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that which is self--caused, I mean that of which the
essence involves existence, or that of which the nature is only
conceivable as existent.
第一部分界说一 自因,我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的本质即包含存在,或者它的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
(1)
自因-自性:
斯宾诺莎哲学里的自因,与佛学里的自性,有着相似的含义,它们都可以理解为第一因,或者第一原理,而其它事物,都是通过自因的事物或者自性的事物派生出来的.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自因的事物,或者自性的事物,则其它事物都无从谈起,将丧失存在的根基.
同时,自因的事物,或者自性的事物,却是不受其它事物影响或者决定的,因此,这是一种单向的逻辑,或者说,单向性,如果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则是双向的逻辑,或者说,双向性.
(2)
本质-本性:
但是不同之处在于,自因是一种规定,而所谓规定,就是规定事物的本质,同时,规定就是否定.
可是自性却既不是规定,因此也不是否定,所以自性,并非是本质,因为只有规定,才会有本质,而既无规定也无否定,则不能用本质来形容,而应该用本性来形容.
本质与本性,有所不同,本质对应自因,本性对应自性(也可以说这两个词是等价的).
(3)
本质区别:
而自因与自性的这一区别,则是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说西方哲学(这尤其以柏拉图的理念论为代表)与佛学的本质区别,因为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西方哲学,进行了质的规定,而有规定就会有否定,可是佛学,对本质没有进行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否定,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说西方哲学是回归本质,而佛学是回归本性(或者自性),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
反过来讲,如果佛学对本质进行了规定,那么佛学就会在范式上与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说西方哲学一致,不再有本质区别了.
(4)
不取于相:
佛学之所以不对本质进行规定的原因在于,如果规定了本质,尤其是规定了多种本质,比如,就像斯宾诺莎哲学里,人可以通过思维和广延这两种属性来认识神,就会执着于本质,就会执着于相,产生执念,而佛学是不取于相,因此佛学是看到事物的幻灭无常之后,回归自性或者本性,而不是回归本质.
essence involves existence, or that of which the nature is only
conceivable as existent.
第一部分界说一 自因,我理解为这样的东西,它的本质即包含存在,或者它的本性只能设想为存在着.
(1)
自因-自性:
斯宾诺莎哲学里的自因,与佛学里的自性,有着相似的含义,它们都可以理解为第一因,或者第一原理,而其它事物,都是通过自因的事物或者自性的事物派生出来的.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自因的事物,或者自性的事物,则其它事物都无从谈起,将丧失存在的根基.
同时,自因的事物,或者自性的事物,却是不受其它事物影响或者决定的,因此,这是一种单向的逻辑,或者说,单向性,如果事物之间相互作用,则是双向的逻辑,或者说,双向性.
(2)
本质-本性:
但是不同之处在于,自因是一种规定,而所谓规定,就是规定事物的本质,同时,规定就是否定.
可是自性却既不是规定,因此也不是否定,所以自性,并非是本质,因为只有规定,才会有本质,而既无规定也无否定,则不能用本质来形容,而应该用本性来形容.
本质与本性,有所不同,本质对应自因,本性对应自性(也可以说这两个词是等价的).
(3)
本质区别:
而自因与自性的这一区别,则是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说西方哲学(这尤其以柏拉图的理念论为代表)与佛学的本质区别,因为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西方哲学,进行了质的规定,而有规定就会有否定,可是佛学,对本质没有进行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否定,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说西方哲学是回归本质,而佛学是回归本性(或者自性),这是二者的本质区别.
反过来讲,如果佛学对本质进行了规定,那么佛学就会在范式上与斯宾诺莎哲学或者说西方哲学一致,不再有本质区别了.
(4)
不取于相:
佛学之所以不对本质进行规定的原因在于,如果规定了本质,尤其是规定了多种本质,比如,就像斯宾诺莎哲学里,人可以通过思维和广延这两种属性来认识神,就会执着于本质,就会执着于相,产生执念,而佛学是不取于相,因此佛学是看到事物的幻灭无常之后,回归自性或者本性,而不是回归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