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示吧 关注:676贴子:3,483
  • 0回复贴,共1

东北育才学校于洪高中分校新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东北育才学校于洪高中分校新建工程地块位于沈阳市于洪区五台山南路与汉江街交汇口西南侧,北至农用地、临五台山南路,南至农用地,西至农用地,东至农用地、临汉江街;地块面积为121916.4平方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拆迁及原址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辽环发[2019]21号)、《沈阳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沈环发[2019]55号)等规定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查明调查地块的土壤是否被污染、是否适合开发作为建设用地使用,通过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踏勘对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识别,根据调查和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得到地块污染状况结果如下: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知,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区域当前及历史各时期,均无对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本次地块调查认为东北育才学校于洪高中分校新建工程地块满足中小学用地(A33)规划要求,可以安全开发利用。



IP属地:辽宁1楼2024-04-28 15:32回复