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电信诈骗分子在诈骗钱财时,往往会让被害人将钱款打入某个指定的账户,隐匿于幕后的他们需要有人帮忙取现。这时,就有人愿意充当“取款手”,从中抽取手续费,妄图做着包赚不赔的生意。所谓的“取款手”,又名“职业取款人”、“车手”、“马仔”。是指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专门负责实施取款、转移赃款的中间人,帮助诈骗团伙达到赃款洗白的目的,并从中赚取佣金。
2023年10月13日,孟津分局反诈中心接到某手机店经营者报案称:其名下的银行卡因涉及电信诈骗被冻结。 接警后,反诈中心联合横水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核查后发现,9月30日,报案人名下的银行卡有一笔购买手机资金转入。询问中得知涉案资金转入当天,有人从报案人店内取走了两部手机。 汇款账户远在广东,找到取手机的人成了破案的关键。办案民警经调取手机店沿线监控发现,取手机人为一年轻男子,该男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为了不留下痕迹,该男子使用未实名认证的某社交软件与报案人进行联系,进入孟津区活动全程佩戴口罩并且刻意躲避监控摄像,在取手机的往返途中均步行,行走路线也反复绕路,离开孟津区乘坐出租车使用现金支付,行为极其反常。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办案民警分组走访、抽丝剥茧不放过每一个蛛丝马迹,反诈中心、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横水派出所、网安大队等多部门联合行动,终于发现嫌疑人在伊川县出现,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伊川,几经波折终于将正在睡梦中的三名嫌疑人一同抓获。
据嫌疑人李某甲、李某乙、闫某某三人供述,今年9月,其通过网络搜索到该手机店的联系方式,添加报案人为好友需购买手机,要求报案人提供其银行卡号进行付款交易。报案人提供银行卡号后,闫某某驾车载李某甲、李某乙三人从伊川县来到孟津,闫某某通知“上线”向报案人付款,再由李某乙步行2公里到达手机店取走两部价值1.5万元的手机。手机到手后,选择绕路、步行后乘坐出租车离开孟津。
目前,李某甲、闫某某被孟津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李某乙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3年10月13日,孟津分局反诈中心接到某手机店经营者报案称:其名下的银行卡因涉及电信诈骗被冻结。 接警后,反诈中心联合横水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工作。核查后发现,9月30日,报案人名下的银行卡有一笔购买手机资金转入。询问中得知涉案资金转入当天,有人从报案人店内取走了两部手机。 汇款账户远在广东,找到取手机的人成了破案的关键。办案民警经调取手机店沿线监控发现,取手机人为一年轻男子,该男子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为了不留下痕迹,该男子使用未实名认证的某社交软件与报案人进行联系,进入孟津区活动全程佩戴口罩并且刻意躲避监控摄像,在取手机的往返途中均步行,行走路线也反复绕路,离开孟津区乘坐出租车使用现金支付,行为极其反常。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办案民警分组走访、抽丝剥茧不放过每一个蛛丝马迹,反诈中心、情指行合成作战中心、横水派出所、网安大队等多部门联合行动,终于发现嫌疑人在伊川县出现,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伊川,几经波折终于将正在睡梦中的三名嫌疑人一同抓获。
据嫌疑人李某甲、李某乙、闫某某三人供述,今年9月,其通过网络搜索到该手机店的联系方式,添加报案人为好友需购买手机,要求报案人提供其银行卡号进行付款交易。报案人提供银行卡号后,闫某某驾车载李某甲、李某乙三人从伊川县来到孟津,闫某某通知“上线”向报案人付款,再由李某乙步行2公里到达手机店取走两部价值1.5万元的手机。手机到手后,选择绕路、步行后乘坐出租车离开孟津。
目前,李某甲、闫某某被孟津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李某乙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