是一组疾病赔付一次,不分组重疾是一种疾病赔付一次。分组重疾也要看如何分组,如果同样组数,高发重疾是否单独一组。如果单看组数,当然组数越多越好,毕竟组数多了,疾病分到同组的概率就越小。不过并不是说分组就绝对不好,一般分组的重疾多次赔付间隔期是180天,而不分组则是1年。不过如果你选的分组重疾间隔期也是1年,那建议谨慎选择。
2 三同条款,多次赔付才会有三同条款,主要针对相同原因导致的重疾只赔付一次。有的产品三同条款会有时间限制,例如180天内因为同一原因导致的只赔付一次,超过180天的则赔付两次。而且三同条款的位置也会有所不同,有的会在重症中限制,有的则仅在中症和轻症中限制。不过三同条款存在的意义本身也是降低赔付比例,所以尽量选择没有三同条款限制的,如果一定要选个带三同的,也建议选择三同有时间限制的产品。
3 特疾多次赔付,鉴于上面所说的一种疾病赔付一次,特疾多次赔付是针对一种疾病符合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赔付多次,例如癌症的多次赔付,需要确认是否包含癌症的四种状态,新发。复发,持续和转移。好的重疾险对于癌症是不惜赔的,可以赔付两次甚至以上。除了癌症以外,部分产品对于心脑血管疾病也可以多次赔付,当然也是需要满足条款要求,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4 轻中重症额外赔付,这个多见于互联网产品,随着重疾险性价比越来越卷,很多线下产品也增加了额外赔付的责任。最常见的是指定年龄内额外赔付。当然还有再多次赔付的基础上增加额外赔付保额,主要也是为了展现产品本身的优势,看谁赔付的次数多,看谁赔的额度高。
5 特定疾病额外赔付,这个多见于少儿特疾,成人特疾或是罕见病。但是对于这种额外赔付的责任,需要特别关注疾病种类是否是高发重疾,毕竟无论额外赔多少,像是罕见病额外赔付200%,那是因为可能全世界就那几例。
除了以上所说的,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责任,比如近几年新出的复原金。但是这种责任依旧需要仔细推敲,有的表面上是多赔,实则是降低赔付概率。具体可以一事一例。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的重疾险除了一些可能多了各种津贴外,都是以上几种情况的组合,但是没有哪一款会在以上说的每一点都利好客户,也就是说多多少少都会有点缺点。当然我们在选择的时候也要结合具体的预算,毕竟买个重疾险累计保费都超过保额了,那估计还不如自己买个保险储蓄来的划算。不过还是那句话,追求品牌就要接受品牌溢价,毕竟都是一分钱一分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