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般的抢夺杀人不会造成如此大民愤,把网上的新闻基本都看了一遍,梳理了一下,关键是此事做得太过。
1,以查实,那个0.56米坑是分两次挖掘的,作案前一天挖好,作案当天主要是填埋。
(所以完全可以看出此事是有预谋的,并不是临时争执和临时起意害人。
2,最令人心寒的:当时小孩被约出去时,跟家里大人说:同学约他去看地道。“地道”即指那个挖好的坑,可见那三人是抱着戏谑的心情将他约出杀害,这是何等心理扭曲。
3,小孩身上多处伤痕,证明不是失手杀害,而是下死手,较严重的是腹部贯穿伤,左手拇指被铲断(据律师推断为小孩抵抗伤害时造成),脸部伤害严重几乎被铲平,眼球被铲出。残忍之外,还是三个人防止小孩被挖出让人认出来。
4,一个案犯还是小孩同桌,俗话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学校大多霸凌是高年级欺负低年级,校外欺负校内,同班甚至同桌间霸凌不是说没有,算比较少见。这个小孩同桌也许是偶尔看到他玩手机时微信里有钱,当他看到微信里的上百元金额时,同学在他眼里差不多就是个死人了,不然钱转走小孩肯定会跟家里告状。
5,事后的冷静,家属第一次来问时,三人口径一致说小孩被一个小矮个领走了,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莫虚有的小矮个身上,之后直到小孩父亲补办手机恢复微信,发现转帐纪录,半夜两点再来询问时,案犯家中大人不肯开门说怕吓着小孩,估计这时候它们家大人心也慌了大致猜到怎么回事了,才拒不开门,不然也就是问一两句话的事,比大半夜把门敲一两小时敲得咚咚响还吵人吗?据说在铁证前还有一个人不承认,不知现在承认没。
这三个案犯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吗??该需要保护的人没得到保护死掉了,不需要保护的人倒活得潇遥自在,这种保护法还有什么用?等到这三个案犯成年后被放出监狱,没准这事还会成为它们吹嘘的资本。
1,以查实,那个0.56米坑是分两次挖掘的,作案前一天挖好,作案当天主要是填埋。
(所以完全可以看出此事是有预谋的,并不是临时争执和临时起意害人。
2,最令人心寒的:当时小孩被约出去时,跟家里大人说:同学约他去看地道。“地道”即指那个挖好的坑,可见那三人是抱着戏谑的心情将他约出杀害,这是何等心理扭曲。
3,小孩身上多处伤痕,证明不是失手杀害,而是下死手,较严重的是腹部贯穿伤,左手拇指被铲断(据律师推断为小孩抵抗伤害时造成),脸部伤害严重几乎被铲平,眼球被铲出。残忍之外,还是三个人防止小孩被挖出让人认出来。
4,一个案犯还是小孩同桌,俗话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学校大多霸凌是高年级欺负低年级,校外欺负校内,同班甚至同桌间霸凌不是说没有,算比较少见。这个小孩同桌也许是偶尔看到他玩手机时微信里有钱,当他看到微信里的上百元金额时,同学在他眼里差不多就是个死人了,不然钱转走小孩肯定会跟家里告状。
5,事后的冷静,家属第一次来问时,三人口径一致说小孩被一个小矮个领走了,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转移到莫虚有的小矮个身上,之后直到小孩父亲补办手机恢复微信,发现转帐纪录,半夜两点再来询问时,案犯家中大人不肯开门说怕吓着小孩,估计这时候它们家大人心也慌了大致猜到怎么回事了,才拒不开门,不然也就是问一两句话的事,比大半夜把门敲一两小时敲得咚咚响还吵人吗?据说在铁证前还有一个人不承认,不知现在承认没。
这三个案犯需要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吗??该需要保护的人没得到保护死掉了,不需要保护的人倒活得潇遥自在,这种保护法还有什么用?等到这三个案犯成年后被放出监狱,没准这事还会成为它们吹嘘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