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志·战略版》中,同盟的土地法因不同的同盟而异,但一般都有以下几种规定:1. 出生州和资源州:同盟成员需要在出生州和资源州建立城池或领地,以便拥有更多的资源和土地。一般来说,出生州是主城5格以内,资源州是主城3格内,分城1格内为私属领地。2. 飞地:飞地是指非私人所属领地范围,同盟成员间可以飞过免战期的非私属土地。免战期内不允许飞地,也不允许侵占其他玩家已占领的飞地。3. 国有地:资源洲九级铜和十级铜归国家所有,作为奖励分发给活跃玩家和高战玩家。私自占领后官员可要求放地。4. 铺路与圈地:受组长以上官员法令铺官路到码头、关卡、城池,铺路路线所有国有地与私有地暂时不受保护,但铺路圈地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5. 私属领地:私属领地指玩家个人所有的土地,同盟成员需要尊重私属领地的所有权,私地所有者保留所有权,提出索还后需要在6小时内放地归还。6. 免责条款:因法令任务/福利/官员指令要求下野,按约定下野时间内土地受保护。不同的同盟在具体规定上可能会略有不同,但大体上都是为了维护同盟成员的利益和促进游戏中的平衡发展。在游戏中,建议玩家遵守同盟的规定,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维护游戏秩序和促进游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