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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临床】B细胞淋巴瘤临床试验:BCL-2抑制剂FCN-338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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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N-338片是复星医药自主研发的BCL-2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BCL-2(B淋巴细胞瘤-2基因)是一种抗凋亡蛋白基因,主要位于线粒体外膜,通过调控凋亡级联反应中重要信号分子细胞色素C(Cytc)以及SMAC的释放,来抑制凋亡。BCL-2蛋白在多种恶性血液肿瘤细胞中过表达,对肿瘤的发生和耐药有重要的影响。FCN-338可以通过抑制BCL-2蛋白,从而促进癌细胞凋亡。

研究药物:FCN-338片(I/II期)
登记号:CTR20220641
试验类型:单臂试验
适应症:复发或难治性B细胞淋巴瘤(三线及以上)
申办方:重庆复创医药研究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FCN-338片的规格:10mg、25mg、100mg;用法用量:口服给药,每天一次,剂量组为:50、100 、200、400 、600、800和1000mg;用药时程:28天为一个周期,直到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入选标准
1、18-75岁(含),性别不限。
2、I期(剂量爬坡阶段):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依据2016年修订的WHO分类定义的成熟B细胞淋巴瘤,既往至少接受过2线标准治疗失败的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至少接受过2线标准治疗失败的具有治疗指征的其他成熟B细胞淋巴瘤,除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伯基特淋巴瘤/白血病、浆细胞骨髓瘤、浆母细胞淋巴瘤;
II期(扩展阶段):经组织病理确诊的套细胞淋巴瘤,既往曾接受过含BTK抑制剂的方案治疗失败,或至少接受过2线标准治疗失败。
3、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ECOG)体力状况评分:I期:0-1分;II期:0-2分。
4、预计生存期至少12周。
5、I期(剂量爬坡阶段):有可评估的病灶;II期(扩展阶段):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将通过Lugano标准来评价)必须存在至少1个影像学可测量病灶【即长径(LDi)>1.5cm的淋巴结,LDi>1.0cm的淋巴结外病灶】。
6、在筛选期,根据当地实验室参考范围,有足够的不依赖于生长因子支持的骨髓,参考范围如下:a.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根据研究者的意见,由于淋巴瘤骨髓浸润导致中性粒细胞< 1.0×10^9/L的患者可以入组);b. 血小板≥75×109/L(I期研究),血小板≥50×10^9/L(II期研究),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c. 血红蛋白≥80g/L。
7、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LVEF)≥50%。
8、足够的肾功能:用24小时肌酐清除率或修正的Cockcroft-Gault方程(使用理想体重[IBM]代替体重,见附件7)计算得出的肌酐清除率≥50 mL/min。
9、足够的肝功能:天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3×ULN(Upper limit normal,ULN),血清总胆红素≤1.5×ULN;具有Gilbert综合征的患者为血清总胆红素≤3×ULN。
10、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不超过1.5×ULN。
排除标准
1、患者既往的抗肿瘤治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之内使用过其他细胞毒性药物、研究药物或其他抗肿瘤药物(以较短者为准);b.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4周内进行过外科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注:在中国,外科大手术的定义参照2009年5月1日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3级和4级手术);c.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28天内接受过系统性放疗;d.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单克隆抗体治疗;e.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7天内,接受过以抗肿瘤为目的的类固醇类药物治疗;f.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CTCAE [5.0版] 2级),但脱发除外。
2、曾接受过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或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
3、淋巴瘤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4、曾接受过另一种BCL-2家族蛋白抑制剂(Venetoclax、APG-1252、APG-2575等)。
5、心脏功能和疾病符合下述情况之一:
a. 有临床意义的QTc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QTc间期女性>470ms、男性>450ms;
b. 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NYHA)分级≥2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c. 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
6、有明显的肾脏、神经、精神、肺、内分泌、代谢、免疫、心血管或肝脏疾病史,研究者认为这些疾病会对他/她参与本研究产生不利影响。
7、除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局限性皮肤鳞状细胞癌外,在研究开始前3年内有除淋巴瘤以外的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病史。
8、吞咽困难,或患有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他无法通过肠道吸收药物的疾病。
9、表现出其他临床显著的不受控制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a. 未控制的全身感染(病毒、细菌、真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对于HBsAg阴性,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的,如果HBV DNA检测阴性,则可入选,但前提是患者同意在治疗和随访期间每月检测一次乙肝DNA;丙肝病毒(HCV)抗体阳性或HCV RNA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b.患有活动性且无法控制的自身免疫性血细胞减少症,持续2周或更长时间,包括自身免疫溶血性贫血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10、影响患者参加研究依从性的全身性疾病。
研究中心
安徽蚌埠、合肥
天津
河北保定
北京
湖北武汉
广东广州
山西太原
河南洛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西南昌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重要提示】印塔健康旗下公众号【全球好药资讯】所有文章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治疗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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