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最长的路是拆迁办的套路!
拆迁奖励金的本意是为了鼓励拆迁双方能够顺利签订协议,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奖励金的数额不会设置得太夸张。可偏有一些拆迁方借着拆迁奖励金迷惑拆迁户,给拆迁户造成一种拆迁奖励金比拆迁补偿款还多很多的假象。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各位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律师解读
“赶紧签了吧,越早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就可以拿到一笔拆迁奖励金。签得越早,钱拿得越多!”
像这样的拆迁奖励金,您听说过吗?有的地方甚至规定了“奖励3+3”,就是在一个小区范围内,拆迁时先搬走的住户可以获得3万元的奖金,如果有某一幢楼的住户都在规定时间内搬走,那么其中的每一家住户还能再获得3万元的奖金,甚至威胁我们当事人,如果错过了这个奖励时限,即使后续维权也没办法拿到这笔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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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的设置,本质上都是以奖励的法子引导拆迁户尽早签约,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签字早,福利少不了!”但奖励有一定的期限。这样就会营造出一种“尽早签约才好,晚了要吃亏”的氛围。因此很多被拆迁人一犹豫着急,生怕自家签字晚了会吃亏,于是在还没完全弄清楚拆迁具体情况的时候就稀里糊涂的跟着签字了。等着签完字以后才追悔莫及,但是补偿协议已签字,也只能无奈认栽……
一、拆迁奖励金是合法的吗?
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般情况下,法定拆迁奖励费并不高,而且会有一定的期限,然而,本条的规定在实践中得到了实施,但拆迁方却变了味。
二、是否像拆迁方所说,错过签字期后就无权享受奖励金?
答案是否定的!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征收单位处于强势地位,被征收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是因为征收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且顺利搬迁,征收单位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拆迁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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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对高额拆迁奖励应当怎么办?
1、首先认清自己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各位当事人要谨记,羊毛出在羊身上,奖励金高可能意味着这次拆迁会产生巨大的利益,你得清楚你所得到的房屋拆迁补偿是否符合本区位的市场价值,是否保障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法律原则。没有则别签字、勿搬迁。
2、“先补偿再搬迁原则”优于拆迁奖励政策
2017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再一次明确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意见稿提及,将“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纳入新条例。
该条例的再次明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规避利用高额拆迁奖励费诱骗搬迁而忽视了法律上的公平、公正,进一步保障被征收拆迁人利益。所以,就算要拿拆迁奖励,你也一定要严守先补偿再搬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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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无论拆迁方处于什么样的想法而设置众多奇葩搬迁货币奖励,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利益来看,最好是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团队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拆迁奖励金的本意是为了鼓励拆迁双方能够顺利签订协议,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奖励金的数额不会设置得太夸张。可偏有一些拆迁方借着拆迁奖励金迷惑拆迁户,给拆迁户造成一种拆迁奖励金比拆迁补偿款还多很多的假象。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各位好好聊聊这个话题。
律师解读
“赶紧签了吧,越早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就可以拿到一笔拆迁奖励金。签得越早,钱拿得越多!”
像这样的拆迁奖励金,您听说过吗?有的地方甚至规定了“奖励3+3”,就是在一个小区范围内,拆迁时先搬走的住户可以获得3万元的奖金,如果有某一幢楼的住户都在规定时间内搬走,那么其中的每一家住户还能再获得3万元的奖金,甚至威胁我们当事人,如果错过了这个奖励时限,即使后续维权也没办法拿到这笔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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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的设置,本质上都是以奖励的法子引导拆迁户尽早签约,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签字早,福利少不了!”但奖励有一定的期限。这样就会营造出一种“尽早签约才好,晚了要吃亏”的氛围。因此很多被拆迁人一犹豫着急,生怕自家签字晚了会吃亏,于是在还没完全弄清楚拆迁具体情况的时候就稀里糊涂的跟着签字了。等着签完字以后才追悔莫及,但是补偿协议已签字,也只能无奈认栽……
一、拆迁奖励金是合法的吗?
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一般情况下,法定拆迁奖励费并不高,而且会有一定的期限,然而,本条的规定在实践中得到了实施,但拆迁方却变了味。
二、是否像拆迁方所说,错过签字期后就无权享受奖励金?
答案是否定的!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征收单位处于强势地位,被征收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是因为征收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被征收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且顺利搬迁,征收单位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拆迁奖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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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对高额拆迁奖励应当怎么办?
1、首先认清自己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各位当事人要谨记,羊毛出在羊身上,奖励金高可能意味着这次拆迁会产生巨大的利益,你得清楚你所得到的房屋拆迁补偿是否符合本区位的市场价值,是否保障被拆迁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法律原则。没有则别签字、勿搬迁。
2、“先补偿再搬迁原则”优于拆迁奖励政策
2017国土资源部官网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再一次明确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意见稿提及,将“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纳入新条例。
该条例的再次明晰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规避利用高额拆迁奖励费诱骗搬迁而忽视了法律上的公平、公正,进一步保障被征收拆迁人利益。所以,就算要拿拆迁奖励,你也一定要严守先补偿再搬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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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无论拆迁方处于什么样的想法而设置众多奇葩搬迁货币奖励,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利益来看,最好是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团队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