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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夏莲恋】¤VE|律师所|小萱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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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8-20 08:55回复
    找员工


    2楼2010-08-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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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巴利索的


      3楼2010-08-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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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性质
        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诉讼业务
        在律师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
        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
        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
        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上述四项本质属性(或说本质特征),缺一不可。缺
        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
        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律师徽官),司法检控工作者
        (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现在可以明确地
        回答: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或简称“法律服
        务工作者”。      从概念的种属关系而言,现在也可以得出结论:      “律师”这
        一概念的“属”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种”概念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
        师”这一概念同“属”的其他“种”概念有:法律审判工作者、法律检控工作者、政府
        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论工作者等等。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
        律工作者之间的“种差”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执业证书;且为社会提供法
        律服务为职业。      根据上述,我们找出了“律师”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性质(特
        质)、种概念、属概念以及种差,就可以给“律师”定义了。      其一,用概括全部
        本质属性的方法定义,即: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
        法律知识,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
        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上述定义中的“同等学历”包括:高等院校其他
        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自学成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是否具
        有同等学历,除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之外,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予以确认。这
        样,对于放宽参考资格,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有积极意义。      其二,严格按照“属+
        种差”的公式定义,即:律师,是指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
        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或者说:律师,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领取执业证
        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      1、关于
        “执业证书”,仅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一种凭证或证明文件,在定义中不
        加此语,可避免意思重复,如果要强调,突出一下“执业证书”,加上此语,也无不
        可。但不能加“律师执业证书”,否则会造成同义反复(“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的人),循环(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律师)和语词重复(律师是取得律
        


        4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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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      2、关于是否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问题,个人认为,经“国家司法
          行政机关”批准,比之于省级或省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无论对于律师执业的全国
          统一性,严肃性或律师地位的提高以及与国家司法考试的一致性,都有积极意义。至于
          使用“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或“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之措
          词,皆无不可。并无实质的差别。      上述两种定义较为科学、合理,前者全面涵盖
          了律师的本质属性,且包涵了成为执业律师的主要程序;后者严格按照“属+种差”的
          公式定义,较为简洁,明了。两种定义各有所长,可供参考。      关于现行《律师
          法》定义:“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
          业人员”,(见《律师法》第二条)。此定义有两个缺陷:      第一,律师是“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有同义反复、循环、语词重复的缺陷;      第二,“执业人
          员”不是律师的属概念。因为“执业人员”包含了法律、会计、医药、工农商等若干职
          业的执业人员。在法律职业中又涵盖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若干法律
          职业的执业人员。所以,“执业人员”不是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的属概念,且不能反
          映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特性。      另有一种意见,将
          《律师法》上的“律师”定义修改为:“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
          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见《律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此种意见,
          只是把现行《律师法》之“律师”定义的最后四字,即“执业人员”修改为“专业人
          员”。由于“专业人员”下面可分若干专业,如:法律专业、会计专业、医药专业、农
          业专业、工矿专业   等等,故“专业人员”只能是“法律专业人员”的“属”概念,而
          非“法律专业人员”下面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属概念,且“专业人员”和“执业人
          员”的替换,并无实质上的意义。故此定义与现行律师法上的定义存在同样的缺陷。
          律师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区别
              
          1、 业务范围的区别:     
          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除不得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外,其它业务范围与执业律师范围区别不
          大,但律师业务范围较之相对广泛.如司法部2001年6月已发文明确要求大中城市的基层
          法律服务所停止办理见证业务。    
          2、准入条件的区别: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
          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
          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工作者执业,
          应当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
          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业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只需
          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即可。
          律师职业的特征
              
          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      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      以提供法律服务
          


          5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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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律师是经过国家考试并取得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律师并受
            国家保护和管理。
            律师制度源起
                
            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
            以及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
            治及程序保障的缘故,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
            政府进行诉讼,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许多元老院议
            员都曾操此业,其中最著名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Cicero)。
            律师的使命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常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伸张正义。为需要
            的人们服务!
            律师的职责
                
            现代在我国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
            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
            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
            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
            员。      国外律师一般佩带假发,假发是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
            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我国律师依法享有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的权利和义
            务。      律师是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重要力量。      德国的
            法律规定: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日本的法律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
            正义为使命,律师必须根据上述使命诚实地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秩序改善法律制度而
            努力;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律师以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与法治为使
            命。我国法律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以维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上述表述
            均表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
            成为律师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一、律师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
            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叫作律
            师。     
            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就还不能被称为律师。     
            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
            律事务。     
            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
            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第五、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
            


            6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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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律师的业务范围:     
              1、民事商事(房地产、婚姻家庭、侵权、公司等)案件的诉讼代理;    
              2、重大刑事案件、死刑案件的辩护;     
              3、重大民商事案件的申诉、再审代理;    
              4、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顾问工作;    
              5、知识产权案件相关法律事务;     
              6、公司并购、公司破产与清算;     
              7、证券法律服务业务,     
              8、移民、投资等涉外法律事务。
              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占国家行政或事业编制,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
              能的部门,身份具有双重性,公职律师既是国家工作人员又是律师。公职律师不得为社
              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所受理的案件一律免费,公职律师不参与市场竞争。     
              公职律师三大职能     
              第一,“政府的律师”。一是参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规范文件的审查;二是对政府的重大
              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可行性分析;三是代理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诉讼。     
              第二,“困难群众的律师”。协助法律援助机构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解决困难群众打官
              司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公益诉讼的律师”,为涉及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重大利益纠纷提供专项法律服
              务。
              军队律师
                  
              军队律师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是一种特殊的公职律师。军队律师根据总政的有关规
              定,军队律师编制在部队的政治机关,受所在单位首长和政治机关的领导,并在本单位
              法律顾问处的组织领导下履行职责,业务上受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根据《律
              师法》的规定,军队律师在履行职务时,享有与社会执业律师同等的权利,承担同样的
              义务。
              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在企业内部
              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
              人员。我国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可以使公司律师通过参与企业的各种经营事务,将法律
              服务直接引入企业决策层面,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公司律师必须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执
              业资格,只能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不得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
              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税务律师
                  
              税务律师(taxlawyer),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
              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财税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税务律师首先
              应该是律师,税务律师行业是就律师专业领域所作的细分。      税务律师在西方发达
              国家是非常受欢迎的律师细分职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发达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其主
              要工作范围主要是在遵循国际、国内税法、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为客户在以下方面提供
              “专业化、多元化、深层次”的税务法律服务,以协助客户降低纳税风险、优化节税空
              


              12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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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间、实现深层次合法化税务筹划。税务律师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
                托,协助处理财税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涉税诉讼的财税法律专业人员。
                经济律师
                     经济律师主要是指在经济财产方面,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经济事务(公
                司、保险、金融、证券、房地产)主要业务范围:代为处理公司设立、分立、终止、破
                产清算、股权转让、股权纠纷诉讼事务和非诉讼事务;提供各类保险合同的投保、理赔
                服务,代理保险索赔诉讼;代理信贷、银行按揭、国际金融、资金信托、融资租赁等金
                融业务;代为处理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相关法律事务,代理房地产预
                售、销售、转让、抵押、租赁等活动的相关法律事务,代理各类商品房、二手房屋交易
                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业务。
                新兴的商务律师
                     商务律师一词来自英语businesslawyer,是指专业从事企业及商务法律服务的律师。商法被认为是民法的一个分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事务变得日益纷繁复杂,社会的分工也越来越明细,原有的包罗万象的民事法律已无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万金油式的律师更是难以胜任日益专业化的法律事务。越来越多独立的商事法律被制定了出来,与之相适应的专业从事商事法律事务的商务律师也应运而生。      商法一般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劳动合同、保险法、金融与证券法、金融法、海商及对外贸易法等。商务律师群体中既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也有为公司企业提供法律顾问的律师和为特定企业所雇佣的公司律师。与普通的民事律师不同的是,商务律师主要从事公司、合同、劳动关系以及与商业有关的法律事务。商务律师是继民事律师、刑事律师之后的又一个律师分支。      商务律师的称谓在我国尚未为受众所广泛熟悉,甚至有人认为我国的律师群体不分民事律师或者商务律师。然而事实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国际化,更为专业商务律师在我国不仅存在,而且在政治经济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曾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工作多年的北京律师梁昆贤(肖恩律师)认为一个好的商务律师除了必须具备应对政治、经济及商务活动所需的丰富知识和准确的判断力外,还应具有国际眼光,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利益。不少商务律师有过从政或者从商的经历,部分商务律师具有国际交往的经验,这使得他们对经济事务中的风险和机会具有敏锐的嗅觉。优秀的商务律师是企业及商务人士的好参谋,好助手,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中流砥柱。
                [编辑本段]青年律师及女律师
                     调查显示,青年律师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四个主要问题。      第一,青年律师最迷茫就是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如何明确自己方向的问题。现在的年轻律师过早地被市场所细分为某个技工律师,大量新律师完全没有机会从事诉讼业务,而且很多人过早地专注于非诉业务的某个领域。青年律师对专业化发展方向无从选择。就业前需要就业指导,就业后需要职业辅导。      第二,有的律师缺乏案源,业务接触面尚不广,业务结构比较单一。新的业务领域没有实践经验,缺乏认识,原有的领域没有实质性进步。对自己缺乏信心,难以迈出独立执业的步伐。办案过程中遭遇法律以外的障碍,取证调查困难。社交范围不广,缺乏人脉的支持。      第三,市场竞争太激烈,有些律师主动以低价揽业务,造成市场秩序失调,致使业务收费出现两难境地。律师们之间相互团结不够,做大做强的决心和行动不够。      第四,学习休息时间不够,生活状态窘迫,收入过低,与付出不成比例。从外地来的律师生活压力比本地律师更大,并面临着更多生存技能的考验。女律师还得面临家庭与事业的矛盾。      全国律协于宁会长在讲话中指出,律师事业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青年律师代表律师事业的发展方向。青工委的委员们是青年律师的杰出代表,富有朝气,一定能够在工作中结合律师业的现状,做好青年律师的领头羊,完成重任。      邓甲明秘书长向青工委明确提出了摸清家底,把握青年律师思想动态,加强青年律师工作建设的要求。马国华副秘书长指出,青工委的工作对象可以概括为“新律师”和“青年律师”,服务群体很广,希望青工委能发挥更大更多更好的作用。      大多数委员同意将年龄在40岁以下的律师,特别是执业3至5年的青年律师作为青工委的工作对象,并建议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摸底调研,以便全面掌握青年律师的整体状况。      青工委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为:掌握青年律师生存发展现状、优化青年律师成长成才环境、指导青年律师执业能力提升、凝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队伍、展示青年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13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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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lawyer,solicitor,attorney)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
                  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
                  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
                  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律师的概念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
                  员。
                  律师的使命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民主与法治。
                  律师的性质
                  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诉讼业务
                  在律师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
                  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
                  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
                  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上述四项本质属性(或说本质特征),缺一不可。缺
                  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
                  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律师徽官),司法检控工作者
                  (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现在可以明确地
                  回答: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或简称“法律服
                  务工作者”。      从概念的种属关系而言,现在也可以得出结论:      “律师”这
                  一概念的“属”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种”概念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
                  师”这一概念同“属”的其他“种”概念有:法律审判工作者、法律检控工作者、政府
                  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论工作者等等。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
                  律工作者之间的“种差”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执业证书;且为社会提供法
                  律服务为职业。      根据上述,我们找出了“律师”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性质(特
                  质)、种概念、属概念以及种差,就可以给“律师”定义了。      其一,用概括全部
                  本质属性的方法定义,即: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
                  法律知识,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
                  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上述定义中的“同等学历”包括:高等院校其他
                  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自学成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是否具
                  有同等学历,除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之外,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予以确认。这
                  样,对于放宽参考资格,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有积极意义。      其二,严格按照“属+
                  种差”的公式定义,即:律师,是指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
                  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或者说:律师,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领取执业证
                  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      1、关于
                  “执业证书”,仅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一种凭证或证明文件,在定义中不
                  


                  18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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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此语,可避免意思重复,如果要强调,突出一下“执业证书”,加上此语,也无不
                    可。但不能加“律师执业证书”,否则会造成同义反复(“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的人),循环(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律师)和语词重复(律师是取得律
                    师)。      2、关于是否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问题,个人认为,经“国家司法
                    行政机关”批准,比之于省级或省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无论对于律师执业的全国
                    统一性,严肃性或律师地位的提高以及与国家司法考试的一致性,都有积极意义。至于
                    使用“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或“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之措
                    词,皆无不可。并无实质的差别。      上述两种定义较为科学、合理,前者全面涵盖
                    了律师的本质属性,且包涵了成为执业律师的主要程序;后者严格按照“属+种差”的
                    公式定义,较为简洁,明了。两种定义各有所长,可供参考。      关于现行《律师
                    法》定义:“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
                    业人员”,(见《律师法》第二条)。此定义有两个缺陷:      第一,律师是“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有同义反复、循环、语词重复的缺陷;      第二,“执业人
                    员”不是律师的属概念。因为“执业人员”包含了法律、会计、医药、工农商等若干职
                    业的执业人员。在法律职业中又涵盖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若干法律
                    职业的执业人员。所以,“执业人员”不是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的属概念,且不能反
                    映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特性。      另有一种意见,将
                    《律师法》上的“律师”定义修改为:“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
                    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见《律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此种意见,
                    只是把现行《律师法》之“律师”定义的最后四字,即“执业人员”修改为“专业人
                    员”。由于“专业人员”下面可分若干专业,如:法律专业、会计专业、医药专业、农
                    业专业、工矿专业   等等,故“专业人员”只能是“法律专业人员”的“属”概念,而
                    非“法律专业人员”下面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属概念,且“专业人员”和“执业人
                    员”的替换,并无实质上的意义。故此定义与现行律师法上的定义存在同样的缺陷。
                    律师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区别
                        
                    1、 业务范围的区别:     
                    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除不得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外,其它业务范围与执业律师范围区别不
                    大,但律师业务范围较之相对广泛.如司法部2001年6月已发文明确要求大中城市的基层
                    法律服务所停止办理见证业务。    
                    2、准入条件的区别: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
                    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
                    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工作者执业,
                    应当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
                    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业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只需
                    


                    19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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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即可。
                      律师职业的特征
                           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      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      以提供法律服务
                      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律师是经过国家考试并取得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律师并受
                      国家保护和管理。
                      律师制度源起
                          
                      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
                      以及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
                      治及程序保障的缘故,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
                      政府进行诉讼,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许多元老院议
                      员都曾操此业,其中最著名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Cicero)。
                      律师的使命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常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伸张正义。为需要
                      的人们服务!
                      律师的职责
                          
                      现代在我国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
                      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
                      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
                      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
                      员。      国外律师一般佩带假发,假发是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
                      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我国律师依法享有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的权利和义
                      务。      律师是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重要力量。      德国的
                      法律规定: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日本的法律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
                      正义为使命,律师必须根据上述使命诚实地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秩序改善法律制度而
                      努力;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律师以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与法治为使
                      命。我国法律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以维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上述表述
                      均表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
                      成为律师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一、律师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
                      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叫作律
                      师。     
                      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就还不能被称为律师。     
                      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
                      律事务。     
                      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
                      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20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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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lawyer,solicitor,attorney)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
                        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
                        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
                        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律师的概念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
                        员。
                        律师的使命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民主与法治。
                        律师的性质
                        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诉讼业务
                        在律师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
                        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
                        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
                        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上述四项本质属性(或说本质特征),缺一不可。缺
                        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
                        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律师徽官),司法检控工作者
                        (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现在可以明确地
                        回答: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或简称“法律服
                        务工作者”。      从概念的种属关系而言,现在也可以得出结论:      “律师”这
                        一概念的“属”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种”概念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
                        师”这一概念同“属”的其他“种”概念有:法律审判工作者、法律检控工作者、政府
                        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论工作者等等。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
                        律工作者之间的“种差”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执业证书;且为社会提供法
                        律服务为职业。      根据上述,我们找出了“律师”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性质(特
                        质)、种概念、属概念以及种差,就可以给“律师”定义了。      其一,用概括全部
                        本质属性的方法定义,即: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
                        法律知识,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
                        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上述定义中的“同等学历”包括:高等院校其他
                        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自学成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是否具
                        有同等学历,除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之外,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予以确认。这
                        样,对于放宽参考资格,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有积极意义。      其二,严格按照“属+
                        种差”的公式定义,即:律师,是指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
                        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或者说:律师,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领取执业证
                        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      1、关于
                        “执业证书”,仅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一种凭证或证明文件,在定义中不
                        


                        31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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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此语,可避免意思重复,如果要强调,突出一下“执业证书”,加上此语,也无不
                          可。但不能加“律师执业证书”,否则会造成同义反复(“律师”是取得律师执业证书
                          的人),循环(律师=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律师)和语词重复(律师是取得律
                          师)。      2、关于是否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问题,个人认为,经“国家司法
                          行政机关”批准,比之于省级或省级以下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无论对于律师执业的全国
                          统一性,严肃性或律师地位的提高以及与国家司法考试的一致性,都有积极意义。至于
                          使用“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或“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之措
                          词,皆无不可。并无实质的差别。      上述两种定义较为科学、合理,前者全面涵盖
                          了律师的本质属性,且包涵了成为执业律师的主要程序;后者严格按照“属+种差”的
                          公式定义,较为简洁,明了。两种定义各有所长,可供参考。      关于现行《律师
                          法》定义:“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
                          业人员”,(见《律师法》第二条)。此定义有两个缺陷:      第一,律师是“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有同义反复、循环、语词重复的缺陷;      第二,“执业人
                          员”不是律师的属概念。因为“执业人员”包含了法律、会计、医药、工农商等若干职
                          业的执业人员。在法律职业中又涵盖了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律师等若干法律
                          职业的执业人员。所以,“执业人员”不是律师(法律服务人员)的属概念,且不能反
                          映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一特性。      另有一种意见,将
                          《律师法》上的“律师”定义修改为:“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
                          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见《律师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此种意见,
                          只是把现行《律师法》之“律师”定义的最后四字,即“执业人员”修改为“专业人
                          员”。由于“专业人员”下面可分若干专业,如:法律专业、会计专业、医药专业、农
                          业专业、工矿专业   等等,故“专业人员”只能是“法律专业人员”的“属”概念,而
                          非“法律专业人员”下面之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属概念,且“专业人员”和“执业人
                          员”的替换,并无实质上的意义。故此定义与现行律师法上的定义存在同样的缺陷。
                          律师与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区别
                              
                          1、 业务范围的区别:     
                          法律工作者执业范围除不得办理刑事辩护案件外,其它业务范围与执业律师范围区别不
                          大,但律师业务范围较之相对广泛.如司法部2001年6月已发文明确要求大中城市的基层
                          法律服务所停止办理见证业务。    
                          2、准入条件的区别: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应当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
                          试。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
                          律专业知识的人员,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工作者执业,
                          应当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具备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或者企业法律顾问资
                          格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事基层法律业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学历条件只需
                          


                          32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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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即可。
                            律师职业的特征
                                 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      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      以提供法律服务
                            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律师是经过国家考试并取得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律师并受
                            国家保护和管理。
                            律师制度源起
                                
                            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
                            以及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
                            治及程序保障的缘故,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
                            政府进行诉讼,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许多元老院议
                            员都曾操此业,其中最著名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Cicero)。
                            律师的使命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常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伸张正义。为需要
                            的人们服务!
                            律师的职责
                                
                            现代在我国的律师是指经过一定方式取得司法行政机关授予的资格,接受当事人的委
                            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被代理人提供
                            法律帮助,并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专业人员。或是接受国家机关、企业、团体或个人的委
                            托,或者经法院指定,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代当事人进行诉讼的法律专业人
                            员。      国外律师一般佩带假发,假发是时尚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开始,17世纪尤
                            甚,是社会地位的象征。我国律师依法享有在法庭上穿着律师袍的权利和义
                            务。      律师是促进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重要力量。      德国的
                            法律规定:律师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日本的法律规定:律师以拥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
                            正义为使命,律师必须根据上述使命诚实地履行职责,为维护社会秩序改善法律制度而
                            努力;我国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律师以保护人权、实现社会正义及促进民主与法治为使
                            命。我国法律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律师以维
                            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使命。上述表述
                            均表明保障人权、实现社会正义是律师的职业价值。
                            成为律师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08年6月
                            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
                            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第一、律师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
                            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叫作律
                            师。     
                            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就还不能被称为律师。     
                            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
                            律事务。     
                            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
                            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33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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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lawyer,solicitor,attorney)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
                              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
                              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
                              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
                              律师的概念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
                              员。
                              律师的使命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民主与法治。
                              律师的性质
                              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诉讼业务
                              在律师业务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      就“律师”的本质属性而言,包括:其一,
                              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按现行《律师法》之规定,是具有“高等院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之法律知识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知识”;其二,经国家“司法
                              考试合格”,取得资格;其三,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其四,为社
                              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上述四项本质属性(或说本质特征),缺一不可。缺
                              少任何一项,皆不能成为“律师”。      在上述四项基本特征中,前一项或一、二项
                              为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律师徽官),司法检控工作者
                              (检察官)所共有;后二项为“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所独具。      现在可以明确地
                              回答:律师的性质就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或简称“法律服
                              务工作者”。      从概念的种属关系而言,现在也可以得出结论:      “律师”这
                              一概念的“属”概念是“法律工作者”,其“种”概念是“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律
                              师”这一概念同“属”的其他“种”概念有:法律审判工作者、法律检控工作者、政府
                              法制工作者、法律理论工作者等等。律师这一“法律工作者”与法官、检察官等其他法
                              律工作者之间的“种差”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执业证书;且为社会提供法
                              律服务为职业。      根据上述,我们找出了“律师”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性质(特
                              质)、种概念、属概念以及种差,就可以给“律师”定义了。      其一,用概括全部
                              本质属性的方法定义,即:律师,是指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具有
                              法律知识,经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
                              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上述定义中的“同等学历”包括:高等院校其他
                              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其他自学成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是否具
                              有同等学历,除可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之外,可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予以确认。这
                              样,对于放宽参考资格,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有积极意义。      其二,严格按照“属+
                              种差”的公式定义,即:律师,是指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
                              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或者说:律师,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领取执业证
                              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的法律工作者。      这里需要说明:      1、关于
                              “执业证书”,仅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一种凭证或证明文件,在定义中不
                              


                              43楼2010-08-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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