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成品,欢迎各位提出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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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稿:
曹芳 魏 3/3 耽悖御责
弼专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将一张红色非延时牌当【乐不思蜀】置入一名角色的判定区。若如此做,其可以移动一张牌,然后所有区域中牌数与发动“弼专”前不同的角色将手牌调整至X(X为你有牌的区域数)。
遗剑 锁定技,当你失去某个区域中最后一张牌时,你令一名其他角色与你各弃置一张牌,然后你们之中有牌的区域数较少的角色获得这些牌。
诏图 主公技,其他魏势力角色的结束阶段,其可以将一张黑色牌当【过河拆桥】对你使用。
设计思路:
有一说一,江山如故合包曹芳的设计思路好难有突破啊,给我写的头都要秃了。为了提现曹芳的窝囊,所以采用互斥技能组,但是从结果上来看好像没有特别成功。。。主公技本来也想另起门户的,但是摆烂了
弼专 本技能以被置入【乐不思蜀】代表被托以大权的人,区域象征曹芳的皇威(其实皇威如何不是看X的大小,是看自己与目标的摸弃)
遗剑 取曹芳遗失佩剑的轶事,皇威动荡之时(同时发动“弼政”也很容易触发“遗剑”),曹魏宗与司马宗室便会开始争斗,而双方的代表(曹芳和所选之人)得“道”者(看似被欺负的一方)赢得这场战斗。
主公技写出来改来改去感觉还不如“危坠”所以就直接摆烂用“危坠”了
提前准备的一些Q&A:
“弼专”中的“其”指“被置入【乐不思蜀】的角色”
“遗剑”指定的角色或你不能弃置牌时不弃置
你发动“遗剑”而失去一个区域最后一张牌后再发动“遗剑”…先弃再结算两次“遗剑”的后续效果(大概)。“弼专”触发“遗剑”则先弃再结算“遗剑”效果最后移动牌。
感谢看到这里的8u们,如果对渣设有任何想法或建议烦请留下您的观点

文字稿:
曹芳 魏 3/3 耽悖御责
弼专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将一张红色非延时牌当【乐不思蜀】置入一名角色的判定区。若如此做,其可以移动一张牌,然后所有区域中牌数与发动“弼专”前不同的角色将手牌调整至X(X为你有牌的区域数)。
遗剑 锁定技,当你失去某个区域中最后一张牌时,你令一名其他角色与你各弃置一张牌,然后你们之中有牌的区域数较少的角色获得这些牌。
诏图 主公技,其他魏势力角色的结束阶段,其可以将一张黑色牌当【过河拆桥】对你使用。
设计思路:
有一说一,江山如故合包曹芳的设计思路好难有突破啊,给我写的头都要秃了。为了提现曹芳的窝囊,所以采用互斥技能组,但是从结果上来看好像没有特别成功。。。主公技本来也想另起门户的,但是摆烂了
弼专 本技能以被置入【乐不思蜀】代表被托以大权的人,区域象征曹芳的皇威(其实皇威如何不是看X的大小,是看自己与目标的摸弃)
遗剑 取曹芳遗失佩剑的轶事,皇威动荡之时(同时发动“弼政”也很容易触发“遗剑”),曹魏宗与司马宗室便会开始争斗,而双方的代表(曹芳和所选之人)得“道”者(看似被欺负的一方)赢得这场战斗。
主公技写出来改来改去感觉还不如“危坠”所以就直接摆烂用“危坠”了
提前准备的一些Q&A:
“弼专”中的“其”指“被置入【乐不思蜀】的角色”
“遗剑”指定的角色或你不能弃置牌时不弃置
你发动“遗剑”而失去一个区域最后一张牌后再发动“遗剑”…先弃再结算两次“遗剑”的后续效果(大概)。“弼专”触发“遗剑”则先弃再结算“遗剑”效果最后移动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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