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案终于迎来结果,一时间语论沸腾,🈶️些人讲证据确凿,早该执行,也🈶️些人持不同的观点,本人也有一点点不同的看法,疑罪从无,是刑法基本原则。假设劳案在审理过程中所有程序都依照法律规定严格遵守,最高院核准类案须要如此长时间吗?反之,众人当然需要🈴️法、🈴️理的解释!否则,法律的严肃性、严谨性、权威性、及司法公正、公开、公平与司法正义又置于何处?该不该杀已不再是众人关注的焦点,焦点是司法的公信力何从谈起?是现有法条是否🈶️重大疑难问题难以理解?还是全凭举手定夺?我的一点点看法很简单:中国的司法到了破旧立新的关键时刻,否则,赶不上新时代发展的步伐了!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