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与香辛料吧 关注:82,018贴子:2,650,034
  • 24回复贴,共1

重制版动画开播,来点同人文,短篇。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看完轻小说16卷之后写的。以后也许会不定时更新。
题目 《狼与驯化的野性》
私藏镇楼。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4-03 15:24回复
    时间在八月到九月间,还远不到下雪的时节,而眼前的风景却令人诧异。一条小径从雪地里穿过,伴着哒哒的马蹄声,一架马车从雪地上略显蹒跚地驶过。马车的背后是一片雪白然后渐变成一片金黄。也许是平原过于辽阔,上山的路并不陡峭,所以从山脚下看,就像是金黄色和雪白色之间有一层模糊的界限一样。而在马车的货台上,一位少女也抱着一个蓬松的,雪白过渡到金黄色的大尾巴躺在毛毯下。如果不知道的话,一定以为这是售卖皮草的旅行商人带着女眷在前往下一个目的地的途中。事实上,只说对了一半。
    上山的路逐渐变得颠簸,马车也一晃一晃的。行车的商人用力握紧缰绳,尽力让马车走得更稳一些,生怕吵醒了货台上睡觉的少女。然而,事与愿违,随着马车上下颠簸,货台上传来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少女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亚麻色的柔顺长发在漂亮的脸颊上滑落,看起来就像是某个贵族人家的千金。然而却有一对大大的三角形兽耳在头顶上微微地颤动着,显得十分可爱。少女名叫赫萝,其真身是一只已经活过了几百岁一口能吞下一头小牛的巨狼。她双手环抱着那金黄色夹带着雪白色的蓬松大尾巴,红宝石般的眼睛注视着它,却迟迟不肯松手,显得意犹未尽。她闭上眼睛,又过了几分钟,才无奈地睁开眼睛。必须要接受路途变得越来越颠簸而难以入睡的现实,少女随手从袋子里抓起一块肉干,塞进嘴里就开始咀嚼着,咬得嘎吱作响。像是在反抗着不能午睡的现实。赫萝跳到马车前一直空出的那个位置上。那是只属于她的位置。
    “中午好啊,我的公主大人。”
    商人略带着无奈和戏谑的语气向着少女问好。而少女把头默默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却又一脸怒气地质问他。
    “汝啊,就不能把马车驾得再平稳一些吗?咱都睡不了觉了。”
    这样说的时候,少女的尾巴却在摇晃着,啪嗒啪嗒拍打着货台。
    与炎热的平原相比,山脚下吹拂着凉爽的风,慢慢吹散了少女脸颊上的汗水。汗香味顺着微风吹拂到商人的脸上,让商人不禁嗅了嗅鼻子,赫萝的尾巴因为长期使用昂贵的精油养护,散发出花香味。汗水的香味截然不同于花香味…那是只属于赫萝的,好闻的味道。这是只有商人知道的秘密。
    商人松了一口气。
    瞟了一眼赫萝的尾巴,然后转过头去。
    “这不挺开心的么。”
    “咱可不是因为没睡好觉开心啊。汝啊,是不是有点得意忘形了。”
    商人知道她为何如此开心。而开心的不只有她。他也一样。
    赫萝白了他一眼,靠得更紧了。
    商人腾出左手,搂住赫萝的肩膀。
    商人名叫罗伦斯,曾是一名旅行商人,在旅行的路途中遇到了赫萝。后来他成为了纽希拉“狼与香辛料”泉的老板,而赫萝,则成为了老板娘。而现在,则已经度过了十几年的开店生涯。他把店托付给其他人,重新踏上了旅途,去探望他俩的孩子缪里。
    这样旅途中的日常,很容易让人想起两人刚刚相遇时候的场景。想到这些,两人心里说不定都在微笑。也正是如此,两人才会如此珍惜这样的日常。因为时间总在流逝,两人的每一个日常都是奇迹。
    “这样的道路还要走多久啊?只能吃黑麦面包,睡在货台里,咱都有些不耐烦了。”
    赫萝移开罗伦斯的手臂,有些不耐烦地又从袋子里抽出一条黑麦面包,吃之前故意用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脆响。然后嘎吱一下一口咬下去。表情像是在嚼木头。
    “山脚的那一头,可是以盛产鱼虾而出名的阿蒂夫哦?听说那里有东方国度来的厨师,把刚捞上来的鲜活带着冰碴儿的虾装入大锅的抽屉上,抽屉下面加水,火力开到整个锅盖都冒出虾的香味。然后掀开锅盖,把透红的虾肉取出再撒上盐巴和特制的酱料….”
    罗伦斯说到一半,余光注意到赫萝的兜帽晃了一晃。赫萝先是假装没听见一样把头扭到一边。等着罗伦斯说下去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了。
    “这个时候再配上一点冰啤酒,配上鲜鱼刺身…”
    还没等罗伦斯说完,赫萝的两只手就已经握住了罗伦斯的胳膊,两只红宝石般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充满了期待的目光。
    果然,这只狼只要一听到食物脸色变化就会比从麦田到雪山脚下的景色变化还明显。
    “所以,在到阿蒂夫之前你要忍一忍。”
    “到了那里,咱要喝精酿的小麦啤酒,吃小麦面包,住靠着街道有铺着羽绒床垫的大床的宾馆,还要吃汝说的东方菜…”
    一提起吃的来就说个没完,想起刚遇见她的时候,她还和自己斗智斗勇,为了保护自己的荷包,罗伦斯没少跟赫萝起口角。但是到最后,他发现,赫萝是自己货台上最珍贵的货物,哪怕是他把荷包丢掉也买不到的。结了婚以后更是如此,他没有拒绝过赫萝的各种要求。而赫萝,或许是当上了温泉酒店老板娘的缘故,也变得替罗伦斯着想了一些。当罗伦斯手头实在窘迫,她不会提出无理的要求。一是为了罗伦斯,二是为了扮演贤妻良母的形象给缪里看。现在倒好,缪里出去环游世界了。而现在两人又是出去旅行…旅行,经商变成了次要的,所以这只狼的野性就又回来了。
    “我说,汝啊,我刚才说的听…”
    马车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着,赫萝的话说到一半却又停下了,兜帽里的耳朵左右摇晃着。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4-04-03 15:26
    收起回复
      有人看再发。单机贴吧😡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4-04-03 15:29
      收起回复
        赫萝先是假装没听见一样把头扭到一边。等着罗伦斯说下去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了。
        “这个时候再配上一点冰啤酒,配上鲜鱼刺身…”
        还没等罗伦斯说完,赫萝的两只手就已经握住了罗伦斯的胳膊,两只红宝石般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充满了期待的目光。
        果然,这只狼只要一听到食物脸色变化就会比从麦田到雪山脚下的景色变化还明显。
        “所以,在到阿蒂夫之前你要忍一忍。”
        “到了那里,咱要喝精酿的小麦啤酒,吃小麦面包,住靠着街道有铺着羽绒床垫的大床的宾馆,还要吃汝说的东方菜…”
        一提起吃的来就说个没完,想起刚遇见她的时候,她还和自己斗智斗勇,为了保护自己的荷包,罗伦斯没少跟赫萝起口角。但是到最后,他发现,赫萝是自己货台上最珍贵的货物,哪怕是他把荷包丢掉也买不到的。结了婚以后更是如此,他没有拒绝过赫萝的各种要求。而赫萝,或许是当上了温泉酒店老板娘的缘故,也变得替罗伦斯着想了一些。当罗伦斯手头实在窘迫,她不会提出无理的要求。一是为了罗伦斯,二是为了扮演贤妻良母的形象给缪里看。现在倒好,缪里出去环游世界了。而现在两人又是出去旅行…旅行,经商变成了次要的,所以这只狼的野性就又回来了。
        “我说,汝啊,我刚才说的听…”
        马车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着,赫萝的话说到一半却又停下了,兜帽里的耳朵左右摇晃着。罗伦斯注意到了赫萝的异样。
        然后赫萝小声地岔开话题。
        “汝还记得上次我们从这里路过的时候么?”
        “你说十年前我们往纽希拉赶路的时候?”
        “嗯。”
        “我记得那时候遇见了一只快饿死的小狼…就躺在前面那颗树边上。难道,它还在那里?”
        “咱也不确定,都十年了,虽然咱是贤狼,十年前的味道咱也记不住呗。不过确实有狼的味道在就是了。”
        马车继续往前走着,暂时没发现什么异常…然后,从灌木丛中间突然窜出来一只皮毛黑亮的狼挡灾路中间。拉货台的马受惊,高高地跃起前蹄。没等罗伦斯反应过来,赫萝已经皱着眉头跳下马车。
        “汝这….”
        正当赫萝想要训斥这不识时务的独狼时。这只狼却突然翻滚着露出肚皮,甚至摇起了尾巴。同时喉咙里发出了呜呜声。
        赫萝更生气了。
        “咱可是赫萝,贤狼赫萝!”
        几乎是吼出来的,她面前的狼吓了一跳,一个翻滚又夹起了尾巴,浑身的毛都在颤抖。
        罗伦斯把马拴在路边,听见赫萝在大吼大叫,赶快跑了过去。
        “怎么了?”
        看见罗伦斯站在赫萝身边,那只狼又翻滚着露出肚皮,摇摆着尾巴。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罗伦斯从兜里掏出了刚想吃的肉干,蹲下身子就这么把肉干递到了她嘴里。狼高兴地咀嚼着罗伦斯递来的肉干,然后用头蹭着罗伦斯的腿,卖力地摇着尾巴…
        这大概是十年前那只狼吧。记得当时罗伦斯把自己的口粮递到她跟前她连看都不看一眼。而那时的赫萝却不显得很担心的样子。而现在,还没等罗伦斯反应过来,赫萝就已经把他手里还没喂完的肉干塞到了自己的嘴里,而且越嚼越大口。像是故意在做给他眼前的另一只狼看。
        赫萝为什么会如此生气呢?
        那只狼只是呆呆地望着赫萝,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显得更可怜了。
        罗伦斯心里想,这哪里是狼啊,分明就是…
        后面的词他想都不敢想,要是他家里的那只狼知道了他此刻心中的想法,说不定会被咬断脖子。
        天色渐暗,独狼见没有新的食物,只好黯然地离去了。罗伦斯从车上抱下来一点木柴,开始取火。虽然赫萝半路上嘴没闲着,一直在吃货台里为了旅行而准备的口粮,但她还是闹着要吃晚饭。罗伦斯也早已饿得不行了。虽然是黑麦面包,但对于一个饿肚子的人来说却是十分美味的食物。反倒是赫萝又开始抱怨。毕竟她在路上吃黑麦面包都已经吃腻了。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4-04-03 20:09
        回复
          赫萝先是假装没听见一样把头扭到一边。等着罗伦斯说下去的时候终于忍不住了。
          “这个时候再配上一点冰啤酒,配上鲜鱼刺身…”
          还没等罗伦斯说完,赫萝的两只手就已经握住了罗伦斯的胳膊,两只红宝石般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充满了期待的目光。
          果然,这只狼只要一听到食物脸色变化就会比从麦田到雪山脚下的景色变化还明显。
          “所以,在到阿蒂夫之前你要忍一忍。”
          “到了那里,咱要喝精酿的小麦啤酒,吃小麦面包,住靠着街道有铺着羽绒床垫的大床的宾馆,还要吃汝说的东方菜…”
          一提起吃的来就说个没完,想起刚遇见她的时候,她还和自己斗智斗勇,为了保护自己的荷包,罗伦斯没少跟赫萝起口角。但是到最后,他发现,赫萝是自己货台上最珍贵的货物,哪怕是他把荷包丢掉也买不到的。结了婚以后更是如此,他没有拒绝过赫萝的各种要求。而赫萝,或许是当上了温泉酒店老板娘的缘故,也变得替罗伦斯着想了一些。当罗伦斯手头实在窘迫,她不会提出无理的要求。一是为了罗伦斯,二是为了扮演贤妻良母的形象给缪里看。现在倒好,缪里出去环游世界了。而现在两人又是出去旅行…旅行,经商变成了次要的,所以这只狼的野性就又回来了。
          “我说,汝啊,我刚才说的听…”
          马车摇摇晃晃地往前走着,赫萝的话说到一半却又停下了,兜帽里的耳朵左右摇晃着。罗伦斯注意到了赫萝的异样。
          然后赫萝小声地岔开话题。
          “汝还记得上次我们从这里路过的时候么?”
          “你说十年前我们往纽希拉赶路的时候?”
          “嗯。”
          “我记得那时候遇见了一只快饿死的小狼…就躺在前面那颗树边上。难道,它还在那里?”
          “咱也不确定,都十年了,虽然咱是贤狼,十年前的味道咱也记不住呗。不过确实有狼的味道在就是了。”
          马车继续往前走着,暂时没发现什么异常…然后,从灌木丛中间突然窜出来一只皮毛黑亮的狼挡灾路中间。拉货台的马受惊,高高地跃起前蹄。没等罗伦斯反应过来,赫萝已经皱着眉头跳下马车。
          “汝这….”
          正当赫萝想要训斥这不识时务的独狼时。这只狼却突然翻滚着露出肚皮,甚至摇起了尾巴。同时喉咙里发出了呜呜声。
          赫萝更生气了。
          “咱可是赫萝,贤狼赫萝!”
          几乎是吼出来的,她面前的狼吓了一跳,一个翻滚又夹起了尾巴,浑身的毛都在颤抖。
          罗伦斯把马拴在路边,听见赫萝在大吼大叫,赶快跑了过去。
          “怎么了?”
          看见罗伦斯站在赫萝身边,那只狼又翻滚着露出肚皮,摇摆着尾巴。看起来很可爱的样子。罗伦斯从兜里掏出了刚想吃的肉干,蹲下身子就这么把肉干递到了她嘴里。狼高兴地咀嚼着罗伦斯递来的肉干,然后用头蹭着罗伦斯的腿,卖力地摇着尾巴…
          这大概是十年前那只狼吧。记得当时罗伦斯把自己的口粮递到她跟前她连看都不看一眼。而那时的赫萝却不显得很担心的样子。而现在,还没等罗伦斯反应过来,赫萝就已经把他手里还没喂完的肉干塞到了自己的嘴里,而且越嚼越大口。像是故意在做给他眼前的另一只狼看。
          赫萝为什么会如此生气呢?
          那只狼只是呆呆地望着赫萝,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显得更可怜了。
          罗伦斯心里想,这哪里是狼啊,分明就是…
          后面的词他想都不敢想,要是他家里的那只狼知道了他此刻心中的想法,说不定会被咬断脖子。
          天色渐暗,独狼见没有新的食物,只好黯然地离去了。罗伦斯从车上抱下来一点木柴,开始取火。虽然赫萝半路上嘴没闲着,一直在吃货台里为了旅行而准备的口粮,但她还是闹着要吃晚饭。罗伦斯也早已饿得不行了。虽然是黑麦面包,但对于一个饿肚子的人来说却是十分美味的食物。反倒是赫萝又开始抱怨。毕竟她在路上吃黑麦面包都已经吃腻了。
          不得已,罗伦斯从货台上拿出了一些御寒时准备用的高度蒸馏酒,用来给这平淡的一餐增加一丝丝的趣味。
          赫萝满足地用装水的水壶大口喝着蒸馏酒,另一只手与罗伦斯十指相勾,把头靠在罗伦斯的胸口上,早早摘下了兜帽,露出两只三角形的大兽耳。边喝酒边轻轻颤动着,这让罗伦斯觉得很可爱。在旅途中,这种画面已经重复过了无数次,而他却永远也看不腻。甚至,他希望时间就这样定格住。
          然而,时间注定是残酷的。赫萝被禁锢在了时间的漩涡里,只剩下他一人在时间的长河中漂流。倘若他松开此刻握紧的手,二人也许就会在时间之流里失散。
          他不愿看到这种场景出现。
          一轮弯弯的新月升起,照耀着罗伦斯怀里有些微醺的赫萝。她的脸颊泛红,清冷的月光洒在她亚麻色的长发上,就如同泼洒下了整个秋天。灿烂,美好,让人不舍,让人珍惜。月光下赫萝的身躯显得更加娇弱,让罗伦斯想要用力抱紧。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听着赫萝细细的呼吸声,罗伦斯抚摸着赫萝的长发,把鼻子凑到赫萝的耳朵根部,轻轻地闻上几下。那是只属于赫萝的味道。
          夜深了,灌木丛里却有窸窸窣窣的响声,罗伦斯怀里的赫萝的兽耳动了动,罗伦斯盯着灌木丛的方向,一只手抱住赫萝,另一只手握住了挂在腰间的短剑。
          这么晚了,会是什么呢?野兽?赫萝在这里,一般的野兽早就跑开了。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4-04-03 20:11
          收起回复
            强盗?那更不可能了,据他所知,这条小路只有运粮的村民会走,在这里打劫的收益还不够准备露营的食物的。
            那又会是什么?
            正当罗伦斯苦思瞑想的时候,灌木丛中缓缓走出了一个少女。跟赫萝差不多高,长着齐腰的黑色长发,头上也顶着两个兽耳,只不过比赫萝的小很多。眼睛是蓝色的。五官很端正,比赫萝的体型稍微丰满一点,总体上很匀称。长相比赫萝成熟,却没有赫萝身上的那股威严。对见惯了非人之人的罗伦斯来说,他不对少女的兽耳感到奇怪。甚至他能猜出少女的本体是一只狼。
            但这只狼是来干什么的呢?
            罗伦斯刚要开口问,少女却先开口了。
            “跟我想的差不多…你们的感情还真是好。呃,十年前我就这么想,到现在还是一点也没变。真是难能可贵。不得不说,贤狼还真是捕到了一个抢手的猎物。 ”
            一边说,少女的目光却盯着罗伦斯在上下打量。火光把少女的双眸映照地闪亮,就像是两片阳光下的湖泊。罗伦斯从少女眼中看到了他与赫萝倚偎的场景。那种眼神像是在羡慕,又像是在嫉妒。
            “我是来报恩的。不过,看来没有什么必要了。”
            说完,少女意味深长地看了看罗伦斯怀里的赫萝。
            “你是十年前的那只狼么?”
            “我当时一度趴在路边,饿得都走不动了。如果不是你们路过的话,我大概会被经过的熊给吃掉吧。”
            “可是我记得,你不是一脸嫌弃的样子么?我当时把食物扔到你嘴边,你动也不动,别告诉我你是连张嘴的力气都没有了。”
            少女听到这里有点不高兴。
            “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看你这样也不需要我做什么了。祝你们二位幸福。不用担心我。”
            说完少女转头就走了。罗伦斯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不是来报恩的么,怎么又成了不要担心她了?这什么跟什么啊。
            罗伦斯摇了摇头,看着怀里的赫萝耳朵还是一动一动的,“唉”地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醒着…怎么,不放心么?”
            “咱倒是有些话要跟她说。汝就在这里等着呗。”
            “欸?”
            赫萝从罗伦斯的怀里钻出来。也朝着灌木丛走去。
            趁着赫萝不在,罗伦斯终于有机会整理自己的思绪。想想过去的自己,已经不能算是滥好人了。
            搭救了这只不认识的狼,也搭救了怀里这只贤狼。并愿意为了贤狼的快乐与幸福付出自己的一生,放弃了徳堡商行的邀请,放弃了唾手可得的巨额财富。从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旅行商人,到温泉酒店家庭美满生活规律的老板。钱的优先级已经放到了生活的第二位。唯有赫萝,是他心里的第一位。走在路上常常会被人说,“你是不是太宠她了喔”。这便是他的改变。
            就像是被驯化了一样啊…
            还来不及感叹,脑海中一股睡意袭来。睡梦之中隐隐约约地传来花朵的香味。胸口感到一阵温暖。
            这个味道,这种感觉,是赫萝回来了。
            想到这里,罗伦斯忍不住在睡梦中微笑。这便是他最宝贵的财富。
            第二天清晨,赶路的时候再也没遇见那只黑色的狼。罗伦斯有些好奇地问赫萝,昨晚上她跑出去跟那只狼说了些什么。为什么一开始见到她的时候那么生气。
            “你是不是吃醋了。”
            罗伦斯坏笑着看着赫萝。赫萝重重地踩在罗伦斯的脚上,瞪了罗伦斯一眼。
            “汝这头大笨驴。汝以为咱是那么容易吃醋的么?反倒是汝,一路上吃了多少次醋,一整天担惊受怕的,现在是不是有些得意忘形了?汝这样真的不担心…”
            赫萝说到一半,发现自己踩了一个很大的雷点。
            “你是说,不担心有一天你会再度离开我的身边么?”
            答案是,每时每刻都在担心,以至于形影不离。而且这种担心注定要成为现实。必将发生在对于罗伦斯遥远,对赫萝只不过是须臾之间的未来,而且是罗伦斯会永远地离开赫萝。
            两人无言。只有冰冷地寒风吹过山脚下。从丰收的麦田吹向寒冷的山巅。
            此刻,鸦雀无声。赫萝紧紧地抱住了罗伦斯的身体。把自己所有的温暖和重量都施加在他的身上。罗伦斯挺直了腰板,紧紧地拽住缰绳。任凭寒风吹过自己的脸颊。
            只为了他和她,能够紧紧感受到此刻飘渺的幸福和温暖。相遇的每一天,都是奇迹。所以,每一天,都倍加珍惜。
            “汝猜,那只狼为什么会十年不见却每天能吃饱饭呢?“”
            “这十年学会了捕猎然后自己打猎么..不对,学会了打猎就不需要乞讨了。那是为什么呢?….”
            罗伦斯想到了当时那只狼讨要食物的场景,未免有些太惹人怜惜了。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狗一样。
            一定是有哪里不对劲。罗伦斯觉得答案就在脑子里晃动。但是他还无法做出回答。
            感觉这狼要饭的场景好像有些诡异。
            是什么造成的呢?还有当时赫萝冲出去朝她大吼大叫,又是为什么呢?
            村民经常经过的路,小狗,赫萝,讨要食物,大吼大叫。这根线串在了一起。
            “她为什么这么熟练呢?是因为长期在路上讨要食物的缘故么?”
            “大笨驴也有聪明的时候呗。汝猜得八九不离十。”
            “那你那时候生气,是因为?”
            “汝做人会随意乞讨么?”
            “当然不会,除非穷到彻底没钱或者没力气干活。”
            “那么汝认为,乞讨者是不是需要每天低声下气地忍受着别人的目光呢?”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4-04-03 20:12
            收起回复
              “毕竟是乞讨…这也正常吧。”
              “但对于咱这样的贤狼来说,看着同族人有能力打猎却在以讨饭为谋生的手段是在丢狼族的脸呐!都是那头大笨驴害得咱脸上蒙羞。所以咱那天晚上主动去把话说清楚了。那头大笨驴答应咱以后再也不会在这里要饭了。”
              说着,赫萝抬头看看了身后的雪山,不知道什么时候,马车已经从山脚下离开了。只剩下白茫茫的大地。而远处的大海清晰可见。
              “那头大笨驴现在应该去山上打猎了呗。”
              赫萝欣慰地笑了笑。
              罗伦斯看着赫萝,心里也在憋着笑。
              他身边这只贤狼不也是一样么,自己不去捕猎,每天朝他讨要食物。要是跟她说这些,她说不定会这么反驳。
              “汝也是咱打来的猎物啊。”
              已经能想象出她的表情了。这么看,是谁驯化了谁,还不一定呢。
              罗伦斯也因此抱紧了怀里的赫萝。而赫萝则不怀好意地看着越来越近的阿蒂夫的景色。
              “这几天咱可是好好地坚持下来了哦,汝啊,要信守承诺,咱要吃小麦面包,喝精酿的啤酒,再配上汝说的东方菜…”
              赫萝的尾巴摇的啪啪作响。
              “遵命,我的公主大人。”
              谁叫我是你的猎物呢?
              身后的雪山越来越远。
              马车疾驰着,行走在阳光下,拥抱着阿蒂夫的秋天。
              狼与驯化的野性,完。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4-04-03 20:13
              收起回复
                👀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4-04-04 09:25
                收起回复
                  哥们自己写的,没人锐评么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24-04-04 09:51
                  回复
                    还真没人锐评😡单机贴吧


                    IP属地:陕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1楼2024-04-05 15:55
                    回复
                      一点愚见
                      赫萝和lls可以说是相互“驯化”,相互依存的,赫萝胡吃海喝是“狩猎”的成果,也可以说是一种“乞讨”吧。
                      那么有一天当lls身在九泉之下时,赫萝也就要像文中的另一匹狼一样,独自转身向山海走去了
                      可恶的寿命论啊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4-06-23 12:39
                      回复

                        小的膜拜大佬!
                        分享一下愚的读后感。观点片面,单薄,还望谅解。(以下提到的主要问题有:寿命问题)
                        首先,忍不住想夸。文章的文笔真的超级好!读起的感觉来比原作好很多。
                        而且还有很多与原作相同的写法,还有作者您的私藏,可以看出作者您真的很喜欢狼与香辛料!我真的很尊敬您。
                        我就直奔问题的主题了,我看狼与香辛料时,我非常喜欢分析狼与香辛料的主题,我也就这方面,锐评一下这篇同人文我认为存在的问题。
                        holo对寿命论这个问题心知肚明,lls也知道。而且他们都非常清楚这个问题,并且在他们心中,寿命论问题早就有了答案(下一段是我对此的解释)。
                        小说第6卷有提到:holo想听lls一路走过来的平凡经历的故事。为什么想听?小说的解释是:“神说——一开始,有了语言。然后语言创造了世界。如果此言属实,那么被喻为神明的holo一定是借了lls的语言,打算创造出一个暂时性的世界。”lls对此心知肚明。因此,面对寿命论,lls能做的,只有创造更多的故事,给holo一个没有孤独的,暂时的,只存在于过去的美好回忆……狼与香辛料vr主题曲silence中表达的意思也是这样:My life will never go on without you/ I still remember this feelingin my heart/we're frozen in time like an endless dream。意思是没有了lls,holo的生活也将没有意义。但holo能做的,只有回忆美好的过去,以此来温暖没有了lls的孤独的内心。lls将自己与holo的旅行写成故事,记录在羊皮纸之中,帮助holo来回忆;lls又在一次地牵起holo的手,去续写二人的旅行。这就是作者对寿命论的回答。所以,提到寿命论的问题时,不适宜说“踩到雷点”,这样会显得他们好像对寿命论这个问题很困扰的样子。毕竟他们早就坦然面对这寿命论个问题,并早就想好了对策。(结论)所以,我感觉这里有点偏离原作。
                        咳咳,当我看到又来一只抢lls的狼时,我超级兴奋的!(想看lls被眼泪汪汪的holo咬住喉咙)。还有,看到holo与lls贴贴发糖,让人忍不住叫出斯巴拉西。以及结尾,“谁叫我是你的猎物呢?”可以看出这就是文章的主题。甜!甜到我没词形容了。我对文章片面的分析就到此了,都是些个人观点,有不成熟的地方还望谅解并提出。还望作者大大能再出狼与香辛料的同人文,因为根本不够看啊(眼泪汪汪)


                        IP属地:浙江13楼2024-06-23 19:1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