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辽宁省警察学院毕业生在参加公安联考后,会与公安机关签订就业协议。这个协议通常包括服务期条款,即要求毕业生在新单位工作一定年限后方可离职或调动。具体来说,对于20年毕业并参加了抚顺派出所的公安联考的辽警学生而言,他们应该已经与相关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该协议中应包含有关服务期的规定。因此,这些毕业生需要履行相应的服务义务,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所分配的工作岗位或者申请调离到其他部门工作。否则将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当然具体的细节还需要查阅相关的官方文件、合同文本等资料才能确定准确的情况。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学校有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